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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路小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大路小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六年。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及相关社会服务。” 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知识,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大路小学在区教委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10.在各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小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5年学校下设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三个二级机构,另设工会,少先大队两个群团组织,下设一个幼儿园。2025年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核定人员编制47人,年初有在职教师44人,退休教师85人,遗属17人,学校自聘6人(幼儿园教师)。现有一至六年级教学班19个,学生848人。学前教育班6个。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3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08.5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32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58.6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减少36.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3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29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8.5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32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0.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22.4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4万元,比2024年增加35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57万元,比2024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经费等基本支出拨款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走人员后减少支出;项目支出 490.37万元,比2024年增加32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新民学校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小学校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 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4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9.0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大春   联系方式:023-41580049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大路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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