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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巡察事务中心

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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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巡察事务中心

定代表

冯定镶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巡察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信息收集服务。主要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平台、门户网的建设、维护、管理及信息发布;负责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和巡察工作数据资料的收集、分析、汇总及发布;协助巡察工作室做好有关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1号楼823室

法定代表人

冯定镶

开办资金

3.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委员会机关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

3.7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巡察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度,我单位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委员会、区委巡察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单位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协助建立完善制度。积极协助区委巡察办及时制定了《璧山区委巡察机构保密工作规定》《区委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巡察组副组长岗位职责规定(试行)》《区委巡察组联络员岗位职责规定(试行)》《璧山区巡察干部考勤制度》《区委巡察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13项制度,加强了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学习培训。在区委巡察办的组织实施下,巡察干部参加巡视指导督导专题培训、全市巡察干部培训、每轮区委巡察前培训、纪法兼修全员培训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把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三)积极参与巡察工作。2020年,中心4名干部参加十四届区委第十轮、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担任巡察组联络员,承担巡察组对外沟通协调和生活保障,参与问题及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巡察报告撰写等,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督促问题整改、移交案件办理。协助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区委巡察办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办理巡察相关工作。 (五)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配合区委巡察办,对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进行协调,并做好巡察组人员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解决了区委巡察组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巡察业务能力还有欠缺,面对新时代巡察工作,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二是解决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方式方法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巡察事务中心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加强理论武装和能力提升,积极协助区委巡察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2021年巡察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9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雷洁  联系电话:18375862042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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