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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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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张琴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业管理等违法违规举报和投诉;联合和指导镇街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寺大道46号(建委办公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

张琴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04

49.9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1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执法支队2020年截止日前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4件(其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20件,安全管理不到位的31件,扬尘治理不到位的6件,安装塔吊前未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9件,违法发包的1件,违法分包的1件,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2件,项目经理不履职的5 件,违规售房的1件,质量问题的5件,管网违规排污水的3件),已结案件57件,罚款3919828.14元,简易处罚129700元;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36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3份。2020年截止日前共对全区的113个项目进行了“建安”执法行动检查,对54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市场行为检查,对85个项目的建设主体各方管理人员进行了违法发包、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2000人左右。2020年截止日前收到投诉65件、移交案件26件,均已处理并回复。牵头协调璧铜线和27号线事宜,密切联系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铁路集团、中铁二院及区各部门、街镇,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目前璧铜线已取得用地预审和可研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27号线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在启动征地拆迁工作。 为了让房地产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群访事件,为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在2021年计划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每天坚持学习“学习强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工作中做到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执法支队每周组织一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大家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加强住房和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的宣传 按计划对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在璧项目建设主体各方,着重从合同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物业管理、商品房销售以及建筑消防、扬尘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培训;对各镇街、园区执法人员,着重从工程招投标、项目的质量建筑安全、扬尘治理、物业管理方面进行法规宣传和技术培训。 四、加大专项检查的执法力度,检查一批、执法一批、通报一批、治理一批 (一)按年初计划完成安全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建安”执法行动检查,通过“四不两直”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处罚公开的执法检查方式,让建设主体各方到岗履职,保证建筑施工安全。 (二)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三)加大扬尘污染和乱排污水泥浆的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对扬尘污染、乱排污水泥浆严重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并与园区、镇街形成联动。 (四)开展市场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支队严查违法发包、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 (五)加大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施工的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并与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各街镇形成联动。 五、编制我委行政执法的执法清单和公开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优化营商环境 依照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技术规范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我委的行政执法清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08月2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陈静  联系电话:13883422818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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