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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法定代表人 | 胡玲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提供服务。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建设与维护,农村经济调查与统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文星路6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玲 | |||
开办资金 | 8(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25 | 23.48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1年,我站在区农业农村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我区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于2018年开始进一步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一是通过市级验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验收组到丁家街道、正兴镇、河边镇实地对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经验收组综合评审,一致通过验收。二是规范整理档案。完成“一户一档”纸质档案整理,启动后续档案数字化工作。(二)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区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9个,其中纳入名录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6个。完成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7.1万亩次,其中粮食作物面积8.7万亩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小农户数量达到5.36万户次。一是聚焦重点项目。2019年启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公开遴选重庆市璧山区平都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稻机收和田土机耕服务,累计服务面积达到9.1万亩次,服务农户3.11万户次。二是聚焦重点企业。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重庆市璧山区佰佑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确定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加快推进其专业化、规模化,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成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领头羊。该联合社服务基地主要分布在川渝两地,目前拥有职业农机手28人,可提供土地旋耕、土地深松、育秧(插秧)、虫害防治、收割、粮食烘干、土地宜机化改造、金融担保、农产品销售、道路救援等社会化服务。三是聚焦重点区域。打造璧北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实施璧山区万亩“田园都市”土地整治示范工程以及正兴镇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在完成宜机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动与产业集群、农业园区的优势产业结合,优先实施。(三)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2021年,我区农村宅基地申请受理2818宗,申请面积414.48余亩,涉及人口数8402人;宅基地审批2130宗,审批面积301.4余亩,涉及人口数6055人。其中批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审批810宗,面积77.65亩,涉及人口1271人;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以集中建设形式实现农民户有所居项目4个,用地面积2.92亩,安置农户41户。一是强化宅基地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行为,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意见》(璧农发〔2021〕255号),明确流转条件、流转方式及程序、收益分配等内容。建立统一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提高专业水平,积极组织镇街宅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培训。规范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印制《璧山区农村宅基地档案袋》,并分发到各镇街。二是摸排闲置资源。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全面开展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活动,已摸清全区现有农村闲置危旧房7228处,并逐步建立闲置宅基地及房屋的明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的探索农民退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工作做好前期基础工作。三是保障农民权益。建立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初步制定《璧山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指导意见》,以及《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承诺书》、《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农村宅基地退出申请表》等配套文书。(四)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0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26家,区级示范社26家,2021年新注册农民合作社40家。一是积极创建示范社。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示范引领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璧农发〔2021〕213号)积极组织申报、审核。重庆市璧山区健洪柠檬种植股份合作社、重庆市璧山区群工种植专业合作社、重庆市璧山区富莉萱农业专业合作社等3家被评为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重庆市璧山区国全葡萄种植股份合作社、重庆市红田香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被评为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二是落实重点项目。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与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做好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确定了重庆市璧山区绿园食用菌种植股份合作社、重庆市璧山区莉莉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安排资金140万元。2021年确定了重庆市璧山区新芽种植股份合作社、重庆市璧山区红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家国家级示范社和8家市级示范社承担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安排资金180万元。根据《璧山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璧农改办〔2021〕2 号)要求,上述项目均纳入股权化改革的项目。三是开展监测、审计、培训。用好监测和审计“两把刷子”发现问题。对经全国联席会议2018年评定及2019年监测合格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监测,重庆市璧山区绿园食用菌种植股份合作社等4家监测合格,重庆蜀都农产品股份合作社等2家监测不合格,并取消资格。对2018年—2021年6月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体系和落实机制构建情况、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等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组织重庆市璧山区有理水果种植股份合作社等合作社参加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新农直报平台的填报与业务培训、重庆市农业经理人和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五)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我区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通过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取得一定成效。目前,148 个村(含涉农社区)年平均经营性收入达到 22.24 万元,年经营性收入 10 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 100%,其中:10-50 万元140 个,50-100 万元 6 个,100 万元以上 2 个。(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148 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均进行了登记赋码,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集体的水库、山平塘、公路、供水管网、房屋等产权明晰,邀请第三方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实现农村资源的量化、符号化。46.2 万名农民实现身份转变、思想转变,由农民变为“股东”。结合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改革试点村个数占行政村总数的 35%,坚持“一村一策”制定改革方案,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正兴镇沙塝村、河堰村等利用集体房屋、土地、资金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共计 300 万元,依托农业产业基础,打造四季采摘园,青少年拓展训练基地,创办具有农家味道特色民宿集群,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吸引和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增收,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分红达 10 万元以上。(七)扩面深化涉农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2021年累计对 2406 万元财政补贴项目实施股改。区内“本草传说”“花田牧歌”、“润天河”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各级专项资金投入到村内配套基础设施及农文旅项目,村集体以财政投入资金进行量化入股分红,有效解决了村集体无资金入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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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胡艳 联系电话:18523036667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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