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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黄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主要负责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招标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等医疗保障和事务性职责。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1号B区1楼 | |||
法定代表人 | 黄伟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 | 2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2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党员进社区“医保政策宣讲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到凤凰社区开展宣讲,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就老百姓最关心的医保待遇、医疗救助、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病种、长护险等医保领域民生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解答,提醒群众每年都要按时参保缴费,并配合做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群众监督举报工作。 二是驻区人民医院医保服务站设立至今,为群众提供咨询参保、就医政策2665次,特病办理4841次,新生儿参保199次,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咨询194次,异地就医业务33次等共计8018人次医保服务,既帮助参保群众节约了办事时间和成本,又让他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更优质、更便捷的医保服务,真正做到了让群众省心、舒心、放心。 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总体运行正常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区上线后,总体运行正常,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区医保局多措并举。一是加强沟通交流,向市局积极反馈新平台运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逐步销号;二是在新医保平台恢复与定点医药机构正常结算前,采取预付方式拨付结算款,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预付5955.86万元和9036.51万元。既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又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上移。 三、优化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 区医保局整合全部窗口人员由区医保中心副主任王春涛统一管理,解决了以前窗口人员分属各业务科室而存在管理不方便等问题,切实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精准的医疗保障综合柜员服务。一是梳理现行窗口医保经办业务和流程,编制《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综合柜员制事项清单》;二是设置咨询导向岗,为办事人员答疑解惑,确保柜员窗口专职受理业务,减少柜员窗口的阻塞;三是设置综合柜员初审岗、复核岗、后台岗,后台岗工作人员与前台互为AB角;四是对医保业务办理实行一级审核、二级复核、三级审批的操作制度,分层设置操作权限。 四、参保扩面稳步推进 一是谋划动员部署。2021年12月15日,召开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对缴费时间、缴费标准、参保对象、收缴方式、特殊困难群体参保政策、信息核对等进行了细化明确,确保2022年参保征收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二是拓宽缴费渠道。“线上自助缴费+线下传统缴费”相结合,让居民医保参保更加便捷、服务更加精准。依托重庆医保、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进行网上缴费,村(社区)便捷缴费点等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传统的线下缴费服务。 三是部门联合推进。区医保局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宣传发动、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能够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短信、广播电视、网站、微信、QQ、爱璧山、璧山发布、宣传标语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积极宣传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让参保政策“广而告之”。 五是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对参保缴费工作的调度,适时了解各镇街社保所基本医保缴费进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及时研究医保缴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医保缴费工作开展,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截至2022年1月14日,2022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3.35万人,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83.08 %,现正在稳步推进当中。 五、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六、高效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截至12月,医保基金全额保障支付新冠病毒疫苗费7500万元,支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1519.95万元。 七、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一)加大政策宣传 一是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先期制作260张基金监管投诉举报标识牌,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并发放到全区所有医院、诊所。二是在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期间,在广场、村(社区)开展基金监管政策宣传,发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折页1万余份。 (二)强化警示教育 2021年12月24日,区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区民营医院基金监管工作暨警示教育会。会上,各民营医院负责人集中观看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专题片,区公安局就欺诈骗保面临的刑事处罚进行讲解,区纪委监委对区医保局及参会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出工作要求,区医保局围绕打击欺诈骗保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责任的落实等方面开展警示教育。区医保局分别与14家参会民营定点医疗机构签订《重庆市璧山区医疗机构杜绝欺诈骗保承诺书》,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 (三)基金监管成果 2021年,通过日常巡查、专项巡查、专项治理、举报投诉查处、聘请第三会计公司等多种监管方式,实现了对全区551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八、确保群众医保待遇及时结算 (一)继续扩大成渝地区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截至1月15日,我区符合条件的32家医院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33家医院、10家诊所和151家药店实现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二)着力加强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审核,确保群众医保待遇及时结算。初步核算全区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报销保障543049人次,报销金额为8087.2万元。 九、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启动前期筹备工作 2022年1月1日起,我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区县范围。区医保局积极与市医保局、已试点区县和商保公司衔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及软件操作学习培训。召集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报区政府同意后印发《关于印发璧山区长护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网站、电视报纸、微璧山、爱璧山等多个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文件,稳步推进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启动工作。 十、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动态维护管理医疗救助对象。经数据汇总比对,在保障救助对象以最优先身份获得救助的同时,完成新增及撤销人员的信息导入,确保其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截至12月,累计共导入新增医疗救助人员1683人,取消4329人医疗救助资格。 (二)贯彻落实2022年困难群众的资助参保政策。召集相关部门研究2022年特殊困难群众的资助参保政策,报区政府同意后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镇街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积极推进特殊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务必确保困难群众100%参保。 十一、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 (一)药品协议采购工作。联合体药品采购总额为3393.46万元,其中:医保药品采购3025.16万元,占89.14%。 (二)药品备案采购工作。药品备案采购10.78万元,全区联合体医院备案采购占0.31%。 (三)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截至12月底,我区冠脉支架已采购约定量的121.36%,采购金额40.41万元,为我区群众节约619.42万元。冠脉球囊已采购约定量的98.59%,采购金额10.79万元,为群众节约50.95万元。 (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截至12月底,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联盟采购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07%,采购金额324.99万元;五省市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采购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47.4%,采购金额711.1万元;第一、二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250.2%,采购金额624万元;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09.36%,采购金额280.8万元;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83.31%,采购金额243.67万元。 十二、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经区政府同意,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税务局、区乡村振兴局6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内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 十三、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 全区579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功能,占全区医药机构的80.53%。截至12月29日,全区已有364347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56.1%,排名全市第7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9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曾路遥 联系电话:15213007234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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