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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法定代表人 | 万均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等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A区4楼 | |||
法定代表人 | 万均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 | 3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从业人数 | 5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婚姻、收养登记的各项工作,全年,共办理结婚登4505对,离婚登记1760对,补领婚姻证2308件,办理收养登记4件,办理解除收养登记3件;登记合格率100%,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依法登记,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登记程序,坚持依法办事,做到“一杜绝、二严禁、五不办”,即:杜绝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严禁增设程序或附加条件,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规定之外的证明、证件;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与自己是亲属关系但不符条件的不办。婚姻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在100%。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团队素质。为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素质培养,坚持婚姻登记员业务学习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案例研讨,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特别是在运用新的婚姻登记系统、开展“跨省通办、全市通办”的要求下,为有效适应婚姻登记工作新的形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探讨研究,积极配合上级的新部署、新指示,整个团队及时熟练掌握新的操作技能,全面提升了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婚姻登记工作是一项“以人为本、突出以情服务”的窗口单位,为适应这一特殊行业的特殊性要求,登记过程中我处着力注重加强登记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一是利用业务讨论及作风会议为契机,加强学习,增强修养,树立正气。在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提高道德水平和思想境界。二是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团结协作。 深怀换位之心,把当事人的利益挂在心上。三是树立“主动意识,沟通意识,学习意识,服从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宗旨,始终坚持耐心、热情、文明地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围绕“文明执法、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通过讲业绩、讲管理和讲素质,努力提升了窗口单位的整体形象。 四、规范整理婚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全国规范化建设”要求,每天对婚姻档案进行及时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婚姻登记档案完整并实时录入登记系统电子化,并做到了无一份丢失、损坏,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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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万均 联系电话:15823375260 报送日期:2022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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