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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MB1D73991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
法定代表人 | 周禄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天前街1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禄江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 | 1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2年,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设置及措施保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定期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街道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将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列入本地年度工作要点,三是与街道武装部相互衔接,共同参与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全街道17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均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 2、完善服务设施设备。一是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退役军人服务办公场所,悬挂统一规范的牌匾标识,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来访接待室、活动室等,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在楼梯间及走廊处悬挂各类标识牌。 3、服务管理健全规范。一是全面准确采集并动态更新退役军人基础信息数据,二是服务场所设立窗口岗位标牌,公开服务承诺,三是建立沟通交流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疑难问题化解制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平台使用管理和信息更新制度、舆情信息上报制度、资源共享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及时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并开展对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和培训,五是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每月的优抚金申报工作,确保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每月按时发放;六是完成了残疾军人更换残疾军人证工作;七是完成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申报发放工作;八是完成优待证系统申报1285人,已发放优待证1136张;九是建立了残疾军人台账,1—4级残疾军人关怀卡。 (二)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先进作用,营造拥军崇军氛围。 通过会议、红色教育资源、网络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管理,主动了解退役军人党员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强化教育引导;二是组建大路街道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培育退役军人村干部,鼓励退役军人党员到党的基层任职,各村(社区)现有退役军人干部7人;四是培育合作社理事长、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就业创业能手等带头人,激励退役军人争当“领头羊”;五是营造拥军崇军氛围,与街道武装部工作人员一起,为退役军人、军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家庭悬挂光荣牌,为现役军人送喜报,新兵入伍做到“四尊崇”,退役返乡做到“五关爱、六必访”等;五是通过拉横幅、开座谈会、发短信、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让退役军人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三)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和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活动 一是在春节等节日期间通过多种形式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和困难退役军人等,积极营造双拥共建氛围,让困难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二是与街道民政、社保、扶贫等部门及时衔接,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摸底等方式,了解涉及退役军人困难对象现状、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计划;三是帮助符合条件退役军人按要求申报享受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待遇;四是利用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社会资金,为因病、因残、因灾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提供精准帮扶援助等。 (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结合辖区退役军人服役情况和实际需要,精准推送政策服务,增强政策执行针对性、实效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服务站工作人员联系退役军人制度,主动上门服务,引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设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退役军人信息联络员,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及时传达相关政策。扎实有序的做好信访工作,制定了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树立良好工作作风,来访接待做到“六个一”;定期排查矛盾隐患,及时上报舆情信息,有效防范退役军人领域风险;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情况。 (五)加大扶持就业创业力度 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保障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着力推动充分就业。短信推送用工信息,鼓励困难退役军人到公益岗位就业;组织退役军人参加专场招聘会、推介会;宣传动员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并提供必要服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自2019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周禄江联系电话:15102399200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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