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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日期: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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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MB1A60696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丁中立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住房保障和小区物业管理提供服务。主要承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事务、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安置使用和维护等事务性、服务性职责。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中山北路84号

法定代表人

丁中立

开办资金

281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3919

134240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3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我单位没有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规章的行为。 二、按照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主要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安置、租赁补贴发放、小区后期管理及维护,以及璧山区物业大修基金收取和物业管理的监督等事务性的业务活动。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住房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分配安置、租赁补贴发放和后期管理。 2023年已配租11批次共计461套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分配使用率100%;按季度对租住公租房的享受国家定期优先抚恤的优抚对象和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金补助,2023年共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89万元,保障107户,130人;发放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50.9万元,优抚保障373户;完成全区19403套公租房住用情况调查清理工作,并对排查发现的转租、出借公租房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已整改完成28户,同时有序推进公租房小区品质提升工作。 2.住房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保租房筹集、加装电梯、办公场所改造、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及消防维保工作。 一是2023年已完成大兴经适房A组团项目3580套、璧山区中小企业集聚区项目宿舍项目132套、两山馨苑项目868套、景山人才公寓项目763套房源认定,已累计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8195套,已提前并超额完成《重庆市璧山区“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规划》中6949套的任务和市级任务。二是“加装公租房小区电梯52部”项目已全部竣工,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三是香江嘉园公租房办公场所改造已完工并通过质量验收。改造面积3189.53平方米。四是2023年建成并投用app报修平台,完成日常零星维修2542件次,翻新腾退房源492套;针对香江嘉园、太阳堡、芋荷苑小区消防维保进行了专项检查,形成了问题清单,并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3.物业事务工作。主要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支取。 一是加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建立了我区应交未交维修资金情况台账,并制定了欠款催缴专项工作方案,多渠道进行归集资金2023共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7704.97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已支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403.5万元。 4.2023年向上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4046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公租房欠租催收、腾退难,并形成信访、集访、缠访。因最高法院在2019年将“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界定为“行政协议”,导致管理单位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欠租、腾退等问题,而新的非诉程序从开始欠租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少需要1年时间,时间成本过高,导致欠租越演越烈。 2.转租出借查证清退难。由于在实践中,转租出借行为一般都是在私底下完成,具有隐蔽性,难以查证。即使证据齐全,依然存在部分承租人不配合,拒不搬离的现象,清退难度大。 3.欠付项目较多。一是原计划用于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保障性住房小区品质提升建设项目的上级补助资金在2022年底被收回,至今未安排指标,导致该项目无法开展后续工作。因无资金支持,该项目后续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涉及公开招标的事项无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二是加装电梯、消防整改、配套用房办公场所装修、日常零星维修维护等项目均未按支付节点进行支付,导致后续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欠款催缴难。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部分房地产企业因资金问题无法将代收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未售部分应交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归集到位,加之无有效的催收手段,归集难度较大。 (二)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做好璧山区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及保障房社区智能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安全自查、等保测评工作。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2.加强欠租转租整治。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区法院等相关部门,规范非诉程序,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违规整治。 3.落实政策文件。按照《重庆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结合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作实际,落实奖补政策。 4.督促推动项目实施。一是联合安质中心,督促监理单位、跟审单位及施工单位加强配合,确保香江嘉园公租房9栋配套用房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按时办理项目联合验收手续;二是积极推动香江嘉园社区服务用房、芋荷社区服务用房、芋荷苑电梯加装等项目的后期联合验收手续办理,力争2024年初取得联合验收意见书。 5.谋划保障性住房小区品质提升项目。结合保障性住房小区现状,进一步梳理、细化保障性住房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着重谋划解决小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小区品质。 6.积极推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拟向区主要领导汇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情况,加快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任务,确保2024年动工。 7.按欠款催缴专项工作方案,完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欠款催缴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曹艳丽联系电话:13996362899  报送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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