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B06906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汪德英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全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监督保障。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贯彻国家统计制度、国家统计标准、地方统计标准,管理地方调查项目;指导协调相关区级部门和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8楼 | |||
法定代表人 |
汪德英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 |
5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督察“回头看”整改到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重庆市统计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整改全面见效。一是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方面;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统计人员力量,坚持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长效机制;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全面开展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全面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于2月底前完成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工作。 二、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完善制度建设。自3月6日以来,按照全市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局党组结合全区统计管理体制实际,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研判,先后制定出台了《璧山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璧山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管理办法》、《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等制度,为扎实开展统计专项治理行动明确了总体目标、行动举措、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加强学习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在区委常委会第48次会议、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专题汇报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统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着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三)围绕重点,落实问题整改。专项治理行动围绕九项开展:一是认真自查自纠,结合《重庆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分专业制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防止统计造假,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送重庆市统计局;二是全面梳理问题,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各类统计造假案卷进行系统梳理,重点查找案件查处过程中落实国家统计政令和要求打折扣、责任追究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已报送至统计执法检查总队;三是专项数据核查,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研发投入等重点统计指标向市局反馈核查进展情况;四是重点执法检查,制定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五是专项统计督察,聚焦统计造假履禁难绝问题及其背后深层次原因,围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宽松软”、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全市专项统计督察;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已查处但尚未完成追责问责和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查处的统计造假案件,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七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统计造假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八是督促整改落实;九是完成总结报告。 三、依法治统能力有效提升 (一)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紧紧围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重点行业“双随机”执法检查,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共59家,其中“双随机”联合执法1家。查处违法企业1家,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 (二)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5月中旬邀请市局执法总队队长,在区委党校为我区各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了一场“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四、完成2023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工作 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2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基础上,根据2023年行政区划最新情况,已于6月底通过统计区划库系统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并及时将建制调整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勘察说明上报市局,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完成2022年度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台账工作 做好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台账,是准确反映全区基层统计及规范化建设成果的有效抓手。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台账的工作要求,于3月底完成区级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台账系统填报工作,并指导、帮助镇街完成镇(街)级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台账系统填报。通过强化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数据质量监管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进一步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基层统计信息,有效地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效率。 六、常规性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在联网直报和数据采集平台按时向市局报送统计执法检查进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开展情况、四上企业入库资料等工作。 二是按照市统计局、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依法治区办等相关部门印发的文件要求,完成针对性的工作任务。 三是做好机关工会、党建、教育培训、五经普宣传等日常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09月12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赵冬敏联系电话:15823393737 报送日期: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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