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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日期: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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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雷国栋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指导和服务。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和推广、全区智慧农业示范等各项重点工作。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1楼

法定代表人

雷国栋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51

.3385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2023年,璧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分层学习传达落实中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在市乡村振兴局的精心指导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标对表抓好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三级责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班每季度研究、每月调度相关工作,相关行业部门和镇街对标执行。“三级书记”分别对应完成重点帮扶镇街、帮扶村、脱贫村、脱贫户和监测户的遍访工作。二是强化驻村帮扶。健全完善常态驻镇驻村帮扶工作机制,按照按需选人、因村派人原则,完成12个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轮换选派工作,轮换撤回到期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5名,新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18名。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要求,推动派出单位落实责任、项目、资金“三捆绑”。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巩固脱贫成果成效和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纳入对镇街、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根据重点工作需要编制对镇街巩固脱贫成果专项考核办法,按规定报领导小组审议并通报结果。对标建立完善区级赛马比拼工作办法,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保持稳定抓好政策落实。一是落实教育保障。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排查特殊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对76名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入校就读学生实施送教上门(含2名区外送教上门),其余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春秋两季贫困家庭学生资助27352人次,金额2324.5万元。二是落实住房保障。建立每月信息核查机制,每月对新增农村低收入对象开展住房保障情况摸排。三是落实医疗保障。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全区130个行政村均设置三星级村卫生室。在家且有意愿签约的脱贫户、监测户实现签约医生全覆盖,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参保率100%。针对监测户继续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惠及301人次。持续开展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工作,多部门协同做好风险研判和落实帮扶措施。四是落实饮水保障。建立完善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结合“党建统领水价治理”,持续加强农村人口供水保障动态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进一步并网取缔农村小型供水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工程保障水平,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7%。五是落实兜底保障。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对象筛查,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无劳动力和弱劳动力脱贫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三)突出重点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按照区、镇、村“2:2:1”的标准,配备了专(兼)职系统信息员队伍180名。制定区级防范因灾返贫预案,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第二轮集中排查和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2023年累计识别监测对象13户34人,累计排查发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新增问题58个,已整改58个。二是推进产业发展。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比例达90.1%,加快推进“四个一批”帮扶产业项目提质增效,建立完善扶贫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三个脱贫村村集体经济生产经营性收入村均达49.27万元(截至三季度)。修订完善璧山区农业产业帮扶的实施办法,多渠道鼓励脱贫群众发展到户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23年新发放贷款76户211.6万元,逾期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编制2023年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全区总任务10406万元,完成10687.05万元,完成率102.7%(其中组织动员其他力量购销我市产品任务7976万元,已完成8205.46万元,完成率为102.88%)。三是促进稳岗就业。落实平等就业服务措施,对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针对性开展“131”服务,确保有意愿、有能力人员全部实现就业。四是提档乡村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水、电、路、通讯、物流”五网,扎实做好补短板、促提升,村(居)民小组通达率、通畅率均达100%,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以上,行政村通宽带率达到100%,场镇5G覆盖达到100%。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7.53%,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全区30座污水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200户/5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实现了污水处理全覆盖。五是深化乡村治理。打造基层治理品牌,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党建引领+”经验,推广“三级院坝会”等治理品牌。推出线上线下“三级院坝会”,形成“问题收集—研判交办—协商办理—智能督办—反馈评价”工作闭环,推动政策宣传在院坝、问题解决在院坝、新风树立在院坝、民心凝聚在院坝,联动解决问题4300余个,有关经验登上《求是》《人民日报》《半月谈》中央政研室《学习与研究》等刊物,大兴镇高桥村、福禄镇红山村成功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六是推进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市级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资金绩效评价和暗查暗访等专项督促检查工作,针对各级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截至目前,国家和市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96条整改任务均已高质量整改完毕。七是注重信访安全。持续开展领域内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排查,对群众质疑和新增问题第一时间做好解释工作,制定对应措施,确保不出现信访和舆情。2023年,璧山区未发生涉贫类信访案件、舆情信息。 (四)严守底线抓好巩固成效。一是严守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标落实《重庆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持续推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兜底保障等衔接政策落地落实。畅通监测户发现和申报渠道,加大受灾对象和疑似对象数据推送及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现“应纳尽纳”,有效防止“体外循环”。严格落实月走访制度,突出帮扶责任和针对性帮扶措施成效。二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压实脱贫户三级帮扶人帮扶责任,严格落实3/8/11月走访要求,强化帮扶人政策宣传和引领作用,持续开展“两解一帮”,融洽干群关系。积极推广“民情茶室”“新风小院”等村民议事平台,自下而上做好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认可度。三季度市级民调我区群众满意度为97.4%,较二季度上升1个百分点,呈现季度上涨趋势。三是严格统计收入。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23240元,增速达15.5%。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和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实现两提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户和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的户规模持续下降。确保脱贫人口经营性净收入增速高于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监测户和脱贫户(不含低保户)中的最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不低于8000元的户清零。四是防止因灾返贫。制定璧山区防止因灾返贫工作预案,逢灾必排查,建立13户受灾对象台账,积极落实灾后保障措施,确保对象灾后生产生活恢复,未出现因灾新返贫致贫对象。 (五)提升财政衔接资金绩效。2023年安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53个、涉及资金7467万元,开工率100%,三级衔接资金支出7467万元,支出进度100%。53个项目中产业发展项目36个,占比69.23%,资金5718.84万元,主要涉及水果、蔬菜、花椒、跑山鸡、渔业、加工业等产业,扶持壮大集体经济10余个,受益群众约1000人(涉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约200人)。全区扶贫资产63个,涉及扶贫资金3759.21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1个,涉及扶贫资金756.15万元,扶持壮大集体经济5个,带动受益群众增收,增加周边群众就业务工机会,受益群众约200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19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张龙联系电话:15923148953  报送日期: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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