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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日期: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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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MB1E26774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巫晓东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主要负责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招标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等医疗保障和事务性职责。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1号B区1楼

法定代表人

巫晓东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6.9

190.6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3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实施方案,举办读书班,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开展理论学习研讨。整改完成检视出的7个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以讲代学、以讲促学,讲好专题党课5次,结合正反典型案例和调研选题,开展调研50余人次,形成调研报告4篇,研究制定业务工作制度3项,补齐制度短板,积极解决医疗保障民生问题,推动干实事惠民生暖民心。 二是深化机关党建“三基”建设。建设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大力实施基层党建“六项工程”,完成“八张问题清单”任务和民生报表指标。深化“三进三服务”“四下基层”,推进党建引领小区、网格、院坝治理,医保政策进基层、进机关、进企业。组织党员到居住地小区报到承诺践诺,干部职工到居住社区网格和原籍村报到发挥作用,提高党员政治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落实“基层组织建设攻坚年”重点任务,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持续实施“先锋工程”,积极培养发展党员,加强对青年党员的思想道德和纪法教育。 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召开党风廉政会议7次,12名科室负责人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排查防控44个廉政风险点,制作廉洁文化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上墙,每月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6次,全年约谈240余人次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每月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区人大和区政协开展医疗保障调研,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行为管理和规范,做实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积极实施“璧玉青苗”计划,抓实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4名骨干青年任科长,1名骨干青年任副科长。 (二)参保扩面持续推进 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155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96177人,合计667734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50.7万人,完成预下达任务的99.79%,列全市第二位。 (三)医保待遇结算及时到位 一是待遇报销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全区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实际发生额分别达到4624万元和14277万元;居民医保特病门诊和统筹基金支付分别为4169万元和33328万元。 二是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市外异地参保人到我区475家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3122万元,其中职工医保基金报销2524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报销598万元。 (四)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兜底保障 一是动态维护管理医疗救助对象,截至12月,包括低保对象、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其他人员、城乡孤儿、特困人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区符合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人员共20804人。二是督促镇街进行参保身份标识并确保享受参保资助,全年区内医疗机构累计医疗费用救助93795人次,支出救助金1437.8万元。三是门诊、住院费用救助,救助93868人次,金额1653.52万元,倾斜救助10人次,支出救助金5.16万元。 (五)长期护理保险稳固增效 织密“第六险”保障大网,深入各镇街、村(社区)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提高长期护理保险知晓率,为失能群体照护“保驾护航”。受理并录入系统233人次,上门评估234人次,集中评估234人次。共有194人达到评估失能等级,其中璧山区参保的142人,其他区县参保的52人,发放待遇320余万元。67人死亡并做解约处理,取消待遇2人。人民网、光明网和新华网等新闻媒体对我区长护保险先进经验进行了报道。 (六)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按顺序开展 一是2023年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为33849万元,采购药品品种1973个,其中集采药品采购总金额6698万元,占比17.96%,同期增长1467万元,采购集采药品品种408种,同期增长60个。二是2023年全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平台采购金额14642.68万元,其中集采耗材采购总金额2483万元,同期增长557万元,采购集采医用耗材品种573种,同期增加318种,全年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平均降幅达50%,累计至少为我区患者节约医药费用9182万元。三是根据市医保局药品网采率考核指标计算公式测算,璧山区公立医疗机构1-12月药品网采率为103.43%。四是每月提醒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采购任务,及时支付采购货款。 (七)医保基金监管强化实施 一是开展璧山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联合区相关部门对741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现场专项检查,查出7家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为3.52万元。二是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完成31家定点医院、5家诊所、7家零售药店、5家村卫生室的现场检查、病历点评及病人回访工作,查处28家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过度检查、提供不必要医药服务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为69.95万元。三是对市局移交、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举报投诉、第三方审计查出的案件线索进行定性,将违反协议的违规行为移交稽核处理;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85个案件线索开展行政执法。上述违规问题正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行政执法或协议处理。四是探索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数字化运用,设计、运用智慧医保场景监管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实时查房检查,可实现就医人员人脸身份识别、远程打卡等,累计查房3269人次。五是审核监管,通过疑点筛查、数据分析、抽审病历等方式,对医保基金待遇支付进行审核监管。 2023年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71家,追回医保基金共计273.95万元,并处以违约金共计381.25万元。已移交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等要求处理的违规行为233起,已经对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行政执法,追回医保基金11.46万元,行政处罚14.24万元;正在开展85个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321.77万元,拟处罚款392.83万元。 (八)医保基金总体平稳运行 截至2023年12月,累计征收职工医保基金11694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102253万元,大额医保14690万元),同比增加16.65%;征收城乡居民医保基金47325万元,同比减少2.02%;征收长护险基金2707万元,同比增加78.98%;征收公务员保险基金1379万元,同比减少6.96%。累计拨付职工医保基金54783万元,同比增加26.05%,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0434万元,个账基金支出30939万元,生育待遇支出3409.89万元;累计拨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44325万元,同比增加3.44%,其中住院统筹基金支出32696万元,门诊支出8875万元,大病保险投保2754万元。全区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安全平稳。 (九)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全面参保,截至12月,我区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共计15853人,参保率达99.97%(4人选择在户籍地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二是做好7类低收入对象的动态监测管理,纳入医保系统标识待遇身份动态监测管理的共计10864人。三是做好监测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工作,我区监测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79人。 (十)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健全经办服务网络体系,建成1个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15个镇(街)社保所、192个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的“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现经办服务全域覆盖、全区通办。二是为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和公立医院购置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参保群众通过刷二代身份证、电子医保凭证,自助办理32项高频医保业务,医保服务24小时“不间断”“不打烊”。三是在各公立医院安装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实现参保人刷脸就医结算。四是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全区共激活463264人,激活率为71.33%。五是生育津贴申领实现“零材料”全程网办,不用多头跑路。六是57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功能,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七是统一服务指南,编印《璧山区医保经办服务指南》。八是采取集中培训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全区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专场培训和医保“云课堂”政策培训3期,对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上门”服务指导,做到“问策能答”。 (十一)其他工作 及时公开党务和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做好平安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维护网路安全,全力以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八一节、春节前夕到31672部队95分队开展双拥慰问,营造军民共建的浓厚氛围;做好五老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9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曾路遥联系电话:15213007234  报送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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