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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

日期: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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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薛承刚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按规定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智慧医院建设、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和网络安全维护工作;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评价事务性工作,以及协助主管部门统筹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核算。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

薛承刚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1.75

5.42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1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我中心在区委深改委、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及卫健委的统筹安排下,开展业务活动主要如下: (一)启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区深改办印发《璧山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建立三级管理体系。分别成立“璧山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改革领导小组”“璧山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集团理事会”三级管理机构,建立各级议事规则,明确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权力清单。重塑网格布局。按照9+6模式,分别组建以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的2个医疗集团,在“六个一体化”(即人员、财务、药品耗材设备、信息、服务、绩效)上做文章,逐步实现“四统一”(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全区优质资源下沉,促进分级诊疗,促进有序就医格局更加完善。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区精卫中心按照公共卫生职能,参与集团建设,推动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二)持续开展“精准帮扶”。牵头医院累计帮扶派出帮扶人员1500余人次,48个帮扶项目基本完成目标任务。有效发挥区域中心、区级质控中心、区级救治中心作用,区域影像中心提供远程服务2226人次,区域消毒供应中心提供服务4248样次,逐步实现全区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上下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累计下转患者3062人次,群众就医更方便。 (三)畅通人才共享机制。25名“下派”人员、33名“县聘乡用”人员、7个集团派驻团队下沉基层服务,累计开展诊疗3.9万余人次,指导开展新技术64项,指导手术413例次、带教482人次。通过诊疗、带教等方式缓解基层人才荒,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四)统筹财务运行。有效发挥“资金池”作用,助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投入1000余万元,支持福禄镇卫生院整体迁建;投入750余万元,用于基层设施更新完善、房屋维修及信息化建设;建立集团内利益共享机制,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增量超过10%,与牵头医院进行7:3分成共享。 通过努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技术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成功创建甲级社服中心1个,创建基层特色专科3个;正兴镇中心卫生院成功基层首例大隐静脉高位结扎+点剥+硬化剂注射术;璧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人民医院开展呼吸内科专科共建,在全区基层开设首个呼吸内科,实现了从全科到专科化的突破;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了首例无痛人流术,并成功创建为甲级乡镇社服中心;八塘镇中卫生院开展首例床旁支气管镜检查及灌洗术;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提升至百分之68.08,其中,卫生院(社服中心)诊疗量较上年同期提升百分之47.95,住院人数同比提升百分之15.5,群众看病难得到一定缓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期为2025年4月28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贾冬兵联系电话:17782350154  报送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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