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739810140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周基贵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行使有关市政监察执法的处罚权。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基贵 | |||
开办资金 |
2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8.18 |
223.67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从业人数 |
6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3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争先创优、担当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手段,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目标,找准城市管理工作现代化方向,扎实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一、“闯”字当头,扛担责、奋开创,焕发城市美颜。(一)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对商圈、农贸市场、企业周边、主次干道以及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骑门摊、游摊进行宣传劝导,取缔占街为市、占道经营、店外设摊,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严格按照“齐门、齐线”一条线管理,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确保城市整洁、管理规范。规范占道经营16569起,骑门摊6906起,游摊13706起,乱堆放1267起,乱晾晒388起,乱吊挂698起,规范偷捕偷钓3136起,处罚60起,罚款6550元。(二)强化户外广告巡查规范。查处、拆除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和店招,规范主次干道临街商铺店招店牌,清理临街商铺户外墙体、玻璃及立柱张贴的广告、宣传喷绘,对违规布幅广告、灯箱、桁架、喷绘广告、背街小巷“牛皮癣”小广告等实施“零容忍”,严厉打击乱张贴行为。截至目前,拆除违规设置喷绘、桁架等户外广告296块;拆除违规设置灯箱86个;关闭LED游走字幕17块;拆除违规设置店招店牌65块,维修破损店招店牌26块;维修维护城区范围内便民张贴栏37个;清理“牛皮癣”小广告12548张。(三)运渣车辆监管执法。设立运渣车辆检查执法点,在高新区拓展区工程车辆出入口、璧山隧道、福里树、黛山大道河边路口、水天池等地设立渣车固定检查点,并视情况在三角滩设立临时检查点,加大对运渣车辆的检查力度;开展城管、交通、公安联合执法行动,并成立专门的夜间巡查小组,打破8小时工作制,采取错时上下班,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共检查运渣车辆12,894台次,查处违规运渣车辆共计231起,处罚金额39.045万元;共检查工地14,601个次,查处违规工地共21起,罚款金额7万元。(四)强化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加大发现、报告、整治的力度,快查快处、严查严处,重点开展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确保完成市级考核指标。扎实开展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违法建筑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违法建筑490件48986.046平方米,没收违法收入1920.64万元,拆除违法建筑228件6841.37平方米。抓好涉及违法建筑的经营性自建房处置工作,对各镇街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安全鉴定为C级和D级房屋违法建筑情况开展摸排工作,依法对9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行为开展立案查处工作。(五)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以东林大道、杨柳坝路、登云路、中央大街片区、金科中央公园城周边、金剑路、永嘉大道、东山路等路段为重点,持续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全年累计拖移暂扣各类违规乱停放车辆6095辆,规范乱停放车辆40100辆,锁车3160辆,学习教育违停车辆驾驶人9300余人次;开具罚单3.3万份,其中答题处理15711人次,处罚5676辆,罚款56.385万元。线下人行道违停罚款41件次,罚款4850元;绿化带车辆违停74件次,罚款14800元;脏车查处65件次,罚款12900元。对超宽人行道进行改造,合理增设停车位,新划、增划机动车停车位33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5个。(六)打通“生命通道”监管执法。联合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房城乡建委、璧城街道、璧泉街道等部门开展消防通道联合整治行动,进行每周两次的夜间消防通道监管执法,并对城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乱停放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逐一整治联合清理,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消防通道278个,规范车辆1123辆,拖移车辆334辆。(七)强化公园管理秩序。在城区6大公园主要路口安排人员值守,整治游摊760起,骑门摊150起,规劝游客乱停乱放车辆232起,规范施工作业车辆60起,行政处罚26起,罚款3100元。整治劝导景区公园不文明现象,规范随地吐痰160起,规范践踏草坪400起,劝导不文明养宠物160起、不有序排队60起,更换和新增安全警示牌共99块,护绿提示牌300块。提升管理服务,积极向游客提供导引指路、咨询、纠纷协助、帮助家长寻找走丢儿童、热水等多方位服务,共帮助家长找回儿童18起,提供各种服务43起,协助处理纠纷2起,公务接待1323车次、接待人数6615人次。(八)推进大气污染监管执法。加大对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垃圾和树叶、露天烧烤、露天经营餐饮行为的查处力度,鼓励烧烤经营户改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烟炉具,落实“三限、三有、三控”措施。今年以来,规范违规露天焚烧行为38起。(九)整治生活垃圾。切实抓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见效,开展生活垃圾监管执法,加强餐厨垃圾收运秩序监管执法工作,立案查处3起,罚款2万元。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宣传引导,以教育劝导为主、立案查处为辅,先后在中央大街、皮鞋城二路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参与志愿者共计86人,服务对象约280名。出动执法人员4004人次、执法车辆1161车次,检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561起。(十)开展水篦子监管执法。2023年全年,璧城街道共发现并处理向水篦子倾倒的违法行为145例;璧泉街道共发现并处理向水篦子倾倒的违法行为62例。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保证以后不会再违反。对其中违法行为较重的根据情节不同作出行政处罚,共计处罚3例,罚款500元。(十一)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城市占道开挖乱象,巡查工地、项目137起,对违规占绿、毁绿处罚39起,罚款142135.65元;对在城市道路设施的违规行为,处罚15起,罚款32700元。巩固深化城市建筑物外立面容貌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整改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遮阳伞、篷盖176处,整改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面遮阳伞、篷盖332处,清理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四乱”(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10,993处,清除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户外广告144处、集中拆除286处,清除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户外招牌22处、集中拆除48处。二、“实”字托底,树形象、构法治,凝聚城管效能(一)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行准军事化训练,把军人吃苦耐劳、自制和坚韧不拔的优良意志和品质融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队伍精神风貌、严肃队容风纪、提升队伍形象,2023年组织开展队列训练、队容风纪培训10次。(二)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培训,不定期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执法队员集中学习城市管理相关行政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他方面法律法规及办案流程等业务知识,2023年全年组织开展法治学习考试8次,下发学习资料3000余份,提高队员的执法规范水平,积极引导队员提升执法艺术、增强执法实效。(三)强化卷宗质量管理。从立案、调查取证、决定与审查、送达与执行、结案到立卷归案,每一环节都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罚缴分离,细化管理,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每份案件执法依据准确,办案程序合法。2023年全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73件,简易程序6257件,办结率达100%。(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信用中国、璧山区政府官网等媒介,坚持标准化公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结果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4篇,统计信息11篇。为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影像记录,购置执法记录仪215台,摄像机5台,照相机8台,为执法办案提供基础和保障,每份案卷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保险,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严把审核关口,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全年未因行政诉讼和复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对企业的“一次抽、全面查、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依法加强对城市管理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发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按照细则要求定期对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检查结果。2023年,内部任务1项,联合任务1项;抽查计划已覆盖抽查事项1项,其中联合计划覆盖抽查事项1项。(六)实施柔性执法。贯彻“721工作法”,落实“首违免罚”,推进柔性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渝城管局发〔2021〕17号)的规定,落实“首违免罚”制度。推行守法承诺书制度,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签订守法承诺书,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2023年,全年共签订免罚保证书396份。(七)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治队”方针,加大对空挡、夜间、交接班或者其它特殊时段的巡查,对队员的旷工、在岗不作为、脱岗、着装不整等违纪情况进行督查,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对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处理。2023年,共发出13期督查通报,督查问题队员414人次,大队自查查处问题队员46人次,共辞退临聘队员5人。三、 “民”字在心,营氛围、创文明,呈现城市温度(一)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以“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为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城市管理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氛围,提高城市管理执法的社会理解度。全年编制、发放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常用法律小册子3500本,让市民走进城管、了解城管,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二)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建立城管志愿者队伍,开展城市秩序维护活动,提升城市形象,组织城管志愿者零距离接触市民,深入一线参与文明劝导活动,进行生态文明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强化广大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努力让城市更美好、群众更幸福。全年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7场,参与志愿者883人次,服务群众4000余人次。(三)接受市民投诉举报。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投诉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努力加强和改进信访投诉工作, 强化督查落实,认真受理各类城管投诉,承诺办理时限,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3年共接受12319平台投诉211件,其它网络平台投诉件共计172件,共计处理383件,办结率100%。(四)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全面深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城管+社区”工作机制,联合塘湾社区、东关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双方协同,共建共治,对长期存在的车辆乱停放、骑门摊占道经营、乱堆放、乱晾晒、乱吊挂等“城市十乱”市容秩序违规行为逐一进行清理,耐心规劝教育,画出新时代基层治理“同心圆”,为营造社区群众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添砖加瓦。共发放宣传单1000份,劝导和规范骑门摊150起、乱堆放乱吊挂乱晾晒70起、乱停放车辆200辆。(五)规范临时经营摊区。从夜文化提升、夜服务配套、夜消费促进、夜景观打造入手,加强规划引领和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夜间商业、文化、旅游融合经济,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着力规范了比亚迪大道“星光里夜市”、御湖二支路“箱遇音乐市集”等临时摊区7处,吸引300余户商家进驻开展经营活动。(六)服务区域企业。牢牢把握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管理理念,实行文明服务在先,严格管控在后的管理思路,将城区54个建筑工地划分为27组,每周包点责任人2次服务建筑工地,已服务建筑工地1687人次,检查工地3374个次。(七)参与应急抢险和社会治安。抽调50名执法队员组建应急分队,每周开展体能和应急训练,在去年降雨抢险救灾过程中,出动243人次、43车次,紧急设置临时警示标志26处,转移、抢救被淹车辆19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08月30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徐睿联系电话:17754947027 报送日期:202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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