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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日期:2026-04-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E37422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5  年度)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定代表

戴晓锋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自然保护地管护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实施、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以及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调查、巡护监测、建档、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等工作,监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经营服务活动。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55号1幢

法定代表人

戴晓锋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3

7.83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完成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在国家下发整合优化矢量数据基础上,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和整合优化“回头看”,整合成果经市级审核已报国家审批,进一步优化了自然保护地空间结构。 (二)自然保护地监管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断加强,对1个自然保护地巡查发现问题线索移交有权部门查处,对5个存在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完成2025绿盾图斑核查;从严审查占用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完成15个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核查。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顺利推进。完成璧山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项目外业调查,内业工作基本完成;完成同心水库鸟类监测站主体;完成三江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桫椤种群保护点挂牌保护。 (四)切实做好环保督察工作。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涉秀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涉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交办问题整改;配合完成第二轮第三批次市级环保督察,无涉自然保护地交办问题。 (五)全力做好“小微湿地+”建设工作。青杠上羊湖小微湿地+成功申报入围重庆市第二批“小微湿地+”名录。配合重庆大学做好青杠塘坊“小微湿地+”科技创新技术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前期工作。 (六)生态环道一、二期全部完工。积极协调处理环道建设中的卡点、堵点,一期完成99%,二期完成99.57%。预计2026年春节前实现全线通车,结合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开展环道道路绿化工作。 (七)完成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璧山区·梁平区对口协同发展“公园+”等系列宣传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9年09月18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报送日期: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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