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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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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定代表

董兴华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福音街8号

法定代表人

董兴华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清明节、8.1建军节,国庆节期间慰问我镇烈士遗嘱,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 0.5万 元。 2.我镇现有优抚对象392人,其中“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2人、60岁农村士兵155人、老复员军人22人,带病回乡人员95 人,伤残军人27名、参战、参战参试人员 81名,每月发放34万余元,一年累计发放410余万元。 3.今年新增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10人,为均田村张兴如办理好了烈士遗嘱抚恤优待金的申领,还为龙飞村3组王代琴办理了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申领。60岁士兵生活补助标准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40元。 4.对我镇所有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摸底,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为生活困难的家庭办理了低保。积极协助优抚人员改建住房条件,有4名优抚人员及时得到了住房补贴。还组织了18名重点优抚对象到青龙湖短期疗养。上半年为6个住院的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补助0.5万元,为6位在部队被评为优秀义务兵的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奖励金近1.4万元,下半年为25名优抚人员报销医疗补助3万元,按政策规定还为16名优抚人员办理公租房房租减免。真正做好为上分忧,为下解困。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0月9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董兴华  联系电话:19923278968  报送日期: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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