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及周边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修编目的:为加快推进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感染病区扩建工程,保障该病区的建设用地条件,特编制了《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及周边控制详细规划》。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住建部令第7号)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8-95)
6、《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7、《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9、《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10、《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
11、《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12、《重庆市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3、《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18年局部修改)
14、其他相关资料
编制单位: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修编内容:
1、功能定位:璧山区人民医院感染病区规划为璧山区卫生应急救援中心,作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辖区内医疗急救资源,开展紧急救援的基地。
2、用地布局:规划区范围面积5.6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5.50公顷,非建设用地0.10公顷(均为水域)。城市建设用地中,医疗卫生用地0.81公顷,公园绿地0.26公顷,防护绿地0.69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0.43公顷,城市道路用地2.41公顷,环卫设施用地0.45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0.45公顷。
3、道路交通规划:规划道路分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种等级,道路路幅分配形式规划区各等级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54米、22米、18米、15米、12米。道路坡度设计标准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纵断面不小于0.3%,主干道坡度不大于5.0%,次干道坡度不大于7%,支路和区内小路不大于8%。规划社会停车场1处,占地面积共0.43公顷,需设置汽车充电设施。社会停车场可与周边地块共同建设、统筹布局,在保证规划用地面积不变、进出方便、交通顺畅、停车泊位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其地块边界和位置可作适当调整。
4、其他内容:一是落实《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并明确各地块具体管制要求;二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预控,统筹电力、通信、燃气、给水、排水、环卫等专业规划,综合平衡各项市政设施的空间需求,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及廊道空间管控全覆盖,保障城市高效运行;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9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30日-2021年01月06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3-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