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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

团结动员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拓展社会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区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指导全区青年的交流与合作、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团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机关设内设机构2个,即:办公室和青少年发展服务部。

机关行政编制4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正科级干部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27.36万元,支出总计327.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134.21万元、 下降 29.1%,主要原因是一是“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压减,二是2019年举办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三是2019年举办了璧山区第十八届团代会。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2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26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一是“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压减,二是2019年举办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三是2019年举办了璧山区第十八届团代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0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3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2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83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一是“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压减,二是2019年举办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三是2019年举办了璧山区第十八届团代会。其中:基本支出 96.16万元,占29.4%;项目支出231.20万元,占70.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购买了青少年活动服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7.3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4.21万 元,下降29.1%。主要原因一是“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压减,二是2019年举办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三是2019年举办了璧山区第十八届团代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3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新增20名西部计划区县项目志愿者经费;二是市校外联年中追加了青少年活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26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一是“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压减,二是2019年举办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三是2019年举办了璧山区第十八届团代会。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52.97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新增20名西部计划区县项目志愿者经费;二是市校外联年中追加了青少年活动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83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一是“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压减,二是2019年举办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三是2019年举办了璧山区第十八届团代会。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57.33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新增20名西部计划区县项目志愿者经费;二是市校外联年中追加了青少年活动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购买了青少年活动服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61万元,占9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5万元,增长20.8%,年中新增20名西部计划区县项目志愿者经费。

(2)教育支出3.8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团干部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5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 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动的影响。

(4)卫生健康支出4.33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 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动的影响。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年中团市委发文要求援助西藏芒康县团委。

(6)住房保障支出7.57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 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补交了三项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4万 元,下降30.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预发了2020年的目标考核;二是2019年补交了2017年、2018年的三项津贴公积金;三是2020年把临聘经费工资列入了公用经费中,2019年列入人员经费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2020年把临聘经费工资列入了公用经费中,2019年列入人员经费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0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了璧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本年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0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了璧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4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根据团区委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适当减少接待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团市委及其他区县团委到我单位交流学习青少年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4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根据团区委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适当减少接待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2020年把临聘经费工资列入了公用经费中。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31.54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增加了两名临聘人员。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举办了璧山区第十八届团代会和璧山区第七次少大会两个大型会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0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团干部培训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团干部培训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231.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341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度共青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xlsx
附件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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