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区监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监委设立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七审查调查室;下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派出监察室4个;下设事业单位区廉政教育中心。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关,及下设事业单位区巡察事务中心及其人事和工资依托区纪委管理,日常经费纳入区纪委预算。当年机构设置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533.35万元,支出总计3533.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45万元,增长26.11%。主要原因一是派驻纪检组所有在职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增加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廉政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完成竣工审计支付工程尾款。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53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45万元,增长26.11%,主要原因一是派驻纪检组所有在职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增加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廉政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完成竣工审计支付工程尾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3.3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53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45万元,增长26.11%,主要原因一是派驻纪检组所有在职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增加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廉政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完成竣工审计支付工程尾款。其中:基本支出2752.71万元,占77.91%;项目支出780.65万元,占22.0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33.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1.45万元,增长26.11%。主要原因一是派驻纪检组所有在职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增加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廉政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完成竣工审计支付工程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81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年中派驻纪检组所有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人员增加致财政拔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65万元,下降11.83%。主要原因一是廉政教育基地打造项目未完工,年初预算工程款未支付;二是廉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委托现代服务业管委会代建,年初预算工程款调剂给现代服务业管委会支付,单位未支付;三是办案及监督工作的费用主要由上级转移专项资金支付,年初预算办案及监督工作经费未完成支付;四是因市委交叉巡察时间安排在2024年度,年初预算市委交叉巡察资金未完成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81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年中派驻纪检组所有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人员增加致财政拔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65万元,下降11.83%。主要原因一是廉政教育基地打造项目未完工,年初预算工程款未支付;二是廉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委托给现代服务业管委会代建,年初预算工程款调剂给现代服务业管委会支付,单位未支付;三是办案及监督工作的费用主要由上级转移专项资金支付,年初预算办案及监督工作经费未完成支付;四是因市委交叉巡察时间安排在2024年度,年初预算市委交叉巡察资金未完成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7.73万元,占76.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78万元,下降16.70%,主要原因一是廉政教育基地打造项目未完工,年初预算工程款未支付;二是廉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委托给现代服务业管委会代建,年初预算工程款调剂给现代服务业管委会支付,单位未支付;三是办案及监督工作的费用主要由上级转移专项资金支付,年初预算办案及监督工作经费未完成支付;四是因市委交叉巡察时间安排在2024年度,年初预算市委交叉巡察资金未完成支付。
(2)教育支出0.55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区委组织部调剂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7.86万元,占13.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0万元,增长16.34%,主要原因是年中派驻纪检组所有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28.72万元,占4.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年中派驻纪检组所有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58.73万元,占5.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8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年中派驻纪检组所有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68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是年中派驻纪检组所有人员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44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64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补助一是机关差旅费减少;二是食堂餐费2023年度第四季度发票未开据未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公务车运维费、办案差旅费、邮电费、食堂餐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65万元,增长1055.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付廉政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尾款。本年支出50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65万元,增长1055.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付廉政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尾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2万元,下降27.64%,主要原因是机关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5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市纪委督导组定期到我单位指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清洁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5万元,下降24.13%,主要原因是机关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1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办理留置专案公务用车较多。
公务接待费5.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市纪委督导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7万元,下降41.7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4万元,增长82.76%,主要原因是市纪委督导组定期到我单位指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3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4.6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44.41%,主要原因是在我区召开医药领域整治渝西片区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7万元,下降29.34%,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相对减少了培训对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维费、伙食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64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差旅费减少;二是2023年度第四季度食堂伙食费发票未开据未支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80.6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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