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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党的建设相关政策、制度等规定,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建设工作;指导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负责承办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以及直接管理的党组织换届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指导推进全区党代表任期工作。

(2)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

(4)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制度、规定,负责对全区人才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统筹全区优秀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璧山区优秀人才信息库。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起草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制度规定;指导全区党校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中组部、市委组织部调训市管领导干部和区管干部的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各镇街、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6)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出台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各镇街、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及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区管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7)统筹指导全区干部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干部考核规定及工作制度,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具体承担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制度研究和业务指导、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

(9)指导、检查全区组织系统自身建设,负责组工调研宣传工作。

(10)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措施制定、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党员教育培训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制定、指导和保障服务。

(12)负责全区干部档案(教育、卫生管理的干部档案除外,下同)建立、接收、保管、转递、统计、保密等日常管理事务工作。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人才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全区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人才工程项目等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同时,设置重庆市璧山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设置重庆市璧山区干部档案中心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才发展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内设1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信息调研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干部考核科、干部档案管理科,区远程教育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112.15万元,支出总计3112.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19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支出,第十五届党代会阶段性工作经费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1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21万元,下降9.0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支出,第十五届党代会阶段性工作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2.1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1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42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支出,第十五届党代会阶段性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7.81万元,占34.31%;项目支出2044.34万元,占65.6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12.1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9.19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支出,第十五届党代会阶段性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21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支出,第十五届党代会阶段性工作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0.46万元,下降35.60%。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压减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42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支出,第十五届党代会阶段性工作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0.46万元,下降35.60%。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压减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2.13万元,占9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7.15万元,下降39.34%,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压减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23万元,占6.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7万元,增长60.96%,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同志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

(3)卫生健康支出39.89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34.25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46.66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1万元,下降11.2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73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加退休同志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0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23.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0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出访。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新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干部考察、机要保密文件移送等因公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增长24.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3.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34.4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尽量压减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2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46万元,下降97.92%,主要原因是原培训会议费用在2023年列支到培训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02万元,增长272.51%,主要原因是原培训会议费用在2023年列支到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0万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压减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是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1.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2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112.1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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