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承担城区规定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建设;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划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城市义务植树活动;对各镇(街道)园林绿化的业务指导;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生态、园林创建技术指导;苗圃基地建设管理,组织花卉、苗木培育生产;城区公共绿地节点美化和花卉摆放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8人(其中干部32人,工人6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干部33人,工人1人),退休人员1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829.31万元,支出总计2829.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41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维护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82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41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维护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9.3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82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41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维护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51.84万元,占26.57%;项目支出2077.47万元,占73.4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和本年末均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29.3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41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维护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49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绿化维护面积增大,增加了绿化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08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绿化维护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49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绿化维护面积增大,增加了绿化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08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绿化维护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和本年末均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18万元,占3.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是财政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90万元,占4.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4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10月退休2名工作人员,社保缴费人数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42.46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8万元,下降16.15%,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10月退休2名工作人员,社保缴费人数变化。
(4)节能环保支出1239.75万元,占45.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25万元,下降16.80%,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和功能科目。
(5)城乡社区支出1189.86万元,占44.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36万元,增长50.14%,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和功能科目。
(6)住房保障支出35.67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10月退休2名工作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20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9月、10月退休2名工作人员,人员减少以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电费以及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2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和功能科目。本年支出12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2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和功能科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36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绿化洒水车年限较久,主要零部件大修增加了公务用车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绿化维护洒水车的维修、保险及油料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全额拨付了预算金额,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7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绿化洒水车年限较久,主要零部件大修增加了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区交流学习的各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9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来我区交流学习人次比预计的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55.00%,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员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基层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23.68%,主要原因是党员远程教育培训费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0 %。主要用于采购市街补植苗木、市街绿化养护运渣车租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077.47万元。(详见附件)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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