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建议(第20号)的复函
一、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一是领导重视。5月24日下午,区教委召开全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周厚强布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月25日,区教委主任常爱书组织召开心理健康教育研讨会,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二是印发《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师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接受学生咨询等工作,及时干预学生自杀念头和自伤行为,化解亲子矛盾,解决家长和学生学习困惑压力,有力保障了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咨询室管理。区教委有规划地为全区学校建设心理咨询室,至2021年6月,共投入近500万元,实现全区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全覆盖。各学校由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咨询室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定期开放咨询室,接受师生预约,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三)建立师生心理健康档案。一是继续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在完成市教委要求“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不少于一次心理健康监测”基础上,按照我区实际继续实施每学期一次心理健康监测。二是建立动态筛查、处置制度,组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测评结果进行初步筛查、识别,形成工作台账。目前,全区已开展心理异常学生、心理原因就医服药学生排查。三是建立三级预警处置机制,分级采取处置措施。对心理原因就医服药学生,由各学校严格实行一对一辅导,班主任、德育干部、校级领导等落实“一人一案,包案到人”管理。
(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27号)“小学1200人以上、中学10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要求,我区应配备33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现已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21名,配备率为63.6%,分布在3所高完中、区职教中心、5所初中、7所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其余学校则由区教委通过培训德育干部、班主任等兼职教师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五)家校共育,形成合力。一是各学校积极开展家访工作,就发现的学生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特别是针对因心理疾病而正在就医服药的学生,切实做好与家长的沟通配合工作。二是在5-6月开展2022年“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月”活动,全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家校共育活动加强家校共育;6月25日,区教委开展全区中小学家长心理健康讲座。整个活动及讲座,全区约60000名家长积极参与,进一步增强了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了家长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三是开展教师家校共育培训,提高教师家校共育能力,6月24日下午举行全区教师“家校共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讲座,全区近3000名教师通过线上参加培训,其余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讲座的教师则通过观看录像进行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市教委要求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师。一是9月前按标准配齐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规模较小乡镇学校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兼职指导开展工作。二是在教师进修学校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研员,进一步强化全区学校心理健康教学、教研。三是加大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培训力度,提高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治理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逐步完善预防和干预学生重大心理危机的工作机制,各校开展全面筛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其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情况严重的,及时转介专业机构治疗。
三是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家校共育工作。定期对家长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提高家长心理素养和实施家庭心理教育的能力。对所有排查出心理异常的学生,落实一对一专人管理,切实做好与家长的配合教育及治疗工作。
四是进一步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宣传日(周、月)、专题讲座、新生适应性教育、青春期心理辅导等,并通过宣传窗、黑板报、学校广播、校园网站等载体进行师生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师生心理健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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