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复函(璧文旅函〔2023〕58号)
王芳代表:
一、将荣怀明故居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问题
2019年开始,我委启动申报璧山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含荣怀明故居。2021年7月,我委邀请市级区级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2021年9月8日,区政府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召开了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意将“白深富故居”等3处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荣怀明旧居未予通过。
二、关于将荣怀明故居进行修缮问题
由于荣怀明旧居申报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未予通过,目前不具备文物保护单位身份,加上产权为私有,资金来源无法解决,因此修缮问题尚无法解决。
三、关于将荣怀明故居打造为区级红色教育基地和“红色+绿色旅游”问题
根据《重庆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精神,我委已在谋划谢唯进故居、璧山烈士陵园修缮竣工后,积极探索以它们为代表的红色资源的活化利用问题,分别打造为红色旅游线路的重要节点、研学旅游的重要基地。但目前荣怀明故居尚不具备相应的文保单位身份和安全接待条件,我委拟协同区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收集荣怀明的革命经历等相关资料,并在璧山文旅公众号及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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