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 璧卫函〔2023〕125号)
易春梅代表:
一、代表提出的“增设心理咨询师岗位,加强现有人员再教育和培训”的建议已采纳
一是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建议,要求区人民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在原精神卫生诊疗业务开展基础上增置心理咨询师岗位,调配专人从事社会心理咨询服务工作,2023年上半年两家专业机构投入180余万元持续完善心理咨询站点软硬件升级,完成新增心理咨询岗位4个,目前已常态化开展社会心理援助服务工作。区教委也同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2023年8月将新招募14名心理教师充实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团队。二是区卫生健康委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和5月19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集全区各街镇精神防治工作人员、精防医生、社区网格员及派出所专职民警对精神卫生分类管理、工作规范、常见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置等进行了系统培训和考核;于2023年5月1日起配合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对全区社会心理服务基层工作人员(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镇街村居及相关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及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人员)开展“8+X”模式共计34学时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涉及基础知识、科普宣教、疾病识别、人际沟通、压力管理、精神康复、重点人群管控、心理原值及干预举措、评估及随访技巧等多个版块;2023年4月区教委也组织全区70余名心理教师开展了为期8天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能力提升培训。综上,按照代表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通过以上举措和业务再培训工作开展有效促进了璧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完善,提升了现有工作人员的心理援助服务能力。
二、代表提出的“增设咨询室为群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的建议已采纳
一是督促璧山区人民医院、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原心理咨询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开通心理服务热线2条,面向全区广大群众提供7天×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服务,共计接听校外师生咨询电话200余次;同时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开设“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提供“一对一”心理服务1000余人次,对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问题给予直接指导、疏导和治疗;组织情绪低落、躯体症状明显或家庭关系冲突的未成年人897人,开展团辅活动113场,运用心理测评软件对700余人次未成年人进行测评,摸排存在心理障碍问题。二是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教委共同构建优质高效校园心理卫生体系,在全区中小学校中建立建成校园心理辅导中心(室)58所,实现区域校园心理辅导站点覆盖率100%。同时,围绕两办印发《璧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一人一策”五项重点行动工作方案》,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帮扶体系,指导校园心理辅导中心完成全区共计423份疑似心理未成年人信息收集工作,协同区人民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完成信息研判,出具健康状态报告48份、不良状态报告216份、心理障碍报告115份、心理疾病报告44份,纳入一人一策管理192人次,劝诫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携未成年人就医建议91人次,完成63人次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就医转介工作。三是协调区民政,采取“一室多用”的原则以社区为单位在社服中心建立心理疏导、情绪疏导室,为社区群众提供心理服务场地,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还将协调区人民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克服心理专技人员较少的困难,积极调配人员利用社区心理服务阵地以“心理咨询日”的方式采取定期、预约、限时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就近心理援助服务。
三、代表提出的“通过五进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提升”的建议已采纳
2023年上半年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代表建议,通过进校园、进企业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20余场,在健康璧山、人民医院、区二院等公众号推送心理健康知识13期;同年5月26日,区卫生健康委还以“精神卫生法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在璧泉观音社区和璧城城中社区开展精神卫生法释义宣讲。通过以上举措有效引导居民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关注心理健康需求,消除病耻感,增进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意识,从而促进璧山区辖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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