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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马安利等22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马安利等24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1〕105号),经2021年9月18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马安利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志鸣同志任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免去其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常务)职务;

彭长春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范祥波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石德军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行政学校副校长(兼),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饶静同志任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长级),免去其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职务;

袁遥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免去姚文华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文礼同志重庆市璧山区行政学校副校长(兼)职务;

免去侯咏梅同志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主持工作)职务;

免去叶合全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副局长(正处长级)职务;

王鹏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天宁同志任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柏明胜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军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秀娟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双龙科技创新小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周基贵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朋晓波同志任重庆国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罗荣亮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行政学校副校长(兼),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长征同志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刘昀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时间为1年,从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璧山府人〔2021〕11号(关于马安利等22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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