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一)以本机关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二)委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三)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

(四)卫生健康领域重要信息;

(五)重大民生类信息;

(六)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七)本机关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解读信息;

(八)工作动态类信息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一)线上渠道。

1.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shan.gov.cn);

2.微信公众号(健康璧山)

(二)线下渠道。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48号)。

(三)其他渠道。

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需填写《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

2.《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3.提交方式。

(1)当面提交。提交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48号208室;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收件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48号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邮政编码:402760。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48号;

邮政编码:402760;

传真:023-41412046咨询电话:023-41421231;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23-41421231,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大道48号,邮政编码:402760。对投诉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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