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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发展改革委机构设置

日期:2024-08-16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运转、文秘档案、应急值班、干部管理、教育培训、人事人才管理、机构编制、电子政务、机关财务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党群、会务后勤、机要保密、信访、绩效考核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二)规划改革科。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区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其他有关工作。

(三)投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牵头制定和督促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制度。负责国民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负责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跟踪落实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全区除信息化项目以外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按规定权限,牵头负责办理除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外的其他各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手续。其他有关工作。

(四)项目管理科。统筹协调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重点项目联系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评估督导、后评价工作。牵头负责项目考核和重点项目智能督查系统、全链条投资项目管理系统有关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五)产业发展科。协调研究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措施。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有关工作。推荐、转报高新技术产业及外资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六)能源环境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级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与法规。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协调能源区域合作,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贯彻落实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其他有关工作。

(八)粮食和物资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市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区粮食安全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指导区军粮供应站有关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九)营商环境科(民营经济发展科)。牵头负责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及其评估、考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市级关于促进民间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跟踪分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统筹协调、组织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其他有关工作。

(十)价格管理科。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综合平衡,监测市场物价运行,指导价格调控工作。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权限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定调价、价格备案、成本监审及调查工作;负责涉案物品和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及认证责任工作;指导区价格认定中心相关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十一)法规科。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发展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经济金融领域防范风险、平安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拟订、修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制度。负责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范本。负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依法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负责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受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投诉。其他有关工作。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统计分析数据信息。按规定负责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管。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有关工作。

(十三)国防动员科。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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