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机构设置
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管理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宣传工作、政务公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录用、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起草拟订、实施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课程设置监督、教材征订、招生及考试工作;负责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及“三残”儿童、少年的普查、入学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四)职成民教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资格审核,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师资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地区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推荐就业等工作;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青壮年文化和科技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成人文化学校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干部师资培训提高,负责成人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五)教育考试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高等教育自学工作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会同区财政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管理,负责编制教育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区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检查审计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七)计划基建科。指导学校的校园规划、基建工作、校地校产管理工作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八)安全稳定办公室。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