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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强化2024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日期:2024-06-1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规定,现就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清保障高中考顺利进行的重大意义,把强化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与执法等各项保障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24年“高中考”期间,即高考前15日至中考结束(5月23日至6月14日)。

三、加强源头管控

高中考期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4日),除抢险、抢修的夜间施工外,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不得出具夜间施工证明。高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全天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作业。教育部门应在考点周边设置明显标识,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绿色护考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各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别开展“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为除6月6日至6月8日和6月11日至6月13日外的专项行动期间。

1.工业噪声。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源,对排放工业噪声、产生振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检查是否加强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是否配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之规定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建筑施工噪声。重点检查在建建筑工地,集中检查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产生环境噪声的作业,同时,连续开展夜间巡查,依法从严打击违法夜间作业行为。针对高中考期间擅自开展夜间施工和在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从事噪声作业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等部门)

3.交通噪声。重点检查初中、高中学校(特别是高考、中考考点)周边道路以及居民区、社区等考生集中周边道路,加大机动车禁鸣区域内违法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减振降噪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机动船舶声响装置监管,按规定合理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

4.社会生活噪声。重点检查广场、公园、步行街等露天公共场的广场舞、夜啤酒、卡拉OK、影音播放、抽打蜂鸣陀螺、装修、犬吠等产生的噪声,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中或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高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督促指导辖区公园的管理机构,落实相关管理职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劝导,增强市民守法、守规意识。加强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检查,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运行维护。严格查处夜间超时营业的文化娱乐场所,对于无证照的要依法取缔。(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

(二)开展集中联合执法检查(夜间噪声整治巡查)。在6月6日至6月8日和6月11日至6月13日期间,会同区教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抽调精干力量,结合“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提供的群众投诉线索,对产生环境噪声的违法作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 “高中考”安全工作对于考生切身利益、百姓家庭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厚植为民服务情怀,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二)严格执法。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按照“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形式开展专项检查,做到不徇私情、秉公执法。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监测机构3日内出具监测报告,执法机构收到报告后3日内立案,立案后次日1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高执法震慑,绝不姑息纵容。

(三)强化管控。针对“高中考”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工地,及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巡查频次、组织联合约谈,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对标对表,落实降噪措施、夯实管控细节,以书面承诺等方式督办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工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依程序实施夜间作业证明限批或停批措施。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座谈等契机,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知法、懂法、主动守法。并积极运用媒体资源,加强“高中考”专项检查专题宣传,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全力营造“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总结提升。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周四上午10时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前阶段检查情况(附表1),并附检查照片,6月15日前报送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六、加强相关保障工作

高中考期间,各部门要加强横向联系,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相关各部门每周一、周四上午10时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前阶段检查情况(附件1)并附检查照片发送到邮箱(2780184626@qq.com)。

附件1:

璧山区“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行动阶段报表

   填报单位:                          上报时间:

检查时间

出动人次

检查点位数

(家次)

指导纠正不规范环境行为数

立案查处案件数

约谈问题企业数(家次)

曝光顶风违法企业数(家次)

5月23日至今累计情况







填表说明: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周四报送前阶段检查情况(并附检查照片),中考结束后第二天

报送专项行动汇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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