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重庆市璧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前言
“十四五”以来,璧山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推进大会、全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等安排部署,紧扣服务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打造“六个区”,聚焦以高水平保护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聚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坚定不移筑牢生态屏障,全面夯实绿色本底,构建全域绿水青山秀美空间,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全市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20号)和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等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重庆市璧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璧山府发〔2021〕44号)(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的相关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了《规划》总结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各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协助,在此表示一并感谢。
目录
(一)《规划》评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璧山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2024年,璧山区历史性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总产值“双千亿”目标,城乡收入比缩小至1.89:1。《规划》印发实施以来,璧山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璧山始终坚守“生态优先”底线,以健全“九治”生态治理体系为牵引,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转型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连续3年获评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努力以生态“高颜值”赋能发展“高质量”,倾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先进制造业承载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和对外开放新门户,体现排头兵的责任担当,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基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要求:“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全市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20号),规定“规划牵头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参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渝府发〔2022〕11号),在组织实施保障环节明确要求“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
当前,璧山区“十四五”规划即将收官,为全面总结规划实施成效,科学研判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提供坚实基础,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的相关要求,璧山区组织开展本次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估工作紧密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系统梳理实施进展,客观分析成效与不足,旨在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提升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璧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规划》评估组织情况
本次规划实施进展总结评估由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具体实施。评估工作历经区级相关部门资料收集及调研、区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调研、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现场踏勘、行内专家咨询、广泛征求意见等环节,严格按照《技术指南》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开展,在统计数据、监测数据、核查数据,年报数据、自评报告、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评估数据、专项检查调查数据、现场踏勘结果等基础上开展,确保此次评估系统、科学、准确。评估过程中,采取了“政府统筹+部门自查+三方评估”的多元化评估模式。在政府层面,璧山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成立专项评估小组,明确了评估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表,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部门自查阶段,各相关部门对照《规划》任务分工,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详实的自查情况汇总,为第三方评估提供了丰富的基础资料;三方评估环节,引入了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凭借其丰富的评估经验和专业的技术手段,通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评估和现场踏勘相互印证,确保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此外,评估工作还注重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获取上级部门对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全面。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评估体系,全面掌握规划实施的真实情况,为后续“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三)《规划》实施总体成效
《规划》涉及21项目标指标、471项重点工作任务和62项重点项目。在“十四五”初期,璧山区将《规划》目标、指标和项目工作任务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共涉及40个部门和镇街。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及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区生态环境局每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调度,分年度开展规划监测评估、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报市局审查,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审查结果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有效保障规划实施落地,2022—2024连续三年,市局审查璧山区《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价为“好”和“较好”。
截至目前(2025年12月24日,以下同),《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进展顺利、重点任务有序推进、重点项目达到时序建设目标,全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上级要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在全市居于前列;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愈发优美,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氛围显著增强。在2017年建成全市首个、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璧山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20余项“国字号”名片,“公园之城”建设经验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璧南河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积极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璧山辨识度标志性改革成果。其中,全域治水实践、执行生活污水准Ⅳ类排放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零直排村”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试点、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防治服务、“公园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等在全市形成较好示范,为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和实现璧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环境支撑,为《规划》的圆满收官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也为后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划》共涉及21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7项、预期性指标4项。
截至目前,17项约束性指标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率、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率、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率、地表水水质(类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下降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氨氮排放下降率等15项指标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或年度目标进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PM2.5)浓度2项指标未达到年度目标进度。4项预期性指标中,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五年期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总数等4项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进度。指标总体达标情况基本符合预期。
表2-1《规划》指标“十四五”进展情况一览表
|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属性 |
2025年目标值 |
牵头单位 |
2021年实际值 |
2022年实际值 |
2023年实际值 |
2024年实际值 |
2025年预测完成情况 |
总体完成情况 |
备注 |
|
生态安全维护 |
1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 |
约束性 |
≥13.92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结果国家暂未批准发布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划定成果,璧山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24.19平方公里 |
已确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4.20平方公里 |
按照市级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4.19平方公里(占比13.58%) |
完成 |
完成 |
为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及市级要求在“十四五”期间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国家审查,符合要求。 |
|
2 |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
48 |
区林业局 |
47.2 |
48.1 |
按照三调数据口径核算,2023年森林覆盖率为43.82% |
45.33 |
稳定在45.33%左右 |
完成 |
由于统计口径变化、土地利用变更、生态修复工程调整等因素,按照三调数据口径核算,璧山的森林覆盖率最终校核为45.33%,完成市级尽责任务。 | |
|
3 |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约束性 |
- |
区林业局 |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国家暂未批准发布 |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国家暂未批准发布 |
2023年公布的整合优化方案中,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国土面积10.99 |
整合优化方案中,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国土面积10.99% |
预计2025年能够获批,获批后自然保护地占比为9.98% |
完成 |
以优化调整后确定为准,满足国家及市级要求。 | |
|
4 |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预期性 |
47 |
区城市管理局 |
43.76 |
47.17 |
47.82 |
48.14 |
不低于48.14% |
完成 |
2025年计划采取补栽补植等多种方式由点至面完成至少10万平方米园林绿地景观提质工作。 | |
|
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 |
5 |
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率(%) |
约束性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累计下降14%) |
区发展改革委 |
未完成核算(市级未下年度任务) |
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率为3.7(市级未下年度任务) |
万元GDP能耗2023年比2020年下降11.77% |
2024年相比2023年下降4.8%。初步估算截至2024年“十四五”累计下降13.45%(目标为14%) |
预计完成市级目标 |
完成 |
/ |
|
6 |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率(%) |
约束性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未下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
市级未下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
市级未下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
市级未下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
市级未下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
完成 |
/ | |
|
7 |
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率(%) |
约束性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10%) |
区水利局 |
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为8.46(市级任务下降6) |
万元GDP水耗下降率为9.58(市级任务下降7) |
万元GDP水耗下降率为13.94(市级任务下降9) |
万元GDP水耗下降率为17.73(市级任务下降10) |
完成市级要求 |
完成 |
/ | |
|
环境质量改善 |
8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约束性 |
完成市级考核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299(要求不低于300天) |
288(要求不低于303天) |
297(要求不低于305天) |
309(要求不低于312天) |
预计无法达标 |
未完成 |
截至11月24日,优良天数278天(已超标50天,无法完成312天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比减少6天 |
|
9 |
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³) |
约束性 |
完成市级考核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39(要求不超过38) |
34(要求不超过36.8) |
35.6(要求不超过35.5) |
31.6(要求不超过34.3) |
预计无法达标 |
未完成 |
截至11月24日,PM2.5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3 %。 2025年PM2.5浓度目标31微克/立方米。完成目标全年剩余每日浓度需控制在21.3微克/立方米以下,去年后续同期浓度60微克/立方米,无法完成任务。 | |
|
10 |
地表水水质(类别) |
约束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璧南河 |
约束性 |
Ⅲ |
区生态环境局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完成 |
/ | ||
|
璧北河 |
约束性 |
Ⅲ |
区生态环境局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完成 |
/ | ||
|
梅江河 |
约束性 |
Ⅲ |
区生态环境局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完成 |
/ | ||
|
11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 |
|
12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 |
|
13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完成市级目标 |
区农业农村委 |
100(目标值92%) |
92.59(目标值92%) |
100(目标值93%) |
100(目标值93%) |
100(目标值93%) |
完成 |
/ | |
|
14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5 |
区生态环境局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 |
|
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 |
15 |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实际减排199.6吨(市局要求减排121.8吨) |
实际减排337.5吨(市局要求减排324.8吨) |
实际减排547.8吨(市局要求减排487.1吨) |
实际自查减排685.1吨(市局要求减排649.5吨) |
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 |
预计可完成 |
/ |
|
16 |
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实际减排38.4吨(市局要求减排32.9吨) |
实际减排326.0吨(市局要求减排103.7吨) |
实际减排358.4吨(市局要求减排338.1吨) |
实际自查减排410.7吨(市局要求减排370.0吨) |
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 |
预计可完成 |
/ | |
|
17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实际减排3042.11吨(市局要求减排630.10吨) |
实际减排3042.11吨(市局要求减排2672.15吨) |
实际减排3042.11吨(市局要求减排2672.15吨) |
实际自查减排3042.11吨(市局要求减排2672.15吨) |
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 |
预计可完成 |
/ | |
|
18 |
氨氮排放下降率(%) |
约束性 |
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实际减排352.86吨(市局要求减排30.39吨) |
实际减排352.86吨(市局要求减排86.46吨) |
实际减排352.86吨(市局要求减排86.46吨) |
实际自查减排352.86吨(市局要求减排86.46吨) |
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 |
预计可完成 |
/ | |
|
环境风险防范 |
19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 |
预期性 |
95 |
区生态环境局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
|
20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
预期性 |
100 |
区卫生健康委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 |
|
21 |
五年期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总数 |
预期性 |
0 |
区生态环境局 |
0 |
0 |
0 |
0 |
0 |
完成 |
/ |
(一)生态安全维护方面。
“十四五”期间,生态安全维护方面各项指标均完成目标要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经调整后并通过审查,最终划定124.19平方公里(占比13.58%),满足国家及市级要求;森林覆盖率因统计口径变化、土地利用变更等因素,最终校核为45.33%,完成市级尽责任务;自然保护地经整合优化,预计2025年获批,面积占比约9.98%,符合国家及市级要求;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逐步提升,2024年达48.14%,2025年稳定在该水平以上,超额完成47%的预期目标。整体来看,生态安全维护相关指标通过动态调整与持续推进,均实现“十四五”既定任务。
(二)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方面
“十四五”期间,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指标“十四五”总体均完成目标要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率截至2024年达13.45%,接近14%的市级目标,预计最终完成;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率虽因市级未下达强度控制目标任务,但结合全区“双碳”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预计整体推进符合要求,总体完成;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率达17.73%,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三者协同推进,有效助力区域绿色发展与气候变化应对,实现“十四五”阶段任务。
(三)环境质量改善方面
“十四五”期间该方面指标有完成也有未达预期。2021年到目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未达标,预计2025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也存在较大压力,整体未完成目标要求;2024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满足市级要求,截至11月24日,PM2.5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3 %。2025年PM2.5浓度目标31微克/立方米,完成全年目标剩余每日浓度需控制在21.3微克/立方米以下,去年后续同期浓度60微克/立方米,预计无法完成任务。地表水方面,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水质均稳定在Ⅲ类,“十四五”期间整体满足“十四五”达标要求;城市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满足约束性要求。在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有欠缺,但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方面
“十四五”期间,该领域四项指标均推进顺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达685.1吨,重点行业VOCs累计减排410.7吨,化学需氧量累计减排3042.11吨,氨氮累计减排352.86吨,均达到市级总量控制要求。各项减排工程稳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总体预计完成“十四五”减排任务,为区域环境质量提升奠定基础。
(五)环境风险防范控制方面
“十四五”期间,环境风险防范控制方面指标表现优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始终保持10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持续100%,五年期内未发生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总数为0。三项指标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构建了坚实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有效保障了区域环境安全与公众健康。
规划的471项重点任务中,其中,469项重点任务按时序推进完成,2项重点任务因资金短缺或前期用地选址等原因导致进度延期。重点任务总体取得以下进展:一是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整体提升。深入实施林长制,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施缙云山生态修复1.1万亩、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53.38公顷,缙云山“最美隔离带”逐渐复绿,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3.82%。二是绿色低碳发展成色更足。率先开展全区域初始水权确权工作。推动以璧南河流域为范围组织包装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实现镇街超快充设施全覆盖,全区车桩比提升至1.75:1。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市级绿色工厂29家,分别居全市第三、第二。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驱创新综合体显成效。区机关事务局获评全市首批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璧山高新区连续2年入选工信部产业园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绿色保险涵盖森林保险等绿色险种,累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9.61%。三是污染防治有力有效。“三河”出境断面水质首次实现每月稳定达到Ⅲ类,璧南河获评市级幸福河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全域治水经验入选全国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试点,29条市级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消除黑臭水体面积5.4万平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9天,PM2.5平均浓度为3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圆满配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效解决青龙湖游船等19个重点环境问题。以配合做好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为重要契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四是生态环境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工业危废、医疗废物处置率均达100%。指导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开展跨省转移,全区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下降至32.9%。编制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有效配置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顺利完成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五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有效推进。率先在全市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实现排污许可与环评统一受理。2024年2月璧山区“水环境问题闭环管理一件事”获批成为全市首批试点开发市级应用子场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规划的471项重点任务总体进展顺利。
(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本部分主要包括严格管控自然生态空间、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显著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4个方面58项任务,其中常规实施类52项,“十四五”期间任务完成率100%。
(1)严格管控自然生态空间。一是构筑“两屏三带多节点”生态安全格局。系统构筑“两屏三带多节点”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全域生态屏障功能。聚焦“两屏”山系(缙云山、云雾山)核心保护,实施生态廊道划界与红线勘界定标,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制度,确保红线性质、功能、面积“三不变”。推进天然林保护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同步压实镇街护林员管理责任。着力夯实“三带”功能,加强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三河”沿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实施河道绿化、天然林修复及管护责任全覆盖。统筹推进“多节点”建设与管理,持续强化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7类生态节点保护,并延伸至城市公园精细化治理。二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4.19平方公里。同步推进勘界定标落地,完成全区红线勘误图斑数据整理、界桩标识选点及底图制作,实现“界线—标桩—图册”三位一体空间锚定。严格执行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2号),强化“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变”核心原则,开展疑似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核查,参与建设项目不可避让论证。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红线内人类活动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与建设。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国家林草局审核并完成公示。持续推进生态环道建设。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璧林发〔2024〕73号)《关于开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璧林发〔2024〕183号)等文件,不断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各类涉林执法专项行动,调查办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野外违规用火等行政案件50余件、罚款13.5万余元,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收取生态环境修复费0.33万元。四是加强缙云山、云雾山等重要山体保护修复。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调整等,进一步加强云雾山和其他山体生态保护,持续开展缙云山、云雾山违法建设、“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认真落实《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力推进缙云山修复,栽植桢楠、香樟等乡土(珍贵树种)35.6万株,实施人工修复686.8亩、退化林修复7222.6亩、自然修复3038.9亩,缙云山“最美隔离带”逐渐复绿。
(2)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一是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全区15个街镇共189个有林和无林村(社区)落实林长制。已建立起区、镇、村“三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有区级林长34名、镇级林长163名、村级林长189名、网格护林员291名。率先在青杠街道建设示范片区,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璧山区“四三工作法”[1]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生态价值转化新路径向全市全国推介。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已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并公示,包括退化林修复7.26万亩、中幼林抚育0.12万亩、人工造林(农村“四旁”植树)0.67万亩。累计实施国土绿化35.43万亩,退耕还林质量提升3万亩,实施森林抚育1.11万亩,人工造林0.2万亩,指导镇街完成村社道路绿化20.8公里,完成青杠街道云台路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全面落实60万亩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3.82%。通过实施林区道路保畅工程、以水灭火工程等项目,新建林区道路161公里、生物防火阻隔带510公里、改建林区道路30公里,提高了森林防灭火能力。在全市率先探索构建“智慧林长”体系,监测预警中心通过卫星监控、高空云台双光谱视频、无人机监测等技术,形成“空、天、地”立体全方位、全覆盖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专人值守对林区实时化、可视化林火监测预警,森林监测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6.4万亩、焚烧(粉碎)枯病死松树0.96万株,清理企业(农户)私藏疫木4.2吨,4个疫点实现无疫情,1个疫点达到拔除标准,全区疫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与建设。全面完成1200个林草湿图斑调查监测工作。积极申报青杠塘坊、健龙三洞桥“小微湿地+”科技创新技术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完成观音塘湿地公园、秀湖湿地公园更新提质工作,构建水生植物系统,实施水体景观水生态修复。三是推进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与利用。建设占用耕地12738.3415亩,全部落实“占补平衡”。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6.46万亩。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在全区14个镇街开展土壤酸化改良,共计实施面积4.537万亩。截至目前全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2.2万亩,完成了市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项目,目前外业调查完成20%。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救护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草原鹰、小灵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三有”保护动物白鹭、斑鸠等各类野生动物100余只。推行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绩效承包+除治监管”模式,连续第4年获得市级成效检查“优秀”等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2‰。
(3)显著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一是持续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建设。通过新建道路绿化、建设口袋公园、立体绿化、城市绿道绿廊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累计新增城市绿地面积达到226.12万平方米,新增立体绿化覆盖面积16.78万平方米,提前全面完成坡坎崖立体绿化三年计划任务。累计完成万家岩、拱桥社区等8个口袋公园建设。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8.1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7.68平方米。二是深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完成8个易涝点位整治。全面实施政府投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03个,累计建成达标排水分区14个,达标面积25.18km2,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4%。
(4)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一是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巩固林草植被保护和治理成果,实施预防保护面积0.4亩,人工治理火烧迹地(缙云山璧山部分)水土流失涉及面积1.02万余亩。开展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工作,制发《璧山区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改革事项实施方案》《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和联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璧水发〔2024〕99号)等文件,共计现场检查在建生产建设项目143个,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6.1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得到有效预防保护。二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巩固“四山”管制成果,实施48个历史遗留矿山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面积合计53.38公顷,其中“四山”、生态保护红线15.652公顷,自然保护区5.54公顷。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检查,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周家槽石灰岩矿绿色矿山保持较好,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创建市级绿色矿山7个、国家级绿色矿山1个。新建矿山均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编制实施方案并推动建设。
(二)以碳减排为总抓手,牵引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本部分主要包括加强绿色发展源头调控、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治理机制、打造新时期绿色发展增长点5个方面82项任务,其中常规实施类66项,“十四五”期间,任务完成率100%。
(1)加强绿色发展源头调控。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复,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城镇空间和产业布局,形成“城区—镇街”的城镇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其中规划城区涉及璧城、璧泉、青杠、来凤4个街道,以及大兴、河边2镇。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中的引导性作用,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国土开发保护格局,为全区发展提供规划要素保障。出台璧山区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加强全区各类专项规划管理,健全“多规合一”。璧山高新区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大健康四大产业集群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成功纳入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范围和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建设区范围,先后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低碳工业园区”“‘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区”“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等国字号名片,成为全国第一批智能化工业园区之一,纳入科技部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单位。二是严格新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环评审批程序,落实分级审批规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控“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行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文件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积极推进全区规划环评工作,并协助各单位完成规划环评评审和取得行政审查意见,推动区域绿色发展,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把企业入驻关,所有新入驻企业实行入园审批制度,按照区“三线一单”和高新区规划环评要求,严禁不符合产业布局和高污染的企业入驻。三是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落实市级下达减排目标,实施重点工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四五”期间璧山区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685.1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410.7吨、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3042.11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352.86吨。2家企业实施了排污权交易/出让,金额37.2万元;2家企业累计完成碳排放交易量22.5224万吨;4家重点碳排放企业纳入全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时按规开展总配额2838406吨(二氧化碳当量)清缴及履约。
(2)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利用综合标准淘汰更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2012)》《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璧山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璧山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规定,把好源头防控关,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对落后产能项目不予备案。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对现有“两高”企业,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技术改造、能源审计等手段降低能耗强度和排放强度。对无法达到标准或改造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退出。对涉工业固体废物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按期打表处置,关停钢铁企业4家,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51.1万吨,关停烧结砖生产企业6家、烧结砖轮窑生产企业3家。深化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对标对表、严格执法,推动企业严格管理、倒逼落实,加大对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通讯、民爆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二是分类实施“散乱污”整治。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基础,持续对全区企业空间布局、产业政策、排污情况开展持续性摸排分析。已建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数据库,整理全宗档案共计19799件。持续开展缙云山、云雾山、“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全区1864家“小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借助中央和重庆市环保督察的契机,对“散乱污”企业、环保不达标、能耗超标的落后产能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三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建设,通过整合企业节能以及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充换电设施等新能源资源,建设虚拟电厂、V2G等应用,打造全区数字能源一体化平台,实现能碳监测、智慧调度、节能诊断。推广工业绿效码,从节能技改、绿色金融、绿色产品技术推广等方面推动企业实现线上互动交流。低碳转型稳步推进,累计创建市级绿色工厂29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分别位居全市第二、第三。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实现开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建设,落地长江精工等7个优质项目。璧山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业创新综合体,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年度计划的13项技术攻关项目100%启动,8项成果达国际国内领先水平,5项成果填补本地产业链空白,为璧山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注入关键动能。高新区连续2年入选工信部产业园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是重庆唯一一家入选的产业园区,也标志着璧山高新区在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通发展方面的实践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
(3)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一是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冀东水泥等高耗煤行业企业减排改造,有序开展重点用煤领域“煤改气”“煤改电”,大力推动散煤综合治理,开展燃料替代工作。完善天然气输气管网、开展老旧居民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推动实施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序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装机规模达5.68万千瓦。共备案265个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11.67万千瓦。二是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完成能耗“双控”任务,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出具节能审查意见3个,节能承诺3个,转报市发展改革委2个。对新能源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配件及轻量化车身结构件机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开展冀东水泥等8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工作。聚焦高能耗行业企业,开展能源利用、能源效率和能源管理诊断,帮助企业发现用能问题,挖掘节能潜力,冀东水泥于2023年获得市级能效领跑者认定。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组织机关、部门、公共机构、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各种节能宣传活动。印发《关于推进节能目标责任单位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指标管理的通知》《关于2024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开展能耗数据审核、抽查、完成3栋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党政机关创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达96%、市级节水型机关达100%,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率达81.27%,创建市级无废公共机构15家。三是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印发实施《璧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重庆市璧山区碳达峰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导督促区内的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开展碳核查、碳报告、碳履约等工作。四是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印发《璧山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完成辖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将碳减排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投放纯电动公交车247辆,占公交车总量的78%。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投用换电站1座,日均最大能满足900辆车换电补给,累计建成新能源充电桩5455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22个。更新新能源出租车116台。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共计200千瓦。出台《重庆市璧山区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立了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度。全区绿色建筑竣工面积106.19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保持100%,开展居住建筑节能单栋测评368个,面积241.7万平方米。投入1000余万元推动辖区内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全区竣工阶段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00%。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强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设施运行管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五是推进低碳示范建设。做好碳排放权交易,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碳核查、碳报告、碳履约等工作,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加入碳市场交易,扩大市场规模。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进两会”“进党校”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重点教学内容,提高干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面向重点碳排放工业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结合全国低碳日,开展广泛的低碳宣传活动。
(4)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治理机制。一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在全市率先成立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防治服务中心,为科学推进“双碳”战略提供服务支撑。在深化环评改革方面,严格落实“准入评价提效、环评审批提速”要求,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互动机制,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对一”专人跟班和全程“保姆式”服务,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日、30日压缩至13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落实《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积极做好信用重庆平台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工作,开展“双公示”工作。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行分类分级监管,划分为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对6件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企业免予处罚。二是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动区级和镇街财政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重点投向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全区生态环保投入总体呈逐年递增趋势。印发《关于成立璧山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重庆市璧山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24年度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成立璧山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引导金融机构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绿易贷”再贷款、“绿票通”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强化绿色信贷支持。截至2025年1月末,璧山区绿色贷款余额110.03亿元。 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各类企业主体公平对待、统一要求,防止不合理低价中标。三是用好用活用实环境经济政策。逐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体系,完成并公布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园地、林地、草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制订,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开展璧山区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强化绿色金融机构经营特色,推动3家银行保险机构积极申报绿色机构;推动区内法人机构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功能,督导璧山工银村镇银行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及严格高效的贷款三查流程,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组织区内银行报送绿色信贷产品信息61项,形成产品手册下发至企业;按月监测金融机构融资对接进展,督导银行机构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和信贷投放力度。督导保险机构加快构建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探索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绿色保险产品。2024年推动璧山区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设立的长渝基金、常安创新基金投资共计2亿元,推动1家企业与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在璧山区投资建立新能源锂电池用有机硅组件生产基地。
(5)打造新时期绿色发展增长点。一是做靓做响生态产业。健全现代农业体系,打造重庆主城的“菜园”“果园”“花园”,全区蔬菜播种面积达38.53万亩、水果种植面积达17.87万亩、花园种植面积8万余亩,产量、产值均逐年增加。推广绿色种植面积8000亩次。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127家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和市级追溯平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增加到190个。在农业绿色发展、品牌打造、绿色食品和重庆名牌农产品认证、标准化建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成效显著,成功创建“璧山十二月”“璧山十二约”2个区域公用品牌,多个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名录,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历年持续新增“绿色食品”认证47个,持续获得重庆市级名牌农产品认证24个,新制定农产品地方标准规程12个,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生态示范农场2个,申报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个,新增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农产品加工与农文旅融合发展成效显著,成功创建百亿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个,新增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2家。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产业产值达39.44亿元,增长20.8%。3家企业入选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企业”激励奖补名单。加快推进“云雾花涧”农文旅体康片区开发重点项目(含万亩梯田、西部番茄小镇等子项目)。成功举办樱桃采摘节、葡萄采摘节、农民丰收节暨乡村艺术集等特色活动。西部(重庆)花卉苗木产业园项目成功签约,将成为辐射西部的花木产业服务平台。完成多项重要文旅专项规划,统筹推进“茅莱仙境”“石伞云遮”“云雾花涧”“三合二郎岗”等重点项目建设,并通过引入新业态、盘活闲置资源和完善基础设施,推动文旅消费场景升级。累计完成大健康产业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5个。二是积极发展环保产业。贯彻落实《璧山区鼓励科技创新二十五条政策》。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和建筑垃圾再利用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节能环保相关联的企业,组织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编制《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加快璧山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建设。三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严格践行“污染者付费”原则,系统构建环境服务市场化价格机制。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分级收费标准;从严执行重庆市差别化电价政策,对高耗能企业实行超限额能耗惩罚性加价;同步落实市级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置费标准,并创新建立工业污水按COD浓度分档收费、再生水回用返费激励等特色机制,通过价格杠杆驱动污染防治与资源集约利用。持续推进璧南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永川区、江津区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2023—2025年),明确以“两河口”“矮墩桥”国控断面水质为考核基准。2021年首轮实施中,收取江津区补偿资金1000万元,支付永川区673.3万元;2023年完成首轮清算,向江津区支付补偿资金100万元,收取永川区补偿资金300万元,切实推动流域协同治理与水质长效达标。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本部分主要包括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精准施策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安全、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积极营造宁静生活环境5个方面138项任务,其中常规执行类119项,“十四五”期间,常规执行类任务完成率99.15%,主要是因为“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安全”中的“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防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典型地块污染风险,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开发一块、治理一块’的思路,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推进来龙垃圾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任务因受资金影响,来龙垃圾场污染土壤修复项目进度滞后,当前进展仍在推进落实限价工作中。
(1)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一是加强水资源和节水评价。严格落实“四水四定”[2]原则,完成璧山高新区区域水资源论证,梳理“十四五”重点项目论证清单报区政府审议。印发《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工作通知》,明确审查标准。完成7个规划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将论证工作纳入生态河长考核,强化用水总量与效率指标管控。投资3.77亿元全力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已实现境内工程全线贯通。将工业节水深度融入绿色制造体系,为重庆西部科学城提供水资源集约利用样板。持续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指导创建节水型企业8家。再生水系统建设成效显著,完成观音塘、高新区、三角滩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系统并网,建成三角滩厂至双龙大道、黛山大道主管网连通工程并投用,实现城区再生水稳定供应,制定并实施《璧山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系统布局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通过推广养殖场传送带清粪、漏缝地板及自动饮水器三大节水技术,节约农业用水93万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完成马坊、健龙、广普等10个镇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改造。三合镇再生水利用项目建成投用,日均供水150吨,为全区提供示范样板。制定实施《璧山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系统布局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二是深化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水资源论证与节水评价工作,制发《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的工作通知》,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完成13个行业专项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查,审查4个规划报告、3个建设项目论证报告,办理17个取水许可。通过强化论证审查和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按年下达取用水计划通知,对取水许可单位、公共管网用户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定用水定额检查表,严格开展执行情况检查,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同步印发年度节水工作要点,明确节水行动任务目标,推动定额管理与节水措施深度融合。通过刚性约束与精细化管理,实现用水全过程规范化管控。全面推进节水管理,深化合同节水模式,严格取水许可办理与水资源费征收;持续巩固农业水价改革,落实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实施农田水利维修工程;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刚性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及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3—2024年用水总量稳定在1.34亿立方米左右,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增长20.7%至2089万立方米。节水成效显著,万元GDP用水量降幅由13.94%提升至17.73%,工业用水效率持续优化,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262。三是强化水环境分区目标管控。强化璧南河流域工业-城镇等点源污染治理、梅江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璧北河流域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璧南河、梅江河、璧北河水质均达到Ⅲ类。2021年起,通过开展消除V类、劣V类水质监测断面攻坚行动,全面排查鸡冠石等12个断面污染源,实行“一点一策”及点长负责制精准治理,全区劣质水质断面全面消除,后续持续巩固攻坚成果,2024年水质断面年度均值稳定保持无V类、劣V类水体。四是加快完善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技改,全区50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标及以上排放标准。投资约16.38亿元,完成全区城镇规划区范围673公里雨污管网整治工程。巩固皮鞋城小区、老重百片区等区域排水管网整治和环秀湖片区管网整治,实现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印发《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提升污水“三率”专项行动,推动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规范处理、达标排放。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现象整治,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加强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推动提升城市、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璧山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66%。五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系统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水源地信息调查及5个乡镇保护区矢量图绘制,全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92%。制定24个水源地“一源一案”整治方案并实施。取缔龙井湾、石达、水爬岩、四五、芋荷等5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完成同心、盐井河、三江水库3个城市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同步更新矢量图及法规资料共享。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落实“划、立、治、测、防、管”六项任务。属地镇街常态化巡查,部门定期公开水质信息。持续推进同心水库等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项目,增添强化治理措施,力保水源地稳定达标。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六是深化水环境污染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及整治方案编制,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235个,对拟纳入整治排污口编制“一口一策”,为推进后续整治夯实基础。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推进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5家涉水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工作。城镇新区建设全部实行雨污分流。新建厂房、小区等排水单位均按要求办理排入污水管网许可证,有序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强化河流清漂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电动清漂船33艘,新建清漂专用码头10座。常态清漂不松懈,出动清漂人员约12万人次,坚持水面漂浮物及消落区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垃圾超1700吨。强化对19个镇街跨界断面一体化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专业运维,并做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七是推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系统性强化河库生态治理。动态巡查清污,持续加大河库巡查力度,对浮萍、水葫芦等有害水生植物实施拦截并即时清理,确保漂浮物可控。生态修复升级,2023年起开展水库水质达标项目,通过水生植物管护+投放鲢鳙鱼苗构建生物链涵养水质;2024年深化实施9个水源地水质提升方案,同步推进围养植物、增殖放流、生态浮床维护三类措施强化水源保护。由属地镇街、水利部门及专业公司联合执行,形成多主体协同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开展水域生态修复,累计在璧南河、梅江河等重点河库增殖放流122.35万尾鱼苗,涵盖鲢、鳙、草鱼、鲫鱼、黄颡鱼等基础鱼种及中华倒刺鲃、岩原鲤等珍稀物种。大力实施囤水田补水工程,构建囤水田生态缓冲区,减少稻田放水和插秧期的取水,减少农业取水用水量,累计实施囤水田约2.94万亩。八是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治。璧山区河长制高效运行,三级河长累计巡河超7.1万次,总里程突破6.5万公里。实现问题闭环治理,共计上报问题9495个,整改完成率达100%。巡河机制不断深化,巡河完成率持续超目标完成,2023年起新增里程量化考核,强化流域精细化管理。按照区河长办统筹调度,定期开展区级部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巡河,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与江津区签订《璧南河流域水环境共保共治协议》,建立联合巡河机制,两地镇街部门协同开展巡查,在关键断面(如两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设立警示牌,严防人为干扰监测行为,全面提升跨界水环境治理效能。健全与周边区县的突发水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与重庆高新区、江津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签订应急协作协议。
(2)精准施策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一是强化大气环境空间和质量目标管控。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截至目前未新建、扩建燃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深化大气污染精准治理,通过技术赋能完善监管,引入第三方实施《大气污染精准监管综合服务项目》,通过臭氧分析、移动走航、数字化监管等技术溯源污染成因;投建在线监测设备,闭环处置污染问题,累计移交责任单位问题1282个次。开展重点区域攻坚,在机电大学周边开展专项管控,激光雷达走航巡航10天,锁定52处高值点位;清洗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178家,快速检测154家;产出污染溯源日报7份指导精准整改。持续升级大气污染精准管控,2021—2022年完成体系构建,常态化督查责任单位落实《璧山区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工作方案》,提升防治效能;2023年深化防控范围,印发《璧山区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工作方案》,将红黄控制区从0.5-1公里扩至3-9公里,实施分时段、分因子动态调控;2024年开展季节攻坚,叠加执行《璧山区2024年重点区域“治气”攻坚战秋冬季强化方案》,重点强化颗粒物季节性污染防控。2024年底全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逐年下降。二是深化工业废气综合治理。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基本完成改造。探索实施冀东水泥SCR脱硝深度治理改造,完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低氮燃烧和SNCR脱硝技术。全面巩固烧结砖瓦窑脱硫除尘改造,会同各镇街加强对砖瓦窑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落实错峰减排任务,加强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运行监督。区内混凝土搅拌站(含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和非煤矿山已要求在物料储运过程中进行密闭作业,并印发了《重庆市璧山区砖瓦窑、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方案》。聘请环保专家指导400余家企业开展VOCs排放源排查,累计检查企业1203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1个;重点推进20家VOCs排放企业废气治理工程,同步查处涉气违法案件10件;区蓝天办专项督办,移交责任单位VOCs相关问题386个,形成“排查—治理—监管”全链条管控体系。印发实施《重庆市璧山区鞋业行业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完成1家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冀东水泥公司、区内烧结砖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计划,完成了市经济信息委下发的错峰生产任务。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强化废气达标排放监督,巡查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641次,移交责任单位涉气问题441个。三是积极控制交通污染。持续强化机动车排放监管,严格执行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超80%。持续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重点开展柴油车和货车抽检,累计完成1.2万辆机动车路检任务。共查处尾气超标车辆529起、货车闯禁3.88万起,有效遏制了冒黑烟车辆上路违法行为。完成了机动车路检3500辆,抽检柴油车比例达到70%,入户抽检重点单位车辆12家次。扎实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淘汰替换老旧车5107辆,其中营运柴油车535辆。持续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抽查35家加油站成品油206批次、车用尿素60批次,合格率100%,并实现全区加油站车用尿素加注点全覆盖。同时查处油品质量案件1起,没收不合格柴油1116升。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明确要求政府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持续提升清洁能源车辆占比。加快完善新能源基础设施,重点推进中央大街、地铁站等区域充电桩建设,同步推动LNG加气站及综合能源站建设,其中中石油华龙站综合能源站已建成投用。持续优化城区交通组织,重点对双星大道、东林大道等主干道红绿灯配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在璧青路、规划展览馆等12处重点路段实施高峰勤务机制,通过警力疏导与智能分流相结合,有效提升早晚高峰通行效率,引导车流有序向黛山大道分流。四是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强化施工扬尘管控,通过智慧工地建设累计创建市级扬尘治理示范工地44个。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将国省县道纳入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并在来龙、河边治超站设立固定检查点,严查渣车冒装撒漏行为。持续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通过专项方案实施,累计创建20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024年重点巩固双龙大道、黛山大道等10条示范路段。加强工业扬尘控制及粉尘无组织排放企业监管,禁止露天切割石材、木材等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持续开展堆场、消纳场和填埋场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管护巡查,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补栽补植。五是深化生活污染治理。新增3.12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执行燃料管控标准,并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监管。实现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全覆盖,通过第三方检测80余家单位并开展常态化抽测,建立镇街日常巡查机制确保设施稳定运行。鼓励低于国家排放标准50%排放,推进机关食堂等排放单位油烟在线监测。对公共机构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总数的20%开展抽测抽查。强化大气污染源头治理,采取“巡查+举报”方式严控露天焚烧行为,推广净化烧烤设备并设立腊肉集中熏制点,对露天烧烤实施“禁、规、导”分级管理,引导摊贩入室经营。六是综合控制农业污染。通过构建“区—镇街—村社”三级联防体系,持续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成效。累计开展巡查1.2万次,覆盖全区所有涉农区域,其中区级专项督查353次、镇街常态巡查1.7万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1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3万家次。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及时发现并扑灭火点686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4起(含村规民约处置37起),累计罚款5.6万元。同步推进疏堵结合,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开展空气污染专项巡查,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实现巡查覆盖率、火情处置率、案件办结率三个100%。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累计建成秸秆处理企业2家,在全区设立秸秆综合利用试点5个,有效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1—2024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四连降”,累计减少化肥6吨、农药0.14吨。同步推广“猪—沼—果”循环模式及畜禽养殖场清粪工艺改造,有效降低氨排放。七是深化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创新建立24小时线上调度机制,通过微信、QQ工作群实现大气污染问题“即时发现—快速交办—闭环整改”,同步实施空气质量考核与经济奖惩制度,确保《璧山区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工作方案》高效落实。不断升级璧山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压实政府、部门、镇街及企业(园区)的应急责任,及时发布应急预警通知、启动重污染预警,完成170家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企业的绩效评级、减排清单审核工作。
(3)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安全。一是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农用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依法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监管,严控农业投入品使用及污染源排放,防止新增污染耕地。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建立镇、村、户三级受污染耕地台账,联合科研院校打造5000亩安全利用示范区,当年安全利用率达100%。2022年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和污染源管控,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稳定,安全利用率92.59%。2023年全面落实耕地分类管理措施,安全利用率回升至100%。2024年印发专项通知明确任务分工,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推进风险管控措施,继续保持100%的安全利用率,实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优化。系统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建立种植负面清单,推广重金属低积累品种。进行品种优化,推广低积累水稻3.5万斤、玉米28.8万斤。开展田间管理,土壤酸碱调节1.43万亩、优化配方施肥4万亩、品种调整2.62万亩、水分调控3.02万亩。进行风险阻控,叶面阻控4.45万亩、深翻耕4.67万亩、土壤改良1.94万亩。进行结构调整,种植结构调整2.74万亩,休耕等1.29万亩。通过多维度技术集成,持续降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风险。二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督促8类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需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并落实污染防范措施。系统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完成64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及29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调查,累计完成45个安全利用类耕地行政村的重点区域周边涉镉污染排查。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采取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推进来龙垃圾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发布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土壤污染重点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三是探索建立地下水环境质量管控体系。“十四五”期间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地下水“双源”(污染源、饮用水源)调查及抽查工作,动态更新环境信息数据库。2024年同步推进地下水调查类项目成果集成工作。系统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企业监管方面,累计督促20家次土壤污染重点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要求,完成16个污染区域地下水监测信息调查。地块治理上,完成26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2个污染地块并实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地下水防控环节,2022年启动“双源清单”20家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2023—2024年全面摸清其污染状况,形成污染源精准管控闭环。通过“监管—修复—溯源”三级治理体系,构建全域环境风险防控网络。
(4)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一是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升级,依托高标准农田及土地整治项目完成100公里入户道路建设;聚焦农村路网提升累计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220公里,同步实施危桥改造8座、公路安防工程58公里,全面优化乡村交通网络与出行安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环境治理方面,累计清理生活垃圾1.2万吨、沟渠8260公里、塘堰9311处,整治残垣断壁及废旧房屋1.3万处,清除农业废弃物7180吨;生态建设上,建成丁家三五村等3个绿色示范村,完成“四旁”植树300亩,打造美丽庭院202个、微景观188处,实施道路绿化14.1万平方米,安装新能源路灯1044盏;设施升级环节,新改建农村公路220公里,改造危桥8座,道路硬化6.2万米,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率100%、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全覆盖,累计改厕6508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7%。通过系统整治,构建“净美绿畅”的乡村新图景。二是全面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持续加大饮水安全“动态清零”力度,定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排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累计实施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304处,完成43公里城乡供水主管道联通建设,系统性整合小型供水工程,农村集中供水率提升至99.3%,规模化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提升到98.3%,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提升到95%,农村水价统一执行3.22元/吨,在全市率先完成“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完成全年枯水期和丰水期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任务。三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通过问题导向开展污水排放调查,分三批次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00余公里实现全域雨污分流。新建5座处理设施并延伸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5.6公里,同步建立“巡查+监测”机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台专项方案强化农村污水设施“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三率提升,明确农村污水设施运维责任主体,采用生态组合工艺统筹完成3000户厨厕污水治理。累计完成129个涉农行政村(社区)农村环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5.43%。建成全市首个农村污水零直排村,相关经验获重庆日报等专题报道,在市级现场推进会作典型发言,七塘镇成为全市观摩点,治理案例入围生态环保最佳实践提名,为长江经济带乡村治水提供示范样本。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工作,通过建设示范片(累计化肥减量示范1.1万亩、农药减量示范0.74万亩)和1700亩蔬菜综合治理试点,整合资金300余万元开展土壤改良等7项技术试验。同步构建科学支撑体系,实施田间试验10个、土壤检测140个,编制专项方案并成立区级协调指导小组,开展技术培训324人次。创新建立5支核查队伍督导15个镇街撂荒地整治50余次。在此过程中实现连续四年化肥农药用量“双下降”:化肥年用量从2020年8950.87吨降至2024年8944.59吨,累计减量6.28吨;农药从104.98吨降至104.845吨,累计减量0.135吨。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监测试点工作,发布团体标准3项。全面推广应用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性诱剂、生物农药),建立绿色防控示范片4.38万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6.15%,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16%。在全区15个镇街的160家农药经营门店全部设立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实现全覆盖,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印发《璧山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以“村、街镇回收转运—区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模式构建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已建成区集中分拣贮运中心一个,街镇回收站34个,村级回收点154个。五是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管理规定,禁养区内禁止新建养殖场。坚持养殖污染防治巡查,强化养殖业主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种养结合,促进粪肥科学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发展“猪—沼—果”“猪—沼—农”等种养循环,通过水肥渣一体化技术,大力推行种养生态循环模式。打造种养结合示范点16个。持续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跨区域协作,2021年率先与成都简阳市建立联动机制,2022—2023年深化与重庆荣昌区合作,至2024年通过签约正羽环保科技公司实现无害化处理实体化运作,并规划建设专业暂存点,构建起“跨省协作—市区联动—企业运营”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63%。六是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水产养殖“三区”管理规定,未在禁养区和指定区域内新批建养殖场。持续强化山坪塘生态养鱼监管,通过严格落实清水养鱼规定确保水质稳定达Ⅲ-Ⅳ类标准,实施常态化生态巡查与随机抽检,对不达标鱼池坚决关停。深化清水养鱼产业升级,养殖面积达26376亩并成功注册“璧山清水鱼”地理标志商标,探索国隆等市场主体与村社合作机制,全面推行委托管理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步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实现生态养殖与集体增收双赢。系统推进水产养殖绿色转型,完成6174亩养鱼池关停转产及800万吨尾水直排整改,同步发展高位池循环水设施渔业,建成新月水产、慈嘉农场等零排放项目,并拓展海水名优品种养殖,建成“淡水集约化水产养殖示范基地”1个。
(5)积极营造宁静生活环境。一是深化环境噪声长效监管。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过程中,充分与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功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时序。加强与公安、交通、城管、铁路、民航等部门协调联动,严格各领域噪声排放源单位监管,建立了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制定了高中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方案,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66分贝。二是严格管控工业噪声影响。通过“源头严控+过程监管+公众参与”的组合策略,系统性地降低工业噪声污染。源头严控,将工业园区与居住区合理分隔,设立噪声防护距离,避免工业噪声直接影响居民区。新建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噪声污染防治标准,高噪声企业禁止布局在敏感区周边。新引进工业项目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专项论证噪声影响,明确降噪方案(如隔声厂房、低噪设备),否则不予审批。要求企业同步设计、建设、验收噪声防治设施。过程监管,在工业园区边界、居民敏感点布设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数据并联网至环保平台。定期开展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抽检,重点监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等高噪声行业。对超标排放噪声的企业责令整改,逾期未改的依法处罚,将417家工业企业纳入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公众参与,开通12369环保热线、微信平台等噪声投诉渠道,确保24小时内响应。对重复投诉企业重点督办,结果向公众反馈。定期公示噪声监测结果及企业整改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强化交通噪声环境监管。系统强化交通噪声环境监管。源头防控,新建道路科学避让声敏感区,同步建设声屏障并推广低噪声路面(如璧青路橡胶沥青改造)。工程降噪,在黛山大道等28处敏感路段安装全封闭声屏障,为临街住宅加装隔声窗(惠及超3000户),对轨道1号线实施减震扣件降噪。智慧赋能,布设噪声实时监测屏及声呐定位系统,生成“噪声热力图”精准指导管控。严格执法,设置限速禁鸣区,严查车辆违法鸣笛、货车闯禁及超速行为,夜间限制重货通行。全民共治,创建“宁静小区”,24小时响应公众投诉(公众号/12369平台),每季度发布噪声地图接受监督。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系统构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体系。全区所有在建项目100%安装噪声实时监测设备,2024年专项在噪声敏感区域增设70台监测终端,数据直传监管平台动态预警。严格夜间施工审批,仅允许因工艺需求必须连续作业的项目按《重庆市夜间施工证明办理规定》(渝建质安〔2023〕1号)申办许可,全年核准57起,同步强制落实隔声围挡、低噪设备及工艺优化措施。技术管控上,推广静音振捣器、装配式构件等低噪技术,严禁破碎切割等高噪工序在敏感时段(22:00-6:00及休息日)作业。建立“开工前降噪验收+施工中信用考评”机制,将设备维护与噪声管理纳入企业信用体系。五是严格控制社会噪声影响。多部门系统推进噪声防治,区公安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源头管控,对KTV、酒吧、烧烤摊及广场舞团体宣讲噪声危害及举报渠道。在秀湖公园等重点区域安装噪声监测设备,实施“三时段精准巡查”(7~9时/12~14时/19~21时),累计制止音量超标行为300余起。执法处置高效化,处理噪声报警1790起、投诉158件,联动镇街48小时内办结反馈;创新“坝坝舞自律公约”推动2025年1月广场舞投诉仅5起,同比下降28.57%。长效空间营造,新建欧鹏御府(南区)、香溪集等13个市级安静小区,完成8个小区复查。落实《民用建筑管控导则》,强制执行车库噪声≤50分贝标准。
(四)强化全过程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
本部分主要包括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积极化解环境领域社会风险5个方面70项任务,其中常规实施类65项,任务完成率98.46%。主要是因为“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中的“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因前期选址等原因导致进度滞后不能如期进行,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四通一平”及基础施工的75%,预计2026年7月可完工。
(1)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一是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持续推进企业绿色升级,组织品正食品、青山工业等代表性企业开展清洁化生产诊断,并引导12家企业成功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累计培育市级绿色工厂29家(全市第二)、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全市第三),形成绿色制造标杆集群,显著提升区域产业低碳化水平,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实现工业源头减量。完成“固废云”系统建设,提高固体废物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智慧园区,全方位构建园区产业发展新生态。印发无废电镀园区指南,推进无废电镀园区建设,完成冀东水泥公司14.5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项目建设。在璧泉街道和青杠街道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点并投入使用。二是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户分、村归、镇街集、区运输、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收运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覆盖到户,作为重庆市1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区(县)之一,在全区13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行政村占比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2%以上。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全速推进重庆(璧山)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运后在实现飞灰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同时,既能将飞灰转化为可循环利用的工业盐和炉渣集料,还能实现废水零排放、固体废弃物近零填埋,飞灰资源化利用率达95%。常态化开展前端有害垃圾收运工作,定期对暂存点有害垃圾进行处置,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强化建筑垃圾减量化与提高资源化利用。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在项目监督交底时同步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及处置全流程台账,在实践中推动混凝土余料破碎制成再生骨料、钢筋加工为预制构件、建筑弃土回填路基等资源化利用,大幅削减填埋量并降低建材成本。建立《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检查台账》,将建筑垃圾手续办理、分类管理、规范运输等要求纳入新建开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内容,同时将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纳入了房屋市政工程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在建项目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台账,施工现场设置“劝导站”“建筑垃圾公示牌”。2024年检查房屋市政工程148个次,发现督促整改涉及建筑垃圾处置相关问题42个。全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施工图审查备案时民用建筑均执行绿色建筑要求,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落实《重庆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指南(暂行)》,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向相关企业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技术。四是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要求,加强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审批。璧山“固废云”系统建设完成,力争以“无废城市”建设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璧山经济转型、提升璧山高品质生活水平。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申报登记工作,年产50吨以上危险废物重点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执行“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实施工业源和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100%。新增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单位1个。五是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均按要求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100%。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已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职能部门(科室)职能部门(科室)负责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日常自查、督导反馈和跟踪改进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区共设置3个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基本满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转运需求。六是积极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按照《重庆市璧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宣传方案》要求,依托各部门宣传资源,将“无废城市”与生活垃圾分类、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绿色工厂建设等结合纳入相关部门日常宣传内容,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浓厚宣传氛围。累计建成“无废城市细胞”103个,其中区机关事务局入选市级精品“无废城市细胞”,区人民医院入选市级“无废医院”,七塘镇将军村入选市级“无废乡村”。
(2)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一是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系统构建“全域覆盖、分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全面完成区级三大核心预案编制(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预案、生态环境局总体预案、执法支队专项预案),并延伸至企业层面新编及修订应急预案,实现重点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100%覆盖;同步升级重点领域防控,修订印发《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建立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对工业园区、饮用水源等关键区域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管理。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年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物资储备核查及综合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区域环境安全韧性。二是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环境风险源单位1591家,风险隐患424个,均完成整改。定期开展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疾控中心长期开展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等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全面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00%覆盖,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年度多情景实战演练提升响应能力。重点推进危险废物等跨部门协同处置,建成高新区、15个镇街与市、区生态环境局的音视频调度系统,实现全域应急指令秒级通达。同步争取资金更新应急监测车等装备,并深度整合环保物联网数据赋能执法监管。
(3)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一是加强化学品全过程防控。多部门协同强化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高新区管委会、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摸排危化品经营使用企业,动态更新环境管理登记信息,压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45家危化品经营储存及烟花爆竹企业100%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创新建立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一张图、一张表”,同步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强化制度约束。延伸防控至健康终端,区疾控中心持续开展饮用水、空气等环境健康监测与风险评估,实现“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健康安全”三重闭环。二是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涉重金属行业准入要求,加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落实重金属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深化存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并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置换”,从源头压降污染产生量。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渝环〔2018〕297号)要求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推进重金属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涉镉等64个重点污染源排查。创新推进电镀园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升级污水处理设施重金属截留能力。
(4)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一是深化放射性物质和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全面筑牢放射性物质与电磁辐射环境安全防线,对4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实施100%持证监管并常态化排查整改隐患,确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环评及“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严控电磁项目准入,高效完成中国电信15座、中国联通56座及其他基站1920座的备案登记,督促运营商落实主体责任并探索基站“三废”处置机制。同步开展广播电视台、变电站等重点设施周边电磁环境常态监测。二是切实提升防辐射环境监管水平。推动辐射环境信息收集和整合,检查记录同步上传至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每季度发布辐射安全许可证公示。建立健全全区核与辐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由生态环境局审批科负责审批事项,自然生态科负责日常管理,环境执法支队负责行政执法,构建了审批、监管、执法分离体系。制定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5)积极化解环境领域社会风险。一是依法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构建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体系。全面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通过“璧山环保”公众号、12369热线等渠道发动群众曝光“散乱污”企业及偷排乱排行为,2024年发放举报奖金32万元,推动查处违法案件1270起。同步深化参与机制,在社区设立环保监督员(如香溪集小区试点),开展“生态议事厅”活动收集民意186条并100%反馈,结合“无废城市”宣传覆盖10万人次,将公众监督转化为治污攻坚的源头活水。二是积极主动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打造群众诉求响应体系,2021年以来通过环保物联网平台、12369热线等渠道高效办结投诉3266件,按期办结率保持100%。同步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纠纷案件3件。创新开展“周五接访日”机制,安排专员轮值区信访办现场解忧,并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即时处置,实现群众诉求治理新格局。三是全力推动群众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建立信访积案化解机制,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对264件积案和突出矛盾严格实行“五个一”包案制(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通过领导干部主动下访约访42次、全国信访系统精准录入156件421人次诉求,推动化解率达99%。同步开展“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强化“三到位一依法”(诉求合理解决到位、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行为违法依法处理)实现“事心双解”,实现生态环境领域风险积案动态清零。四是积极化解“邻避”矛盾。构建邻避矛盾化解体系,将重大项目实施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刚性门槛,同步在项目选址、建设及运营阶段通过工地公示栏、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动态公开污染数据、监测结果及环保措施(如排放浓度、设施运行状态)。针对垃圾处理、危废处置等敏感项目进行公开公示,推动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披露率100%。创新“邻避项目开放日”活动,结合舆情精准引导与典型案例释法,有效将“邻避效应”转化为“迎臂效应”。
(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部分主要包括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增强精准治理生态环境能力、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长效、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6个方面99项任务,其中常规实施类89项,任务完成率100%。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环境治理党政领导责任。建立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工作机制,高位推进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全区各部门、各镇街结合《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生态环保工作需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室或岗位,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有关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并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部门、各镇街党委(党组)会、办公会、职工大会等学习内容。制定《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全区各镇街及45个区级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将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度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生态考核体系和区级生态环保划片分组例行督察工作内容,将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重要内容。制定《重庆市璧山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涵盖48项细化任务,涉及31个区级部门和各镇街(管委会),加快构建璧山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二是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依法追究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2021年通过联动机制处理了5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健全源头管理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并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统一受理。深化环保信用监管,深入落实《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督促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同时落实联合奖惩,通过子系统查询信息6.38万条并执行惩戒措施,在“信用重庆”平台上传行政处罚信息,保障“双公示”。加强重点监管与执法,将51家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380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检查203家。持续督促企业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开展自行监测,并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同时推动监测能力建设,2021年新增3家、后续督促新增2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并督促全区60家企业完成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三是严肃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追责。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局以及9个专项工作组,并配套出台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重庆市璧山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会议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分工》,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体制机制。第二轮、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2)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一是增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严厉查处大气、水、土壤、噪声、环评、环境安全管理六大领域的违法行为,从严审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深度曝光负面典型,全面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大力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强化执法协同联动,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协调机制。积极拓展区域协作,落实跨区县联合执法与风险防范机制,与重庆高新区、江津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签订应急协作协议,形成区域联防联控合力。优化监管模式,严格实施《璧山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印发《行政指导贯穿依法行政全过程工作方案》,率先开展行政指导,案例获评2024年“重庆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强化刑责治污。多措并举强化“刑责治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高效衔接机制,确保涉刑案件顺畅移交。为落实这一体系,制定了专门的《璧山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协作。在实践中,持续加大“刑责治污”力度,重点聚焦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实施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司法实践创新,推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提升司法效率与效果。此外,璧山区还着力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成立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建立了环境污染纠纷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力求在诉前化解环境矛盾,为“刑责治污”提供有力补充,形成惩治犯罪与化解纠纷并重的综合治理格局。三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案件实践为核心持续深化落实。通过联动工作机制高效追责,2021年依法追究5起赔偿案件(含2起非法捕鱼、1起非法砍伐林木案)的赔偿与修复责任,赔偿金额11.54万元;2022年办结1起赔偿案件;至2023年全区赔偿案件量显著提升至12件,总赔偿额5.74万元,体现逐年强化态势;2024年5起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均以货币赔偿方式结案,赔偿金用于替代修复。同时加强与区检察院协作与案件磋商,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同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对情节轻微违法依法免予或从轻处罚;另一方面坚持“零容忍”原则,对严重违法行为重罚严惩。高效处理群众环境诉求,按期办结回复投诉1599件。健全案件筛查机制,对环保督察及自然保护地核查问题严格研判,明确排除不适于赔偿的情形。此外,加强普法宣传,通过组织宣讲活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为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3)增强精准治理生态环境能力。一是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化。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化建设,全面覆盖水、气、土及生态空间。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建成“三河”流域19个镇街交界断面、28座污水处理厂及3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并实现与市级平台联网,同时在市控、国控水质站点周边增建10余台在线设备,强化实时监控能力。在大气监测方面,构建了由1个国控站、1个市控站和4个区控站(含青龙湖背景站)组成的立体网络,投入357万元建成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与自动分析系统;深化污染溯源,委托市环科院开展PM2.5和O3源解析研究,精准识别成因并提出防控策略;同步加强各级站点运维保障,完成网格化预警项目运维招标,并运用监测数据定期印发通报、考核镇街及管委会排名。在土壤环境监测方案,完成19个国家网及5个市控网土壤点位采样。生态保护监管数字化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市局并通过审查,正按规范开展红线勘界定标,落实动态监控要求。此外,延伸智慧监管至工程领域,督促施工企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重庆市智慧工地平台,实现污染源协同管控。水库安全监测同步强化,完成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施同心水库升级改造,并编制金堂等3座水库改造方案。二是加快监察执法与应急体系智慧化。深度融合科技手段全面升级监察执法与应急体系智慧化水平。在执法能力建设方面,严格按标准配齐执法装备,重点强化硬件智能化升级,并深度推广网格化监控、自动监控、无人机、物联网及大数据等非现场执法模式,督促涉水、废气重点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保障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有效传输。同步构建污染源智能监管体系,通过环保物联网数据动态更新板块、多途径信息维护机制完善全区污染源名录,并分阶段推进监控设施全覆盖。创新非现场监管实践,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264次远程检查,发现问题18个,帮扶企业20家次,豁免处罚2家。应急体系同步智慧化升级,建成“3+1+15”[3]应急物资库房管理体系,完成装备电子化建档并录入市级应急指挥系统。强化信息化能力,升级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大数据子系统,更新车顶云台、车载交换机等智能装备,实现风险防控与响应效能双提升。三是推动生态环保服务平台智慧化。系统构建智慧生态环保服务平台框架,深度贯通“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三大核心系统,高效承接市级体征指标12个、创建区级指标77个及KPI10个,并制定18张高频事件闭环处置流程图。同步建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规范整理全宗档案19799件。严格遵循数字重庆建设部署,逐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升级,通过多维度数据整合与流程再造,显著提升环境治理精准协同能力。
(4)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一是积极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构建科技创新生态体系,通过“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双轮驱动赋能增效。创新主体规模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累计分别达461家、2262家;创新平台能级显著提升,建成国家级高能效装备制造技术创新中心,组建企业创新联盟及重庆高校校友经济发展联盟,市级以上研发平台达198个,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51%。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出台培育“双高”企业、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发展研究院经济等专项方案,强化制度保障。载体建设同步推进,加快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基础设施及科技创新产业生态区展示中心、创业孵化中心等项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新突破,联合市知识产权法庭等六部门构建协同保护体系,设立区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及法庭巡回审判站,建立“快调+速裁+精审”多元解纷模式(设6个综合保护联系点),累计调解纠纷29件、完成行政裁决12件;组建专业执法骨干、20人维权援助团队及100人志愿者队伍。人才政策精准落地,实施《璧山区人才政策十条(试行)》申报兑现,全面激活创新动能。二是全面加强生态环保队伍素质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召开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工作大会、逐级签订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市区意识形态部署纳入党组会、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及职工大会常态学习,依托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开展典型教育、法纪教育等形式筑牢思想根基。严抓作风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不”作风顽疾。同步提升专业能力,创新推动“巴渝治水”应用实践,完成“地表水水质监测异常处置”三级贯通,将驾驶舱接入城运中心,2024年2月水环境闭环管理场景更获批全市首批试点。优化监管队伍结构,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与办案能力,激活镇街环保员网格监管效能,构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生态环保铁军。三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支持能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的科学性与专业性。一方面,健全决策支撑机制,对规划、立法等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并积极构建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保障。另一方面,强化科研技术支撑,大力资助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创新,对邓家河沟、莲花坝、龙凤桥河沟水生态修复工程,以及二氧化碳调控除铝技术、水生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山洪灾害智能预警、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管机制研究等多项课题予以立项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系统推动区域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技术升级,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坚实的技术依据和实践参考。
(5)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长效。一是构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着力构建长效示范机制。重点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积极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同时巩固国家卫生城区建设成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效应持续巩固提升。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系统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格局,着力提升全社会生态素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重要论述深度融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和区委党校主体班教学,筑牢干部队伍理论根基。推动生态环保教育进校园,全区各级学校均开设环保专题课程。面向公众持续开展多元主题宣传,组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举办主题宣传活动与志愿服务,同步推进“普法”宣讲进基层,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公众参与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稳定在95%以上,彰显宣教工作实效。三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系统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建设。强化政策引领,印发《全面加强资源节约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并持续落实绿色采购政策。深化“限塑禁塑”行动,聚焦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查不合格塑料制品,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减塑”、宾馆酒店停止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业禁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结合绿色出行宣传月等活动发放倡议书500份,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宣传。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带动消费3.01亿元、争取补贴3870万元)及“光盘有礼”“吃得文明”活动(推广小份菜、半份菜),有效促进资源节约与文明习惯养成,构建起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绿色生活引导体系。四是强化社会公众监督。构建多层次社会公众监督与参与体系。制度层面,落实《璧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宣传层面,高频次开展六五环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及志愿活动,定期开放环保设施;创新制作海报、动画等新媒体产品,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上游新闻、重庆日报、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积极发声;配合开展“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微宣讲,营造浓厚生态环保舆论氛围。社会动员层面,积极引导环保产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组建区级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定期宣传;广泛发动职工、青年、妇女等群体参与“爱河、护河、美河”巾帼志愿活动及河流巡查,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和“两山”基地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绿色行政标杆示范,党政机关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96%,市级节水型机关实现100%全覆盖,公共机构市级节水型单位创建率达78%。产业转型成果突出,成功培育市级绿色工厂29家(数量居全市第二)、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数量居全市第三),引领区域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6)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一是深化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聚焦重点生态工程,投资1273.7万元推进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强化缙云山、云雾山天然林保护。持续攻坚水土流失治理,累计治理面积95.25平方公里,筑牢区域生态屏障。制度层面纵深推进,深入落实林长制、河长制及生态补偿机制,同步规范涉水项目审批管理,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活动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及镇街林长制考核等系列服务指南与办法,提升监管效能与规范性。强化区域协同,持续推进跨区县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构建共抓大保护的长效机制,全方位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局。二是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强化制度引领,印发年度任务清单并组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重大事项。深化规划衔接,推进国土空间“多规合一”,确保与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协同。开展区域合作,与四川乐至、大竹、简阳、梓潼等市(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环保督察及水、气、土、固危废治理交流及污水治理、企业监管等关键议题。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双碳”路径研讨会,落实《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并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大气联防联控。通过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同行动,有力推动了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水平提升和生态安全格局共建。三是全面支撑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美丽西部建设。系统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美丽西部建设,全面强化生态屏障功能。实施国土绿化三年提升行动,累计完成造林35万亩,其中2022—2023年开展退耕还林质量提升2万亩、森林抚育0.71万亩,持续优化森林生态系统。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完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实地核查,高效处置2个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及19个图斑核查任务,对发现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同步编制《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生态保护制度框架。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及退化防护林修复。四是全面融入“一区两群”展现璧山作为。聚焦科学城核心区生态共建,与重庆高新区、北碚、沙坪坝、九龙坡、江津签署《西部科学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建立环评会商机制,重点强化中梁山、缙云山生态保护。深化流域联防联控,与江津区完善联合巡河、清漂及污染事件协同处置机制,落实《璧南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开展跨界联合巡查并设立水质监测站防干扰警示牌。同步联合永川、江津签署璧南河专项合作协议,破解跨界治理难题。强化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牵头编制主城都市区以西七区(江津、合川等)臭氧污染治理建议,配合市局开展交叉检查并100%完成移交的516个问题整改。统筹企业监管协同,完成170家重点企业绩效评级与减排清单审核。五是协同推进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全面践行《西部(重庆)科学城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在水环境治理领域,联合构建梁滩河、大溪河、璧南河、璧北河等流域协同治理体系,并与江津区开展联合巡查,设立水质监测站防干扰警示牌,保障跨界水质安全。大气治理方面,落实《统筹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一核五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科学城蓝天行动”协同机制,配合市局交叉检查并100%完成516个大气问题整改。风险防控层面,签署《西部(重庆)科学城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协同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演练与跨区域事件处置,实现全域应急常态化。同步强化人才共育与宣教联动,通过跨区交流提升环保队伍专业能力。
《规划》共涉及工程项目9大类62个。“十四五”期间,有60个工程按年度计划推进,工程项目完成率96.77%。其中“璧山区来龙垃圾场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因资金原因和项目选址问题,未如期完工,详细进展见附件。
表4-1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表
|
序号 |
任务名称 |
项目个数 |
完成情况 |
完成率 |
|
1 |
10 |
10 |
100% | |
|
2 |
碧水工程 |
11 |
11 |
100% |
|
3 |
净土工程 |
3 |
2 |
66.67% |
|
4 |
美丽乡村工程 |
6 |
6 |
100% |
|
5 |
“无废工程” |
5 |
4 |
80.00% |
|
6 |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8 |
8 |
100% |
|
7 |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1 |
1 |
100% |
|
8 |
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15 |
15 |
100% |
|
9 |
社会行动体系工程 |
3 |
3 |
100% |
|
合计 |
62 |
60 |
96.77% | |
(一)蓝天工程
《规划》提出的蓝天工程包括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改造、烧结砖瓦窑深度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及中小微企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10个项目。“十四五”期间,10个项目均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二)碧水工程
《规划》提出的碧水工程包括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一期、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程等11个项目。“十四五”期间,11个项目均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三)净土工程
《规划》提出的净土工程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防治、璧山区来龙垃圾场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共3个项目。“十四五”期间,有2个项目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达到66.67%。其中“璧山区来龙垃圾场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因资金原因影响,预计2025年不能按时完工,当前进展仍在推进落实限价工作。
(四)美丽乡村工程
《规划》提出的美丽乡村工程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提升、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等6个项目。“十四五”期间,6个项目均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五)“无废工程”
《规划》提出的“无废工程”包括璧山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中心、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等5个项目。“十四五”期间,有4个项目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80.00%。其中“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因前期重新选址等原因影响,预计2025年不能如期完工,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四通一平”及基础施工的75%,预计2026年7月可完工。
(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规划》提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包括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等8个项目。“十四五”期间,8个项目均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七)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规划》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包括环境应急综合技术保障体系建设1个项目。“十四五”期间,该项目均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八)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规划》提出的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包括智慧林长系统建设、应对重污染天气监测能力建设、新增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等15个项目。“十四五”期间,15个项目均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九)社会行动体系工程
《规划》提出的社会行动体系工程包括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可行性研究、绿色生活创建共3个项目。“十四五”期间,3个项目均按时序完成,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规划策划的62个项目中,60项工程已按时序进度推进完成,符合预期,2项工程未按规划如期完成。其中,《规划》中“璧山区来龙垃圾场污染土壤治理工程”项目因临时资金困难造成项目进度滞后;另“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因前期重新选址,2025年不能如期完工,预计延迟至2026年7月可完工。重点项目总体策划推进情况符合预期。
(一)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1.特色工作举措
一是以机制创新助推打好蓝天保卫战,率先实施区域大气生态补偿。璧山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跨区域大气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原则,2022—2023年累计收缴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941万元(2022年1378万元、2023年1563万元)。2024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8天,同比增加13天,PM2.5平均浓度28.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9.4%,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创新设立生态补偿资金,壮大激励源。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全区各类污染源排放的PM2.5、VOCs总量,统一按2000元/吨核算标准生态补偿金。水泥、搅拌站、砖瓦、规模以上涉VOCs企业分别按2万-200万元单独核算生态补偿金并在排放总量中予以扣除。在建施工工地按占地面积,以2元/平方米核算生态补偿资金。构建多维度考核监管体系,夯实责任链。根据人口密度、工业聚集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将各单位分为3个考核序列。第一、二序列以空气质量指数、日常交办、督查情况为考核依据;第三序列以日常交办和督查情况为考核依据。打造智慧监管“一张网”,自动抓取空气监测数据,并结合大数据模型,预判未来3天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潜在风险“一键启动”应急调度。将大气污染防控队伍延伸至村社,借助环境监测微观站,实现“预警一取证一整改”高效贯通,问题处置效率、发现问题数量实现“一升一降”综合全面制定奖惩措施,激发积极性。以空气质量月报、年报排名为奖惩依据,排名后50%的单位缴纳惩罚性生态补偿金0.5万-10万元,对排名前50%的单位奖励0.5万-10万元。颗粒物、VOCs减排量占当年总量的比值每上升1个百分点,奖励该单位当年缴纳生态补偿金总额的3%。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向相关单位返还缴纳的生态补偿金,剩余生态补偿金统一进入资金池,专款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该机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创新实践,被市政府办公厅《昨日简况》、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刊载,新华网、中国环境报等近20家主流媒体报道。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全市借鉴推广,重庆高新区、大足区等多地赴璧山考察学习,其“经济杠杆+智慧监管+产业转型”的协同治污模式,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是以技术推动黑臭水体全面清零,系统治理实现全域“长治久清”。自2023年以来,璧山区深入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九大行动”,创新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全链式”治理机制,首先是实施全域排查与精准治理。印发《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有效发现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动态掌握农村黑臭水体的分布、成因及变化趋势为目标,建立了“精准定义+精准判定+精准排查”的立体识别网络,科学界定200平方米以上四类水体及五类重点区域,打造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智能监测系统,年均采集数据超万条。在全市率先应用“土工管袋+螯合固化”技术,成功治理了1.2万立方米重金属污染底泥。其次是创新“三级闭环”机制。通过“三个一”工作法,即“一小时派单”,接到线索后1小时内完成问题交办;“一竿子到底”,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问题监督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一把标尺衡量”,实行“整改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让“按时响应—分级整改—动态销号”全流程治理闭环,为问题处置按下了“加速键”。最后是推行多元参与制度。实行“部门联动、镇街落实、村民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织就了全民参与“监督网”。在群众端,发动村民成立护河志愿队,参与日常巡查。
三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谱写和美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新篇章。2024年11月,农业农村部在璧山区召开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工作交流研讨会,农业绿色转型经验向全国推广。璧山区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抓手,果蔬等特色农业发展有力,农文旅新业态成长较好,生态价值转换效果显著。璧山区七塘镇探索出一条绿色农业赋能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和村民共建共享共富的好路径,获评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重庆市乡村振兴示范镇、第三批重庆市乡村治理示范镇等称号。一是技术创新引领。渝西蔬菜研发中心成功研发农业新技术10余项,制定地方农业标准30余项,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被农业农村部重点推荐。四季香生态农场推广水肥一体化、数字智慧农业等技术,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一码全知”,获评全国首批国家级生态农场。全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逐年稳步提升,化肥、农药使用量降幅明显。二是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做靓“云雾花涧”农文旅品牌,实施万亩梯田、莲花穴艺术院落等艺术乡建项目,加快打造咖啡民宿、特色研学、乡村露营等乡村消费新业态,形成乡村旅游“吃住行娱购”全产业链,年均接待游客50余万人。“七塘镇将军村莲花穴院落艺术活化项目”入围“2021重庆乡村振兴十大示范案例”,艺术赋能乡村振兴被央视综合频道《山水间的家》专题报道。三是群众增收共富。全镇万余村民参与农文旅产业,有机番茄、苹果丝瓜等农产品供不应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万元、超过全市平均水平28%,村民幸福感与获得感全面提升。2024年承办中国农民丰收节、重庆市乡村村晚等大型活动100余场,带动农民年增收5000余万元。
2.工作特色亮点
一是推动零直排村建设,有效实践山区污水治理的“璧山模式”。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的“三难两弱”[4]困境,璧山区在七塘镇将军村、喜观村率先开展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建设试点,结合山区农村“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特点,创新提出“三分三全”治理思路,构建起覆盖集中居住区和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体系。截至2024年底,试点区域年减少污水排放9.64万吨,利用水肥资源1.92万吨,促进污染治理与农业增产结合,农村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河塘沟渠重现清澈,鱼类等水生生物回归,群众休闲空间得到拓展,带动周边增收2400余万元,实现了社会、生态、经济效应的全面提升。首先是分类施策,强化资源利用。秉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级监管”思路,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监管”。针对分散农户,“因户施策”建隔油沉砂井和化粪池,黑水无害化处理后作液态肥,灰水经处理后用于人工灌溉等。对集中院落,建生态调控池等设施,污水无害化处理后作农肥,其中喜观村幺滩院子,设施处理后的污水用于柑橘基地,全年节约有机肥800公斤、灌溉用水3650立方米,收益3717元。对人口及民宿集中区域,建集中式达标处理设施,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污水,按水质作不同用途。其次是多维赋能,提升管理质效。依托重庆大学编制《璧山区“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建设技术导则》,为治理提供科学规范指导,提升规范化水平。整合多部门资金建设设施,交由区属国有公司运营管理,建立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付费机制,提升市场化水平,年节肥增产等收益使设施运行成本覆盖率达77.2%。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管家,集成多种功能智能化管控设施,开发手机终端实现农田实时灌溉,提升智能化水平。最后是党建统领,提供坚强保障。组建红色服务队,依托网格员开展巡查监管,将环保等纳入《村民公约》,推进“积分制”“院落制”,带动群众参与。依托重庆大学组建绿色保障队,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压实镇街“四位一体”责任,实行“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赛马比拼”激发镇街积极性。形成了“分类施治、资源利用、数字监管”收治管全链条处理路径,为大山区、大库区农村污水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示范样本。该模式被《重庆日报》《重庆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报道。璧山区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助力黑臭水体“长制久清”获评2024年度重庆市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发展提名案例。2024年11月,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现场推进会在璧山召开,璧山在全市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七塘镇成为观摩点,治理经验向全市推广。
二是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实现有机生产与品牌化协同发展的“璧山样板”。璧山区以绿色技术集成、数字化应用、农文旅融合发展为方向,实现技术推广和助农增收有机结合,不断加快果蔬、生态渔等产业标准化、设施化、数字化、智慧化、低碳化改造,构建了农业全品牌绿色矩阵。并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管理、技术指导等方式培育绿色产业经营主体壮大经营主体规模,不断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首先是推动绿色生产技术集成应用。推广“生物农药+”技术模式,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3年减少0.03%,获农业农村部副部长点名表扬。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2024年化肥施用总量降至8944.59吨,同比下降0.002%。创新生态种养循环技术,推广“稻虾共生生态种养模式”“稻鱼综合种养模式”等技术模式,培育“稻虾香家庭农场”等示范主体,实现水稻提产、水产品提质、经济效益提高多重效益。其中,“稻鱼综合种养模式病虫害防控技术”荣获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其次是推动品牌化与标准化建设。建设标准化果蔬园8个、智慧果园5个。大兴葡萄、福禄沃柑等形成“一镇一特”产业集群,80%蔬菜种苗销往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通过“新型水生态修复复合技术”,同步实现水质改善与“清水鱼”品牌养殖。最后是实现农文旅融合发展。以有机农业为基础,打造“云雾花涧”农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番茄童话王国、万亩梯田观光等项目。2024年举办福禄集市乡村音乐会暨枇杷采摘活动,带动璧山区福禄镇农产品销售超20万元。将军村、喜观村以“有机种植+艺术体验”模式,打造农文旅创新生态区,招引农业企业、发展特色果蔬产业、推出特色院落文化,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先后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重庆市绿色示范村等,实现旅游收入超2000万元。2023年6月,璧山区首个振兴驿站在喜观投用后,更是辐射周边7000余人、示范带动片区发展,樱桃节、丰收节、艺术集市琳琅满目。“十四五”期间,璧山先后荣获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等“国字号”荣誉。起草发布了《璧山区种植业(蔬菜)面源污染物排放限值制定指南》等重庆市3项面源防控团体标准。《聚焦“四个强化”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科学防控》《重庆市璧山区:推动果蔬产业绿色高效发展夯实都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地位》分别被农业农村部推介为2021年、2023年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强化茶产业链条、茶文旅融合发展”案例,入选新华网主办的“2024乡村振兴实践案例”榜。承办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举办的农业绿色转型工作交流研讨会,研究探讨了推动农业绿色转型路径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农业绿色发展工作指导支撑。
三是大力整治璧南河,树立跨区域协同与生态价值转化的“璧山典范”。璧南河作为长江左岸一级支流,通过系统推进“治污水、保供水、防洪水、抓节水、绘美水”的协同治理模式,实现了两河口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全年每月稳定达标。从“洗墨池”到“清水河”的转变中,打造“水下森林”“滨河绿道”等景观节点32处,形成“水美乡村”示范带和“10分钟亲水圈”。主要举措包括,首先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市级指导、区级统筹、镇街协同”的补偿机制,实现跨区域生态补偿的“三级联动”体系。与江津区、永川区签订璧南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水质达标奖励、超标扣罚”机制,截至2024年,江津区向璧山区累计补偿1300万元,形成跨区域共治格局。在区内镇街层面,建立“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对18个交界断面每月监测,不达标扣减镇街财力10万元。其次是实施系统治理工程。投入18.77亿元分3批次改造排水管网773公里,完成15个镇街排水管网整治;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准Ⅳ类排放标准。同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人工湿地5处、生态护岸30公里。最后推行多元协同监管。构建“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2024年立案查处涉水案件6件,处罚98.5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水刑事犯罪案件1件。将35名区级领导、3700余名干部绑定1.5万个涉水污染点源,实现“一河一策”精准治理。在2017年中国首届“最美家乡河”评选中,璧南河成为10条“最美家乡河”之一。璧南河也被评为2022年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024年市级幸福河湖。“重庆市璧山区以严格问责强化河湖长制实践”入选2024年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璧山区还喜获国务院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区县。秀湖公园、枫香湖儿童公园等“治水-造景-兴业”案例,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范。目前全区正在推动璧南河“整治+产业”构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策划包装,不断拓宽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四是推动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构建城乡协同与数智赋能的“璧山路径”。璧山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描绘出充满璧山印记的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根据《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环土壤〔2025〕5号),全区12项指标全面达标,其中可定量指标中5项高于国家平均值,3项指标位于全市前列。生活污水治理显实效。因地制宜采取改厕暨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4种污水治理模式,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7%,城镇污水处理厂向农村延伸11.2公里,31座集中达标处理设施100%纳入统一市场化专业运维管理体系,出水水质稳定Ⅳ类标准。农村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85.43%,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生活垃圾治理提质效。建立“户分、村归、镇街集、区运输、区处理”的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累计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103个、农村厨余垃圾沤肥池430个。为农户配置两分类入户垃圾桶4.5万组,村民从“一袋扔”到“随手分”,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源头减量效果明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黑臭水体清零见长效。创新全域监测、闭环处置、群众共治的黑臭水体有效发现处置机制,实现水体长效管护与动态清零。截至目前,璧山区在全市首批完成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消除5.4万余平方米黑臭水体,受益群众7万余人,群众满意度达100%。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荣获“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等国字号荣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试点,印发3项重庆市面源防控项团体标准,相关成果在全市推广应用,面源污染防控入选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实施“生物农药+”技术模式,化学农药减量50%以上,被农业农村部面向全国推广。配方施肥技术覆盖农作物种植面积达93%,土壤耕地有机质含量较2023年增加3.26g/kg、增幅达17.8%,位居全市前列。强化农业废弃物利用。依托“猪—沼—果”循环利用模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53%。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农膜回收率达99.3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18%,位居全市前列。有效期内“两品一标”农产品141个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强化农用地安全保障。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溯源工作,完成73个村排查任务,暂未发现污染源。完成安全利用示范片技术集成示范6000余亩,基本形成了以“推广镉低积累品种、水分调控、优化施肥”为主,叶面阻控等为辅的安全利用模式。以系统治理筑牢水生态屏障。坚持“河外截污、河内清淤、外域调水、生态修复”开展流域治理,累计改造修建排水管网773公里,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4座,全区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准Ⅳ类排放标准,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璧南河获评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以制度创新打赢蓝天保卫战。探索实施跨区域大气生态补偿机制,2024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9天、同比增加13天,PM2.5平均浓度28.3微克/立方米、较同期下降9.4%,优于全市平均水平。以生态修复增强系统稳定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覆盖率达到43.82%,累计实施国土绿化任务1.49万亩,完成缙云山“最美隔离带”生态屏障建设,累计完成水土流失面积治理726.19平方公里。生态质量稳定保持二类,2024年生态质量指数61.6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空气质量改善受限。自2024年10月以来,璧山区空气质量出现明显反弹,2025年上半年PM2.5浓度排名全市靠后,给全年及“十四五”指标达标增加了较大的不确定性。一是璧山区受限于地形等自然禀赋,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困境,污染物不易扩散,空气质量极易受气象因素影响出现下滑。二是企业数量多(含495家应急减排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比大、治污能力弱,监管力量不足导致违法排污难杜绝。三是PM2.5管控进入深水区,臭氧污染尚未完全破解,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高位,减排空间有限。全区二次颗粒物在PM2.5中占比达54%,降尘区域平均浓度5.5吨/平方公里·月(全市参考标准值3.7吨/平方公里·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纳入应急清单企业数量均居全市前列。同时,水泥、陶瓷企业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5家砖瓦企业中近20家长期停产,商品房建设面积大幅减少,减排只能向交通源、生活源发力,成效不够明显。四是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专升本后,在校师生从6000余人增至2万余人,周边带来的餐饮油烟、施工扬尘、交通流量等污染逐年增加。
2.水环境质量方面仍有短板。2025年以来,国控、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虽稳定达到Ⅲ类,但两河口国控考核断面部分时段仍出现波动超标。一是全区三条河流水量小、抗污染能力弱,水质时常临界波动。二是干流上存在江津区、北碚区管辖的部分小水电站,下泄流量小,影响河道水体自净能力。三是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仍有短板,汛期溢流、渗漏问题未彻底消除。四是农业面源化肥与农药使用量较多,经冲刷进入水体,对水质造成污染。
3.环境风险防控有待提升。一是一般工业固废监管难度大,且含油金属屑类危险废物产量较大,部分企业含油金属屑处理不规范,增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风险。二是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周期较长,约1—2个月,且一般不能跨年,导致企业每年年初均存在因手续问题不能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三是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全区无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面对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污染时,需依赖专家力量开展排查。四是特定区域风险较高,生活垃圾填埋场、主城危废处置场、电镀园区污水处理厂存在地下水污染、调节池容量不足、重金属超标等风险。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阶段任务,也是中国迈向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是美丽中国、美丽重庆建设的重要时期。目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高质量编制好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保规划,进一步完善以规划纲要为统领、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相互协调的统一规划体系,对于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因此,“十五五”时期全区要在“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上,以《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文件为引领,紧盯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10周年等重要节点,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打造城乡优美人居环境”“推动筑牢环境安全防线”“推动提升生态智治体系效能”五大任务,贯彻落实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一体推进“九治”、碳达峰、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战略要求,扎实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并结合实际策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平台”等,加快推进形成更多“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夯实绿色本底、绘就全域绿水青山美丽新画卷,推动建设美丽重庆建设的璧山样板。
(一)规划总体思路。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系统提出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等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把美丽中国先行区作为现代化新重庆6个全局性、标志性、引领性目标之一。2023年、2024年连续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明确提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的目标要求,提出迭代升级“六区一高地”,明确了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七个方面重点工作。因此,在国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稿尚未形成前提下,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循的总体思路为:对标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紧扣“两高”发展愿景,倾力建设“五新四城”,以产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科技赋能污染防治攻坚、改革重塑治理体系为核心,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治理质效迈上新台阶、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迈上新台阶、城乡人居环境改善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区域生态宜居品质,在推动重庆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中走在前列。
(二)预期目标。到2030年,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城乡大美格局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美丽重庆样板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生态产业体系和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完善,到2030年,单位GDP能耗、水耗较2025年下降应满足市级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降低。二是生态环境治理质效迈上新台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0年,璧南河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璧北河、梅江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满足市级考核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实现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和源头控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居于全市前列。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迈上新台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立,岸线过度开发等资源破坏基本得到恢复,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荒漠化基本得到治理,森林、河湖、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改善,城乡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到2030年,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9.98%,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124.19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33%,生态质量指数(EQI)稳定保持在二类以上。四是城乡人居环境改善迈上新台阶。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得到稳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提升至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实现100%。五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执法体系,大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3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保持在95%以上,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1.以“治水治气治土”为牵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着力建设美丽河湖。开展璧南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构建水生态监测“一张网”,推动水环境治理向水生态保护修复转变。推动实施重庆市璧南河支流(御湖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滚动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河流保护方案,协同推进璧北河等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全域排查入河排污口,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用水总量控制,深化农业、工业、城镇领域节水,推进区域重点领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水量。实施重庆市璧山区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更新修复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有效提升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全面实施全国再生水利用试点,积极推动市场化运营,力争“十五五”期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二是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深挖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潜力,优化调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系统强化“四控一禁”(控排、控车、控尘、控烧、禁燃)工作体系。实施中小微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加强低效失效设施排查整治。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环保绩效A级、B级企业,开展分级管控。强化VOCs全过程控制,推进源头替代,探索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等“绿岛”项目。严格执行新车排放标准,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加强机动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完善“车油路”一体化管控体系。加快推进建设重点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推进PM2.5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提升预警预报和污染应对水平。开展餐饮油烟面源综合治理。强化企业用电智慧监管,确保生产设施、治污设施同频联动。实施重点企业用电量、污染源“双在线”监控全覆盖。三是保障土壤和地下水安全。依法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进重点区域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全覆盖。实施璧山区受污染耕地地块及其周边潜在污染源所在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控制度,对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地块实行差异化管理。完成新机场临空片区、永昌纺织品加工厂、原天灯煤矿、宇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来龙垃圾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按照市级要求推进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构建区域监管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下水污染源“双源”监控相结合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对璧山区垃圾填埋场开展地下水监测、评估、修复等工作。四是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开展全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打造一批精品“细胞”。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含油金属屑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渝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中心项目落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与治理工程试点示范。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百千万”行动,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完善包括废旧塑料在内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2.以提升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一是严格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持续实施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强化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缙云山等重要山体生态廊道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遥感监测和成效评估,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加快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稳步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常态化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生态破坏事件。二是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力争第二批国家储备林项目落地,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3%及以上,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双提升。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强化水域岸线保护修复,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快实施生态护坡、生态缓冲带、湿地公园等重点工程。全力打好三峡库区危岩治理攻坚战,常态化开展地灾隐患巡排查,有效处置危岩地灾事故。统筹开展水土流失、石漠化土地综合防治。三是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持续抓实长江“十年禁渔”,严格执行禁渔令,健全“人防+技防”生态监管网络体系,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野生植物原生境、重要鸟类迁徙通道、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生存环境等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入侵预警报告、部门执法联动等机制,持续加强松毛虫、天牛、华山松大小蠹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
3.以优化能源产业结构为重点,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是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积极争取开展国家级碳达峰试点,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超前谋划建设省际绿电输送通道,积极参加“川电入渝”“疆电入渝”,加快建设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500千伏配套送出璧山段、疆电入渝工程500千伏配套送出璧山段等工程,积极推动分布式能源项目落地。加强重点领域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控制非电行业燃煤消费增速。加快推进充电、加氢、加气等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二是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能置换政策,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提质建设“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璧山高新区平台优势,推动新增“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补链强链,引导传统零部件产业企业向“新能源化”转型,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支持企业将人工智能、晶圆级光罩制造、微电机传感器技术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培育壮大智能装备产业,完善新能源装备产业园设施配套。稳步发展先进材料产业,启动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二期征地,汇融绿色环保产业园等项目建成投产。大力发展现代特色高效生态农业,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推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肉兔智能化循环产业园一期、绿色食品加工园(来凤片区)建设。大力培育生态服务业,推进生态旅游发展,提速“云雾花涧”重点项目建设,提档升级“万亩梯田”。打造“云台田园”休闲综合体,促进商贸物流、餐饮等行业绿色转型。三是推动运输结构绿色转型。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牵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大力推进璧山机场前期工作,建立与中欧班列、长江航运、航空货运等高效衔接机制。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四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化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传播绿色知识和行为规范。提高衣、食、住、行、用、游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引导和鼓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推广普及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
4.以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为关键,打造全市域整体大美格局
一是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实施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持续推进管网全属性精细化深度排查,有计划、分片区、分主次实施老旧病害管网更新改造及错接混接改造,创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革。系统开展污水溢流“一点一策”综合整治,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域,打造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重点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堆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培育一批资源化利用企业。二是聚力建设江峡相拥的美丽都市。深入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实施“蓝天厨房”建设行动,开展重点区域老旧小区油烟连片整治。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气扰民问题的排查整治,群众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噪声环境影响管控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巩固和深化“宁静小区”创建行动,完善城市绿地与开敞空间,优化城区绿色空间布局,因地制宜“增绿添园”,积极创建“山城公园”品牌。三是扩面深化巴渝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样板。深入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千村宜居”计划,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强基增效,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持续巩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成果,实施15个镇街30个行政村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及提标改造项目。深入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实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四是探索现代城乡文明新形态。传承活化历史文脉,强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组织开展富有农趣农味的农民群众性文体活动和乡村民间民俗展演展示,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推进重庆市考古标本库房和考古展示中心建设,完成文庙保护修缮工程。参与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挖掘成渝古道老关口资源,促进状元翰林、传统非遗等文化基因转化发展、跨界融合,打造和开发具有璧山辨识度的城市文化名片和文创产品,加大生态文化产品创新和传播力度。提升媒体融合发展质效,做好“璧山文旅”官微推广应用,加快构建城市叙事传播矩阵。
5.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为底线,严密构筑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健全生态安全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经济金融安全、资源安全等领域协作。健全生态安全应对管理体系,提升生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能力,形成多跨协同、迭代升级的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二是强化全链条闭环式环境风险管控。完善各部门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风险研判会商机制,健全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和上下游、跨区域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园区(企业)、危险废物、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渣场等重点领域,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和风险隐患问题发现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完成重点行业重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水资源、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农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气候韧性,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四是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数智化,逐步推动固定放射源在线监控管理。强化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电磁环境监测能力。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100%安全收贮。
6.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契机,系统重塑生态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法治保障,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完善公益诉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二是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供给。严格落实完善污水处理、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政策,发挥绿色税收调节激励作用。落实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地票等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拓展用水权交易,推行“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探索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深入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积极申报气候投融资国家级试点。三是提升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出台更具包容性、更具突破性、更有含金量的人才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设生态文明领域智库。推进绿色低碳、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减污降碳等领域技术攻关,推动关键技术研发突破,用好用活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加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力度。鼓励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四是提升生态环境智治水平。整合各类生态环境数据,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提升环境管理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进水、大气、声环境质量智能化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辐射、农村环境等监测能力。实施璧山区企业环保管家服务外包项目,委托专业环保机构驻场服务,指导全区重点企业从环保手续、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解决方案,服务企业发展。探索建立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执法机制,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系统重塑。
附件
《规划》重大项目进度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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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年限 |
牵头单位 |
2021年实际完成 |
2022年实际完成 |
2023年实际完成 |
2024年至今实际完成 |
预计2025年完成情况 |
总体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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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蓝天工程 |
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改造 |
继续淘汰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30台。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目前已基本完成淘汰,已完成22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
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目前已完成淘汰,积极开展低氮燃烧技术示范。 |
建成区、工业园区内已无燃煤锅炉,也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外没有10蒸吨燃煤锅炉。 |
全区建成区、工业园区内已无燃煤锅炉,也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完成22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
如期完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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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烧结砖瓦窑深度治理 |
全面完成烧结砖瓦窑脱硫除尘改造,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备。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烧结砖瓦窑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了区生态环境局调度指挥中心。 |
积极推进烧结砖瓦窑脱硫除尘改造 |
全面巩固烧结砖瓦窑脱硫除尘改造,加强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运行监督。 |
烧结砖瓦窑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了区生态环境局调度指挥中心。烧结砖瓦窑脱硫除尘改造已按照要求完成。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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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及中小微企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
通过补助等形式,鼓励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深度治理,鼓励中小微企业对散排有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治理再排放,从源头上减少TVOC的排放总量。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积极宣传上级资金补助申报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金补助,引导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 |
积极宣传上级资金补助申报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金补助,引导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 |
完成20家企业VOCs治理任务,巩固中小微企业整治成果,指导重庆嘉陵全域机动车辆有限公司开展焊接烟尘及涂装废气治理项目,并向上争取中央资金。 |
积极宣传上级资金补助申报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金补助,引导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完成20家企业VOCs治理任务,巩固中小微企业整治成果,指导重庆嘉陵全域机动车辆有限公司开展焊接烟尘及涂装废气治理项目。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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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摸排 |
开展VOCs摸排,完成汽车涂装、印刷包装、金属容器制造、汽车维修及4S店等行业500家企业VOCs综合整治。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聘请环保专家指导近400余家企业开展VOCs摸排,协助企业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 |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涉气企业专项整治 |
《重庆市璧山区大气污染精准管控细化方案》要求各镇街和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并实施涉VOCs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
聘请环保专家指导近400余家企业开展VOCs摸排,协助企业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涉气企业专项整治。发布《重庆市璧山区大气污染精准管控细化方案》,要求各镇街和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并实施涉VOCs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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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璧山区大气污染精准监管综合服务项目 |
以装备、平台、团队为核心支撑,综合运用卫星遥感、PM2.5在线源解析系统、VOCs多组分在线监测系统、激光雷达、VOCs在线监测仪等多种监测技术,形成立体监测体系;针对市控、国控空气自动站,定期开展问题精准分析诊断,明确站点污染特征和问题;紧密盯防站点分钟数据,逐日逐时分解任务目标,提早调度查源削峰;运用现场走航巡查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非正常排放,调度—巡查—管控形成闭环;在轻度污染预警期间,重点调度,妥善运用“应急管控措施”,争抢每一个蓝天;充分吸收其他服务城市的经验,取长补短,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防治效果。 |
2022-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
引入专家团队常驻璧山,在市控、国控站点周边投建了10余台在线监测设备,开展溯源分析,厘清市控、国控站点周边的污染源清单,拟定更具针对性的精细化管控方案。坚持整体与局部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和特定时段实施差异化管控 |
完成与禾信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探索实施精准监管项目。 |
引入专家团队常驻璧山,在市控、国控站点周边投建了10余台在线监测设备,开展溯源分析,厘清市控、国控站点周边的污染源清单,拟定更具针对性的精细化管控方案。坚持整体与局部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和特定时段实施差异化管控。完成了与禾信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探索实施精准监管项目。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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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淘汰老旧车辆 |
持续淘汰老旧车辆,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淘汰或治理。 |
2021-2025 |
区公安局 |
淘汰、替换老旧车1158辆,淘汰营运柴油车108辆。 |
淘汰、替换老旧车1413辆,淘汰营运柴油车160辆。 |
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替换工作,共处理1074辆。 |
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替换工作,淘汰替换1462辆,淘汰营运柴油车245辆。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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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能源汽车推广 |
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
2021-2025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全区推广新能源汽车3000辆以上。 |
着力做强“绿色+智能”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 |
2023年全区推广新能源汽车3500辆。 |
2024年全区推广新能源汽车3875辆。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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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油气污染治理 |
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全覆盖,加强监控设施运维管理。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已安装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逐步进行全面推广。 |
持续推广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
已完成2家加油加气站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与市局数据平台联网。 |
共计完成7家加油加气站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与市局数据平台联网。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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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扬尘示范建设 |
实施“红黄绿”分级管理,建设(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20条、示范工地10~20个。 |
2021-2025 |
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领导及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璧山区2021年扬尘控制示范道路验收小组并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创建和巩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95号)对2021年拟创建(巩固)的20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逐条进行评分验收。经验收小组现场查验拟创建(巩固)的20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路面及道路两旁构筑物、绿化带等其他设施无明显积尘。均已达到创建合格标准 |
2022年完成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条,完成创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3条。 |
已将2022年及以前通报命名的23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作为2023年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并纳入扬尘管控常态化管理;新增创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条已通过市城市管理局验收。 |
2024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条(双龙大道、黛山大道城区北段、黛山大道城区南段、枫香路、雪松路北段、泉山路、至善路、祝嘉路、虎峰大道西段、黛山大道中段)。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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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空喷淋、路灯喷雾系统建设 |
对区内重点区域、道路和重点土石方工地建设高空喷淋、路灯喷雾系统。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已在双星大道、璧青路等重要路段建设路灯喷雾系统。 |
积极探索高空喷淋、路灯喷雾和超声波喷雾等科技治污项目,打造出奥康片区共性工厂试点、城市区域扬尘治理等示范性项目。 |
已编制完成建设方案。 |
已在双星大道、璧青路等重要路段建设路灯喷雾系统。积极探索高空喷淋、路灯喷雾和超声波喷雾等科技治污项目,打造出奥康片区共性工厂试点、城市区域扬尘治理等示范性项目。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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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碧水工程 |
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一期 |
综合整治排水管网约150公里,涉及璧山高新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 |
2021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
/ |
2020年完工,2021年竣工投用。 |
已完工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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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 |
综合整治排水管网约475公里,涉及璧山高新区、现代服务业管委会及15个镇街。 |
2021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
/ |
2020年完工,2021年竣工投用。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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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程 |
对全区现有103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治,实施排口和标识牌建设。 |
2020-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全区现有103个入河排污口的排口和标识牌建设。 |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全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 |
目前全区排查出178个排口并录入系统,同步开展监测、溯源等工作。 |
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排查出235个入河排污口,录入水司系统并通过审核;接续启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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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千秋堰水库工程 |
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大坝为C15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1m;泄水建筑物为有闸溢流表孔;取水建筑物为与大坝结合的分3层取水塔。灌区工程包括高提水灌区和低提水灌区,高提水灌区干管全长2.93km,低提水灌区干管全长10.22km。 |
2020-2023 |
区水利局 |
一是完成大坝导(截)流阶段验收,顺利截流;二是完成大坝基础开挖并通过地基专家评价;三是完成河床段3#-7#基础垫层砼浇筑,完成基础固结灌浆;四是完成管理房工程施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0288万元。 |
千秋堰中型水库新建工程完成形象进度70%。 |
大坝枢纽基本完工,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完成污水管网工程。 |
千秋堰水库工程已于2024年4月20日正式下闸蓄水。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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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乡镇水厂改造工程 |
实施璧山区乡镇水厂水质提升及废水处理工程,对璧山区健龙等10个乡镇水厂进行水质提升及废水处理工艺改造。 |
2021 |
区水利局 |
已完成项目实施。 |
完成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监管。 |
/ |
完成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监管。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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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同心水库等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治理 |
开展同心水库、七〇水库、芋荷水库、杨家桥水库、三五水库、天河水库、金堂水库、大兴水库、四五水库等9个水源地水质达标治理。 |
2020-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专家评审,并完成现场施工部分专家验收。 |
同心水库等9个水源地水质达标治理项目产生合同纠纷,在区法院主持下签订调解书。 |
按照项目纠纷调解推进相关工作。 |
9个水库达标治理项目,正按照合同和调解书推进分水库审价工作。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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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庆市璧山区定林河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 |
1.对定林河丁家城区段箱涵内进行清淤、修建截污槽,对城区区二院至丁家中学段进行清淤河床硬化,对定林河天灯村段清淤,对定林河石桥堰口段清淤和综合整治。 |
2021 |
丁家街道 |
已完成项目实施。 |
已完成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 |
/ |
已完成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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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河道岸线保护与生态构建 |
1.在龙井湾沟种植水生植物苦草100万株,美人蕉15000株,草皮5亩;河道清理淤泥400m,湿地清除再力花及更换常绿品种水生植物10亩;2.在白水河清浮漂、水葫芦、倒伏物、竹子、树、杂草2km;湿地清除再力花及更换常绿品种水生植物12亩。 |
2021-2023 |
来凤街道 |
在龙井湾沟种植苦草100万株,美人蕉1600株;湿地清除再力花及枯黄水生植物13亩;龙井湾沟旁新建湿地3亩;对白水河清除水葫芦、漂浮物、倒伏物等2km;湿地清除再力花及枯黄水生植物12亩。 |
1.在龙井湾沟种植水生植物苦草100万株,美人蕉15000株,草皮5亩;湿地清除再力花2.白水河清浮漂、水葫芦、倒伏物、竹子、树、杂草2km;湿地清除再力花。 |
完成项目实施。 |
龙井湾沟清理水葫芦3km,湿地清理再力花及枯黄水生植物10亩,白水河2024年白水河清理水葫芦、倒伏物,白色垃圾5km。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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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稻田综合种养项目 |
稳定粮食生产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相结合,通过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发展稻鱼、稻虾、稻鸭等模式,恢复自然生态,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已完成集中稻鱼示范片苗种投放,并加强监管。 |
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30亩,主要集中在正兴、健龙和广普,养殖品种为小龙虾、泥鳅、牛尾巴(乌苏里拟鲿)以及鲤鱼和四大家鱼。 |
在广普镇坪中村和周家村、健龙镇新石村和正兴镇石院村建成4个稻渔种养示范基地,共计实施面积530亩。 |
完成集中稻鱼示范片苗种投放,并加强监管。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30亩,主要集中在正兴、健龙和广普,养殖品种为小龙虾、泥鳅、牛尾巴(乌苏里拟鲿)以及鲤鱼和四大家鱼。在广普镇坪中村和周家村、健龙镇新石村和正兴镇石院村建成4个稻渔种养示范基地,共计实施面积530亩。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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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囤水田建设 |
通过蓄留囤水田,每年实施面积10000亩。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囤水田2.07万亩,完成任务的172.5%。 |
因遭遇特大干旱,实际完成0.0685万亩 |
实施囤水田7983.21亩。 |
因政策调整等影响,2024年、2025年均未开展该项工作。当前进展暂停,其中2021年实施囤水田2.07万亩,2022因遭遇特大干旱,实际完成0.0685万亩2023年实施囤水田7983.21亩,基本完成2021-2023年度目标。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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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璧山区农村面源污染试点监测项目 |
对目前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通过理论研究与现场试点监测相结合,研究不同种植类型农业面源监测方式、监测布点,监测时段、监测因子等,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2022—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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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试点监测项目,目前中标单位正在开展调研编制详细实施方案。 |
完成智慧监测应用试点工作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2023年农村面源污染试点监测已组建专业的团队,并按照计划实施,完成报告编制。 |
完成农村面源污染监测试点项目,发布团体标准3项。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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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三、净土工程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
“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第二机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配合相关业主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期工作。 |
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10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2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19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6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如期完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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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开展璧山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防控修复系统,完善璧山区地下水环境状况清单,确定重点调查对象清单,开展璧山区三阶段地下水环境调查,地下水环境监管与预警系统建设,形成完备的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储备体系,搭建完善的应急防控体系,完成典型地块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与修复治理工程。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开展2021年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监测现状信息调查,累计完成16个污染源共3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的信息收集及现场调查工作。 |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积极推进实施“重庆市璧山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第一阶段)”,调查相关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分布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积极推进实施“重庆市璧山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第一阶段)”,调查相关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分布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积极推进实施“重庆市璧山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第一阶段)”,调查相关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分布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正在开展地下水调查类项目成果集成。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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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璧山区来龙垃圾场污染土壤治理工程 |
项目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办事处黄桷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城丁路(省道208)与东林寺村道支路交叉路口东南侧,主要涉及来龙垃圾场堆体下方及周边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和调节池残余渗滤液的处理,具体内容包括垃圾场堆体下方及周边污染土壤修复,修复面积约16959㎡,修复方量约25208.3m³;调节池残余渗滤液处理,处理量约180m³。 |
2021-2025 |
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 |
鉴于来龙垃圾堆放场现场发生变化,根据《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新开展璧山区来龙垃圾堆放场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函》,正在开展来龙垃圾堆放场原址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完成了来龙垃圾堆放场原址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取得《来龙垃圾堆放场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书》(渝(璧山)土调查〔2023〕1号)。根据调查报告结论,需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确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 |
完成了来龙垃圾堆放场原址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
因资金原因影响,目前还未开展项目招投标,预计2025年不能按时完工,当前进展仍在推进落实限价工作。 |
未完成(符合预期) |
未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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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四、美丽乡村工程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8981户,持续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五清理一活动”,巩固108个已开展垃圾分类村工作成效,推进13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着力主要道路沿线人居环境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累计创建美丽宜居乡村40个。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完成户厕改造730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1%,建设农村公厕2座。全面完成农村厕所问题摸排,共98307户;在丁家街道新建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配套管网设施2.9公里。200户或50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完成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90个;累计清理垃圾11200吨,清理沟渠7200公里,清理塘堰7800处,整治残垣断壁5000处,清理秸秆、农膜及露天堆放农业废弃物1450吨。 |
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179户,持续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五清理一活动”,巩固108个已开展垃圾分类村工作成效,推进13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开展18条重点线路整治。累计创建美丽宜居乡村33个。 |
完成农村户厕改造966户,持续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五清理一活动”,巩固108个已开展垃圾分类村工作成效,推进13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着力主要道路沿线人居环境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累计创建美丽宜居乡村33个。 |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五清理一活动”,截至目前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3%,推进13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开展巴渝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创建星级示范村7个、和美院落102个,“达标村”创建率达50%以上,预计2025年可达到70%以上。 |
如期完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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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农村饮水安全提升 |
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水利发展资金、区级自筹资金,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150余处,改造农村供水管网和表闸阀,并网或升级改造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
2021 |
区水利局 |
已完成项目实施。 |
已完成项目实施,纳入日常管理。 |
/ |
已完成项目实施,纳入日常管理。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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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 |
工程区域占地约103.8亩,分4个区实施,即“水生态涵养”区,位于打靶河的源头山坪塘,面积约15亩;“乡村生态振兴”区,主要覆盖项目范围内的居民区;“水生态修复+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区,位于打靶河两侧鱼塘区域,面积约80亩(含管理用房区域);“河流缓冲带+河道生态修复”区,位于打靶河及鱼塘周边区域,面积约8.8亩。 |
2021-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环(重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实施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水生态修复+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区全面完成工程建设。 |
该项目已于2022年1月18日完工,并于2023年4月26日竣工。 |
/ |
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2024年1月4日验收后,目前正在推进项目结算、决算。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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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
巩固治理成果,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
2021-2025 |
区城市管理局 |
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治理率100%,每季度对镇街开展检查考评并下发通报,创建市级分类村10个。 |
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投用450个农村厨余垃圾沤肥池、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投用垃圾收集站25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100%;5、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
建成垃圾分类厢房208个,市级生活垃圾分类村100个。 |
目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建成垃圾分类厢房208个,市级生活垃圾分类村100个,完成121个行政村垃圾分类先锋建设工作。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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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在大路街道、丁家街道、来凤街道、八塘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座,排放标准为二级,建设一体化泵站。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丁家街道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于2021年完成了建设工作。 |
已完成项目实施,加强日常运维管理。 |
已完成6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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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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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
实施大路街道接龙社区污水处理厂、六合社区污水处理厂、团坝村污水处理厂、福里树村污水处理站4座村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新增管网13.6km,入户支管8.2km,一体化泵站3座。 |
2022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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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项目实施,加强日常运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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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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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五、“无废”工程 |
璧山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中心 |
建设5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中心 |
2021-2022 |
区农业农村委 |
已完成5个示范点项目申报及选址工作并按方案推进,预计2022年8月完成验收。 |
已建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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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完工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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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
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厨余垃圾协同处理项目、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渗漏液处理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高盐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其他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 |
2021-2023 |
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 |
因环评等问题突出,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实地考察重新选址,一是2021年10月确认选址璧山区正兴镇尖山子村,位于现垃圾填埋场以东,梅江河以西,规划的永璧高速以北,用地面积约2400亩;二是完成对重新选址地块的地形测绘工作;三是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与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前期工作有序开展,确定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合作方;最终确定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最适宜的选址方案;产业园概念性规划方案、投融建方案获得认可,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初步成果,特许经营权招标前期准备工作稳步推进。 |
已发布用地征地预公告及确定补偿安置方案,完成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 |
由于产业园未通过中小企业集聚区申报,无法布局工业用地,且企业经过市场调研拟布局的部分价值较高的产业于其他区县已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高盐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其他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不再建设。其他项目完成情况:取得360.8亩项目用地征地批文并完成现场征地拆迁,于2024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3月底完成项目用地清表,主厂房区域平场完成90%。预计2025年不能如期完工,当前进展仍在推进。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四通一平”及基础施工的75%,预计2026年7月项目完工。 |
未完成(符合预期) |
未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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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
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利用现有1条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形成14.5万吨/年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能力。 |
2021-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 |
编制完成项目环评并于2023年1月进行了项目验收。 |
已完成项目建设。 |
已完成项目建设。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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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水泥窑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项目 |
建设水泥窑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项目,形成6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协同处置能力,提升璧山区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
2021-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 |
编制完成项目环评。 |
项目建设已获批,正在推进项目实施。 |
已完成项目建设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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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
完成苏鑫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5吨/天处理线的搬迁及新建15吨/天的处理线,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
2021 |
区生态环境局 |
已完成项目实施。 |
已完成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环境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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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环境监管。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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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监管 |
完成全区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加强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保护修复。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第二次数据成果通过国家林草局初审。 |
完成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报批 |
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已经市林业局审核同意,报国家林草局待审批。 |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通过国家审批。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729.2公顷,占国土面积的8.45%。 |
如期完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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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 |
2021-2025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璧山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及相关矢量数据成果已上报市局并通过审查。 |
已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底图的制作。形成璧山区生态保护红线勘误图斑数据成果和相关表册成果,完成璧山区范围内界桩和标识牌的选点工作。 |
完成全区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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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
依托天然林保护,实施森林抚育、现有林改培等,提升森林质量。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通过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等方式开展前一轮退耕还林质量提升1万亩,结合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森林抚育4000亩。加强6万亩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管护,发放管护费120万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护,提升退耕还林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 |
实施营造林1.42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质量提升1万亩,结合松材线虫病除治开展森林抚育0.42万亩 |
实施营造林1.49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质量提升1万亩,结合松材线虫病除治开展森林抚育0.29万亩,人工造林0.2万亩。 |
可如期完成,通过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等方式开展前一轮退耕还林质量提升1万亩。加强6万亩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管护。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护,提升退耕还林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2022年、2023年间实施营造林2.91万亩。2024年与江津、北碚联合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包括退化林修复7.26万亩、中幼林抚育0.12万亩、人工造林(农村“四旁”植树)0.67万亩,项目方案已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并公示。2024年实施国土绿化0.43万亩,完成青杠街道云台路道路两侧绿化美化,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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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缙云山生态廊道建设 |
推进缙云山生态环道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车行道15.4公里、骑游道16.5公里,因地布局公交站、观景台等附属设施,并实施景观绿化。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完成璧山区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工程(一期路基工程)-骑游道和车行道施工监理招投标,二期路面及桥梁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正筹备推进。 |
一期路基工程11月全部完成;二期路面桥梁工程完成设计和招标,10月进场施工;三期工程力争年底前完成勘察设计。 |
按序推进环道建设。一期路基工程完成98.5;二期路面桥梁工程完成46%。 |
可如期完成,按序推进环道建设。完成缙云山(璧山段)森林质量提升和“最美隔离带”(一期)建设;二期路面桥梁工程完成46%。栽植桢楠、香樟等乡土(珍贵树种)35.6万株,实施人工修复686.8亩、退化林修复7222.6亩、自然修复3038.9亩,缙云山生态逐步恢复。完成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巡护步道建设,栽植杜鹃、三角梅等20万株,缙云山“最美隔离带”逐渐复绿,区域防灭火能力有效提升。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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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通过前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全区的动植物底数,通过人工干预拯救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
2021-2022 |
区林业局 |
完成了大部分调查工作,编制形成《璧山区生物多样性调查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 |
全面完成森林资源专项调查外业调查,持续开展全区林业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保护地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完成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项目申报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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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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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城市立体绿化工程 |
持续推进城区“坡、坎、崖”立体绿化建设。 |
2020-2022 |
区城市管理局 |
实施1号线轻轨双龙大道北侧、碧桂园生态停车场南北两侧、双岔河(锡山桥至黛山水库)两侧护坡、双岔河(锡山桥至儿童公园)两侧护坡等城区坡坎崖绿化美化建设。此外,15个镇街完成坡坎崖立体绿化共计191处。2021年以来,新增立体绿化覆盖面积13.48万平方米。 |
完成黄桷坡、祝嘉路停车场旁高斜坡、黛山大道(虎峰大道以南)高斜坡等坡坎崖立体绿化建设,以及“云巴”沿线柱体绿化,将三角滩桥河岸边坡作为2022年新增“坡坎崖”示范点项目进行景观打造,优化城市绿化空间层次。新增立体绿化覆盖面积6000平方米。 |
完成古道湾公园茶圃、碧桂园停车场后坡、永嘉大道停车场后坡“坡坎崖”立体绿化建设,新增立体绿化覆盖面积21000平方米。 |
完成雪松支路斜坡、金凤立交斜坡立体绿化建设,新增立体绿化覆盖面积12000平方米。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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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海绵城市建设 |
“十四五”期间城市建成区面积45%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包括“十三五”期间完成的达标面积)。 |
2021-2025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全区累计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33个,其中社会投资项目56个,政府投资项目77个。城市建成区面积40%,16.16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
全面实施政府投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3个,10个已经完成,3个2023年完成。城市建成区4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
2023年完成海绵评估项目48个,在建海绵类建设项目1个,累计达标排水分区12个、达标面积21.22km2,城市建成区45.1%的面积达到海绵建设标准。 |
2024完成海绵评估项目34个,新建成达标排水分区2个,累计建成达标排水分区14个,达标面积25.18km2,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4%。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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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市级下达的历史遗留关闭矿山修复任务,保留大中型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
2021-2025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3.36公顷。 |
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5.56公顷,其中“四山”、生态保护红线8.672公顷,自然保护区5.54公顷 |
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8.8公顷,其中“四山”、生态保护红线4.26公顷。 |
2024年完成3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合计14.86公顷,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内2.72公顷。2021—2024年共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52.58公顷,满足市级要求。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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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七、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环境应急综合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
1.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音视频设备、网络设备、应急通信设备维修;2.应急装备及物资采购,具体包括:(1)应急单兵升级到4G单兵3套;(2)便携式应急水质分析仪1套;(3)环境气体应急检测仪1套;(4)围油栏、吸油棉、活性炭等应急处置及防护物资补充采购;3.高新区、15个镇街与区生态环境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协同联动音视频调度系统建设。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验收,现处于项目运维阶段。 |
开展应急物资库整理及电子化工作。对应急物资设备信息进行整理,并录入到市局应急风险指挥系统中。 |
2022年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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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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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八、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智慧林长系统建设 |
建立一套对森林、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在每个卡点安装摄像头、在制高点安装360°高清监控,并配备烟雾报警器和红外线报警器,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火灾和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管。 |
2021-2023 |
区林业局 |
一期投入资金489.4万元,开发应用“智慧林长”系统,建设升级野外监测物联“一张网”、资源设施分布“一张图”和集中监测指挥“一中心”,建成视频监控、智能卡口、火灾探测器、智能电子树牌等林区监测设备370余套(台)、综合监测指挥中心1个,“智慧林长”APP系统正在调试,林长制智能化监测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已初具规模。 |
已启动智慧林长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建成综合监测指挥中心1个,视频监控、智能卡口、火灾探测器等林区监测设备370余套(台),林长制智能化监测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初具规模,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火灾监控全覆盖正加快实现。 |
已完成建设和区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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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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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应对重污染天气监测能力建设 |
购买便携式烟尘直读测试仪、便携式非分散红外一氧化碳分析仪、便携式空气颗粒物浓度测定仪(β射线法)、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提升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监测能力。 |
2021-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已完成项目实施。 |
2022年开展“大气污染精准监管综合服务项目”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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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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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新增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
根据每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指导新增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新增3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与市局平台联网。 |
2022年新增3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与市局平台联网。 |
2023年新增1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与市局平台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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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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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改造 |
对全区25座镇街级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09台(其中进水COD、总磷、氨氮、流量等监测指标分别需安装20、22、20、25、20台,出水氨氮监测指标需安装22台),数采仪20台,站房20座。 |
2021-2025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形成《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相关事宜的请示》,建议该项费用纳入2022年生态创建资金预算,并从中列支。 |
加强现有镇街级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协助对部分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 |
加强现有镇街级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协助对部分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 |
当前主要进展为加强现有镇街级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协助对部分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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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 |
进一步完善璧山区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加大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将重要河流支流及水库等纳入在线监测系统。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新增建设了3个一体化水站,全区一体化水质自动监测站达到19个,进一步完善了璧山区水环境质量监测网。 |
通过无人船搭载在线水质监测仪及采样系统开展走航监测 |
新建何家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五一堰水质自动监测站。 |
可如期完成,新增建设了3个一体化水站,全区一体化水质自动监测站达到19个,进一步完善了璧山区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通过无人船搭载在线水质监测仪及采样系统开展走航监测,新建何家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五一堰水质自动监测站。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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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智能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
1.建设环境应急大数据子系统1套,采购1批环境应急物资装备,采购环境应急平台运行维护及专项保障服务1年;2.完成璧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多部门联合大型综合应急演练(在来凤街道开展,并部署1套音视频调度系统)。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支队) |
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验收,现处于项目运维阶段。 |
顺利开展项目运维 |
已于2021年完成环境数据系统建设、设备采购,并在来凤街道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多部门大型综合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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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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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配置现代化的采样车辆、无人船、无人机等应急监测设备,配备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项目的快速监测设备。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报送了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报告,争取了180万以奖促治资金用于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该项目已完成财政审核。 |
投建在线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走航监测,部署前端智能感知设施;升级完善环境应急数据资源中心,配合支队开发“南阳实践”应急一张图、环境应急空间和设施信息管理功能。 |
新购置应急监测车、便携式重属测定仪(土壤、水)、全自动红外测油仪等设备,进一步提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 |
可如期完成,当前投建了在线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走航监测,部署前端智能感知设施;升级完善环境应急数据资源中心,配合支队开发“南阳实践”应急一张图、环境应急空间和设施信息管理功能。新购置应急监测车、便携式重属测定仪(土壤、水)、全自动红外测油仪等设备,进一步提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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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及开发 |
为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环保体系,打破各部门、各平台、各系统之前数据壁垒,璧山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将与“智慧河长”系统、大气网格化平台以及市局审批管理、排污许可系统、重点污染源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平台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和共享,实现统一的生态环境数据库。2021年—2022年,对接“智慧河长”系统、大气网格化平台以及市局审批管理、排污许可系统、重点污染源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平台,形成统一的综合登录门户和生态环境数据标准规范。2023—2024年对接“智慧监测”系统和“固废云”平台及其他市局系统等。 |
2021-2024 |
区生态环境局 |
已报区发改委进行指标核定,目前全区信息化项目均停止分配指标,待指标恢复后实施。 |
与市局信息中心对接,共享数据对应科室有大气与园区管理科、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与总队对接,实现璧山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共享;实现对智慧河长平台及璧山应急子系统所需污染源基础数据、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数据的共享。 |
与市局信息中心对接“智慧监测”系统和“固废云”平台及其他市局系统等。 |
可如期完成,当前正在高标准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化、环保物联网,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固废云”系统,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能力不断增强。积极贯通巴渝治水、巴渝治废(危险废物闭环管理)、巴渝治气等市级应用。以区级水污染防治系统作为承接“巴渝治水”应用场景试点的数据基座,改造形成水环境问题多跨协同闭环管理“一件事”场景。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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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 |
通过《璧山环境污染数据资源化平台管理及应用》项目对原“物联网平台”进行软件升级和硬件扩容,构建璧山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为保证升级后的“璧山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含负氧离子大屏展示平台)”能稳定运行和高效利用。 |
2021-2024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项目公开招投标,并按要求开展原“物联网平台”软件升级、硬件扩容及运维工作。 |
组织运维人员开展月度专家检查12次,开展周巡检工作共计52次,针对负氧离子侧前端设备,每日进行远程巡检,监管并处理企业端感知设备故障286次。 |
组织运维人员开展月度专家检查12次,开展周巡检工作共计52次,针对负氧离子侧前端设备,每日进行远程巡检,监管并处理企业端感知设备故障260次。 |
已完工。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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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等保”建设 |
对大数据平台进行等级保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定级、备案、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安全建设和整改。通过“等保”建设,璧山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系统将达到二级系统的安全保护能力。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第一次等保测评和备案(按要求两年进行一次)。 |
已完成璧山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应急子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等保”工作。 |
完成第一次等保测评和备案。 |
可如期完成,当前已完成璧山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应急子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等保”工作。并完成第一次等保测评和备案。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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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璧山生态环境大数据迁云建设 |
按照“云长制”及《重庆市璧山区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所有自建信息系统需完成迁云上云。具体建设内容:1.购买云服务器资源及相应安全服务;2.完成“物联网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软件数据迁移以及两个系统迁云后系统调试及接口对接工作,保证迁移后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已报区发改委进行指标核定,目前全区信息化项目均停止分配指标,待指标恢复后实施。 |
推进数据接口开发,实现璧山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共享。目前全区共接入环保物联网平台企业共93家,其中在线监测61路,视频监控209路,工况点位117个。 |
按市数字建设要求推进璧山生态环境大数据迁云建设。 |
已完工。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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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固废云建设 |
依托“云长制”,整合工业源、农业源、城乡生活源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完善各领域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收集、统计、数据采集等规范,建立“固废云”,实现工业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等流转信息全过程追溯,生活源固体废物全流程统一管理,农业源固体废物信息统一收集管理。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完成了项目立项工作。 |
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启动“固废云”系统建设,在全市率先初步建立起一般工业固废规范收运处置体系。 |
完成“固废云”系统建设 |
可如期完成,当前已完成“固废云”系统建设。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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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企业治污设施运行工况在线监测 |
购买单相、三相智能电表,建设数据接收与分析平台软件系统、手机端查看软件,并建设相应的应用服务器及GIS服务器,掌握企业治污设备的运行情况,实现对影响空气质量污染区域污染源的全过程精准管控,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增加末端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目前全区共接入环保物联网平台企业共94家,其中在线监测61路,视频监控201路,工况点位117个。 |
推进全区企业在线监测、在线监控及工况监测更新接入工作,目前全区共接入环保物联网平台企业共93家,其中在线监测61路,视频监控209路,工况点位117个。 |
推进全区企业在线监测、在线监控及工况监测更新接入工作,目前全区共接入环保物联网平台企业共97家,其中在线监测58路,视频监控140路,工况点位86个。目前针对工况设备已经没有法律依据强制企业安装。 |
可如期完成,当前正在推进全区企业在线监测、在线监控及工况监测更新接入工作,目前全区共接入环保物联网平台企业共97家,其中在线监测58路,视频监控140路,工况点位86个。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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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璧南河、璧北河市控评价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在璧南河何家桥断面和璧北河五一堰断面建设标准化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水温、溶解氧、pH、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共9项指标的在线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断面水质状况,把握水质变化规律,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
2022-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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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璧南河何家桥断面和璧北河五一堰断面建设标准化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 |
完成五一堰和何家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水温、溶解氧、pH、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共9项指标的在线实时监测。 |
已完工。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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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智慧监测试点项目 |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总体要求,加强物联网、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监测业务的深度融合,在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业务协同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感知高效化、数据集成化、分析关联化、应用智能化、测管一体化、服务社会化。通过试点工作,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成果,引领带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
2022-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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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评审。 |
完成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项目招标,并组织实施,并在全国经验交流会发言。 |
可如期完成,当然正在持续开展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并完成阶段性验收,预计2025年6月将完成整体验收。 |
如期完成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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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九、社会行动体系工程 |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
持续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 |
2021-2025 |
区委宣传部 |
在璧山报、璧山网、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平台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共1800余条;利用户外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电子游走字幕屏等载体刊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公益广告200余次。 |
2022年发布生态文明相关新闻报道1100余条次,生产《世界森林日一起森呼吸》《关注地球健康,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等新媒体产品220余条次。 |
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志愿服务、8.15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 |
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志愿服务、8.15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 |
已完工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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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可行性研究 |
开展国家或重庆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活动。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积极开展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工作,结合璧山区全国文明城区和4A景区创建工作,开展“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可研报告。 |
开展“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可行性研究工作 |
生态文明创建成果得到持续巩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完成编制,并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
已完工。 |
已完工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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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绿色生活创建 |
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 |
2021-2025 |
区机关事务局、区教委、区商务委 |
成功创建绿色商场1个。 |
2022年成功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5个,“全国节约型机关”74个。 |
成功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1次。党政机关创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达96%、市级节水型机关达100%,公共机构市级节水型单位创建率达78%。 |
成功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1次。党政机关创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达96%、市级节水型机关达100%,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率达81.27%,2024年创建市级无废公共机构15家。 |
已完工 |
完成 |
四三工作法[1]:做实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三权分置”,推动数字赋能、绿色金融、促进共富“三大机制”,抓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三方联动”,盘活地类资源、生态资源、康养资源“三大资源”。
“四水四定”[2]: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3+1+15”[3]:璧山高新区、服务业发展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个应急物资库房,区生态环境局环境1个应急物资库房和15个镇街的15个环境应急物资库房。
三难两弱”[4]:农户居住分散、地形复杂致污水收集难;农户差异大,统一治理模式难;居民对灰水污染重视不足,观念转变难;项目公益性强,政府统筹规划不足,市场主体投资意愿弱;基层专业人员匮乏,监管机制缺失,运维监管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