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1-19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复函

刘顺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和执法力度的建议》(第2023DH088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建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搭建宣传班子和队伍,我们认为十分中肯。

2023年5月30日,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璧泉街道、璧城街道多个职能部门召开面商会,会上讨论研究了治理噪声污染相关问题的方法、措施,区人大城环工委领导全程参与督办指导,会后各单位共同组建了《噪声污染防治法》


宣传队伍,并建立了联络机制。

二、您建议,在广场舞集中地、工业噪声频发的厂区等噪声污染严重的重点区域加强宣传,我们认为十分必要。

(一)制定工作开展实施方案。

2023年6月2日,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璧山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职责及措施。

(二)制定并发送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手册。

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3万册,噪声污染防治宣传队伍向各广场舞代表、建筑施工企业、噪声工业企业、娱乐经营单位等发放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手册。

(三)多部门、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噪声污染防治浓厚氛围。

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在区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宣传,组织噪声污染防治专题培训会1次,同宣传队伍各部门一起在辖区选取广场舞、坝坝舞等噪声污染严重的广场舞集中地开展现场宣讲活动5场,夜间噪声防治教育引导活动21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二是区城市管理局在噪声敏感的公园安装了警示牌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及处罚措施,制定了璧山区城区公园管理“三限”规定,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

三是各镇街利用LED显示屏、“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噪声污染防治浓厚氛围。

(四)边执法边普法,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活动。

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执法人员下沉各工业噪声敏感厂区对300余家涉噪企业进行噪声普法宣传;二是各部门在处理噪声投诉过程中及时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

三、您建议,区生态环境局应充分利用《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权,以《噪声污染防治法》为依据对区辖区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执法处罚,我们认真学习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集中化解群众反映突出噪声扰民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以近一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和专项行动期间受理的“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噪声扰民投诉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共梳理出近一年来噪声扰民投诉突出问题共计30件,其中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8件,固定设备噪声投诉12件。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我局在专项行动期间采取现场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一是通过帮扶整改一批、查处限批一批、约谈督办一批的方式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整治,18件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中2家工地已停工、7家工地已竣工、9家工地通过协调优化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机具、强化施工现场规划管理降低噪声;二是重点整治使用各种风机、水泵、空调、冷却塔、排风机、音响等固定设备噪声超标排放且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12件固定设备噪声投诉均得到了有效处置。

(二)区公安局,通过提前预防、教育引导等方式落实相关治理工作。

一是通过现场走访调查核实,汇总城区噪声污染反映强烈的公园、广场、商圈和小区的广场舞、坝坝舞负责人基本情况,建立了璧山公园广场健身交流群,添加了27个舞团负责人进入该群,通报噪声污染情况,线上督促舞团负责人控制音响音量;二是5月23日,璧山区公安局组织璧山城区部分广场舞团负责人,在璧城派出所开展“降音护考”座谈会,会上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刘强,对璧山区广场舞扰民的问题,居民多次反映诉求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通报了噪声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各舞团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文明健身,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高考期间自觉减少或停止健身活动。

今年以来,区公安局接群众噪声扰民网上投诉30余起,均已及时处理回复,接群众噪声扰民报警1790余起,同比下降4%,今年6月噪声扰民报警308起,同比下降5%。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街镇对群众噪声投诉和报警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同时,根据职责要求,对噪声污染严重的秀湖公园、广场等重点公共区域开展7时至9时,19时至21时重点时段巡逻检查,收集现场情况,及时制止音响音量过大206起。

四、您建议,以《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施行为契机,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关联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噪声污染由阶段专项整治向常态规范监管转变,我们认真吸取、积极采纳。

(一)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治理。

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镇街执法队伍,建立了噪声污染防治沟通协调机制,研究了重点区域噪声污染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现场检测璧城大成广场、秀湖公园,璧泉中央大街、南河公园等重点区域噪声分贝情况10余次,实地明确现场分贝数和音响音量范围,督促舞团负责人将音量控制在范围内,效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劝导等措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公共文明,合理安排广场舞活动时间、降低音量。

6月6日至6月13日期间区生态环境局同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教委、区建委等单位一起开展高考、中考期间噪音防治巡逻工作,考场、学校及学生住宿酒店周边的广场舞活动在考试期间全部停止,对收集群众相关投诉问题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畅通联动机制,推动噪声污染由阶段专项整治向常态规范监管转变。

    进一步畅通并沿用噪声污染防治宣传队伍联动机制,各部门可以根据今后受理的噪声污染相关情况长效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执法。

此复函已经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中亮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登录“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评价打分,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