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令第351号)第九条、第十条内容 |
服务对象 |
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 ||
收费标准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 ||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地址:璧山区东林大道48号 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23-41421231 网上投诉邮箱:bsqwsjkw.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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