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福禄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福禄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图书室开放管理制度

日期:2026-01-29


一、开放对象

所有群众。

二、开放时间

1.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周末/节假日:9:00-11:30,15:00-17:00(寒暑假按专项通知调整)

3.闭馆前30分钟停止入馆及借阅操作。

三、入馆规则

1.入馆需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借阅证),配合工作人员核验。

2.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喧哗、追逐,手机调至静音/震动模式。

3.禁止携带食品、饮料、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保持馆内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爱护馆内设施(桌椅、书架、电子设备等),严禁刻画、损坏,违规照价赔偿。

5.衣着整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等入馆。

四、阅览规则

1.馆内阅览图书每次取阅不超过3册,阅后放回原架,不得随意乱放。

2.严禁在图书、报刊上勾画、涂改、撕页、裁剪,违规按图书定价赔偿,情节严重者暂停借阅权限。

3.需复印馆内资料的,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在指定区域操作,复印后立即归还,不得带出复印区。

4.阅览座位先到先得,禁止占座,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可清理座位物品。

五、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开放时间,提前做好馆内清洁、图书整理、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

2.热情接待借阅者,耐心解答咨询,高效办理借阅、归还、续借等手续,及时登记台账。

3.定期整理图书,做好分类、上架、盘点工作,及时修补破损图书,上报遗失、损毁情况。

4.维护馆内秩序,及时劝阻违规行为,妥善处理借阅纠纷。

5.做好馆内安全工作,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消防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六、违规处理

1.违反入馆、阅览规则的,工作人员当场劝阻,拒不改正者暂停入馆权限1-7天。

2.逾期未还图书、损坏/遗失图书未按规定赔偿的,暂停借阅权限,直至完成赔偿。

3.转借、冒用借阅证,或恶意损坏馆内设施、盗取图书的,取消借阅权限,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图书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