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印发河长履职指南 力促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近日,从区生态河长办获悉,为规范基层河长巡河查河护河管河工作,根据《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等法规规定,我区制定并印发《河长履职指南》(以下简称《履职指南》),力促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履职指南》明确了区级71个责任单位、15个镇街及150余个村社河长河湖巡查工作要求、巡查职责与分工、巡河具体内容、问题处理等内容,供全区各级河长开展河湖巡查时遵照执行。
根据要求,基层河长通过对责任河湖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侵占水域岸线、污染河湖水体、破坏水环境和水生态等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河湖保护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河长制相关工作全面落地见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履职指南》明确了基层河长主要职责与分工,区级河长河湖巡查主要职责是落实本级总河长决策事项,组织领导责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审查责任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并督促实施;巡查责任河流,每季度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巡河发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统筹责任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区域联防联控、部门协同联动;督促本级河长制责任单位、下级总河长、责任河流河长履行职责;落实市级河长、河长办公室交办事项等。镇街级河长主要落实本级总河长决策事项,组织落实责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河流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巡查责任河流,巡河次数由区总河长确定;及时协调解决巡河发现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劝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上级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按照规定及时向上一级河长、河长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督促指导村社级河长履行职责;落实上级河长、河长办交办事项。村社级河长主要开展河流管理保护宣传教育,巡查责任河流,巡河次数由区总河长确定;及时处理巡河发现的问题,劝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上报,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落实上级河长、河长办交办的事项。
《履职指南》的制定并印发,让区、镇街、村社河长进一步弄清了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是力促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更好成效的“指挥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