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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日期:2024-06-06

截至202465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璧山区移交的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目前,璧山区2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1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58日—6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序 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

D3CQ202405250039

1.璧山区青杠街道利雅白云湖小区1期76栋,紧邻的德顺汽车零部件厂和华陵汽车零部件公司夜间不定时偷排废气扰民。且将工业废水排放至白云湖水库内,污染水质。
2.企业与小区距离过近。

璧山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两家公司夜间偷排废气扰民、工业废水排入白云湖”问题。经监测,未发现德顺公司、华陵公司有超标排放粉尘、废气情形。经排查,两家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进入白云湖水库。区生态环境局已根据群众诉求和现场实际,安排后续更加具有针对性、客观性的监测工作。                   
2. 关于“企业与小区距离过近”的问题。经核查,璧山区青杠街道白云湖小区部分建筑(包括79栋)围墙与德顺公司、华陵公司仅有一墙之隔,根据楼栋不同与两家公司的距离不等且较近。利雅·白云湖二期一标段项目(包括79栋)于2018年12月21日办理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方案中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间距、建筑高度均满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在此之前华陵公司、德顺公司就已经存在,均为现状项目。

部分属实

1.定期对企业开展巡查指导,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和不满情绪。

1.华陵公司已完成以下整改:增加热处理车间16台设备的集气罩面积;为小管道引风系统加装抽风机,提高送风量至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废气处理设施干燥工序。
2.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下,督促指导华陵公司、德顺公司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废气散排。
3.根据群众诉求和现场实际,安排后续更加具有针对性、客观性的监测工作。

未办结

2

X3CQ202405250012

(重复投诉)1.东亚白云湖小区65栋至79栋离两个污染厂只有5米至13米距离,璧山区相关职能部门违规违法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2.企业生产时排放的噪声污染、粉尘污染、臭气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难以根治。3.检测结果是在企业各车间没有完全生产的情况下进行的检测,没有业主到场参与和监督。要求对两个污染工厂排放的噪声、毒气、粉尘、空气、土壤、白云湖的湖水进行长期检测,并公开公示检测的各项指标情况。4.搬迁置换两个污染工厂,标本兼治,解决实际问题。

璧山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东亚白云湖小区65栋至79栋离两个污染厂距离近和违规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
经核查,璧山区青杠街道白云湖小区部分建筑(含65栋至79栋)围墙与华陵公司、德顺公司仅有一墙之隔,根据楼栋不同与两家公司的距离不等且较近。利雅·白云湖二期一标段项目(含65栋至79栋)于2018年12月21日办理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方案中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间距、建筑高度均满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在此之前华陵公司、德顺公司就已经存在,均为现状项目。
2.关于“企业生产时排放的噪声污染、粉尘污染、臭气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难以根治”问题。
经监测,未发现两家公司有超标排放噪声和粉尘、废气情形;经排查,两家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土壤污染问题正在委托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因小区与企业距离较近,居民实际感受可能对生活依然有影响。
3.关于“监测”的相关问题。
经查,2022年该小区开始交房接到群众相关反映后,为回应群众关切,区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监测机构开展了2家企业废气噪声排放情况的监测。监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监测工作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进行,期间部分有时间的业主代表自愿参与监测工作查看监督,监测报告已复印给部分小区业主代表和小区物业,供业主查询。区生态环境局已根据群众诉求和现场实际,安排后续更加具有针对性、客观性的监测工作并向业主公开。
4. 关于“搬迁置换两个污染工厂,标本兼治,解决实际问题”的诉求。
由于企业先于白云湖小区建设发展,且各项环保手续齐全,近期两家企业无搬迁计划。青杠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水平,在做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全力减少排放。

部分属实

1.定期对企业开展巡查指导,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和不满情绪。

1.华陵公司已完成以下整改:将临近小区产生噪声交较大的空压机房搬迁至其厂区中心区域;在厂区南侧与小区之间新建隔音墙;增加热处理车间16台设备的集气罩面积;为小管道引风系统加装抽风机,提高送风量至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废气处理设施干燥工序。
2.小区开发商正在施工,升级厂区外邻近小区隔音墙约326米。
3.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下,督促指导华陵公司、德顺公司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废气散排。
4.根据群众诉求和现场实际,安排后续更加具有针对性、客观性的监测工作并向业主公开。
5.利用微信群、院坝会、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社区网格员上门服务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解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热心群众开展监督。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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