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行政 处罚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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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木 |
对滥伐林木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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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木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活动造成林木毁坏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