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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日期:2022-05-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9226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法定代表人

吴俊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对本区域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

吴俊

开办资金

1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0

120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从业人数

3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制定全年监测工作计划 2021年,璧山区环境监测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结合我区环境监测实际情况,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牵头制定了《2021年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1年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并以璧山环发〔2021〕59号文件下发到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指导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完成了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其中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个点位、6个主要项目获得监测数据103680个,区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4个点位,6个主要项目获得监测数据207360个;完成了区域内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共4个监测断面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获得监测数据872个;完成了城区集中饮用水源水库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412个;完成了万人或千吨饮用水源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964个;完成农村非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536个;15个水功能区共获得监测数据450个;完成了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任务,获得监测数据802个;完成了城区降尘、降水监测任务,获得监测数据399个;完成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任务,获得监测数据696个。完成了大中型水库监测任务,获得监测数据178个,常规监测工作做到了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 2021年,璧山区璧南河两河口国控断面除4月为地表水Ⅳ类水质、12月为Ⅴ类水质外,其余月份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璧北河平滩市控断面除5月、7月和8月为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外,其余月份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璧南河两河口和璧北河平滩断面1-12月均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2021年1-4季度,璧山区2个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6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1年,璧山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9天,同比减少15天,超标天数为66天,其中PM2.5超标36天,O3超标30天。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2021年璧山区空气质量有所反弹,臭氧污染依然突出。 2021年1-4季度,璧山区7个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昼夜等效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达标率100%。区域噪声监测结果为52.6分贝,交通噪声监测结果为63.7分贝,均达标。 三、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 2021年,完成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执法监测、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监测共计392个厂次657个排污口的监测,获得监测数据11274个,质控数据3125个,按时保质完成了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上报任务,同时为污染投诉的处理提供了监测技术支持。 四、推进应急监测工作 2021年,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预案编制指南》规定,组织修编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重新调整了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能职责,完善了应急响应程序,明确了保证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指导更好的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2021年,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应急监测演练,其中自行组织了2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模拟演练,参加了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饮用水源地(御湖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参加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重庆市第三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实战演练,并取得了总分第一名的成绩。 五、完成持证上岗考核 2021年7月在渝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参加了持证上岗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演示,并通过了盲样测试结果,16人通过了37项次。 六、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2021年,编制完成了《“十三五”璧山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20年度璧山区污染源监测及排放状况报告》、《璧山区智慧河长系统对“三河”流域地表水水质提升的成效研究专题报告》和《璧山区大气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研究专题报告》。 其中《“十三五”璧山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20年度璧山区污染源监测及排放状况报告》和《璧山区智慧河长系统对“三河”流域地表水水质提升的成效研究专题报告》在重庆市2020年度报告评比中均获得三等奖。 七、严格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在质量控制工作上,严格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市环保局、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要求,实行全程序空白。污染源、地表水、环境空气、降水监测做到不少于10%平行样、10%加标样、10%的自控样,验收监测保证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监测项目必须做到10%的平行样,10%加标样,10%外控样。强化环境监测三级审核制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在今年的监测工作中,没有出现环境监测质量事故的情况发生。 定期或不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共发放盲样31次,结果均合格。购买的标准物质按要求造册登记,对照程序文件对标准物质进行了期间核查,将过期的标准物质交由重庆市禾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处置,保证所有标准物质都处于有效期且保证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可溯源性。 仪器按检定计划进行送检或自检,并贴上相应的标识,仪器使用记录放置在对应的仪器旁,并随用随记,所有仪器定期期间核查,定期专人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比对监测与配合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7月参加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硫化物和氟化物能力验证,均考核合格;按照《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要求,我站与两江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功能区噪声进行了比对监测,比对合格,且达到该点位功能区噪声类别标准。 2021年7月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并按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自查报告。2021年9月,参加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联合举办技能“大比武”活动。 八、加强监测业务学习 根据2021年度制定的业务学习计划和《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以及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外部或线上培训包括关于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培训会,关于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土壤采样培训会标准宣贯,关于召开2021年重庆市声环境比对监测技术培训会,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交流会,应急演练直播,“十四五”水质监测相关工作、2021年饮用水监管技术培训、关于举办2021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培训班共计100余人次。 站内培训包括法治培训,实验室安全培训,采测分离培训,应急监测方案学习,环境噪声监测培训、老带新培训,新标准的培训宣贯(水质 pH的测定 电极法(HJ1147-2020),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1182-2021)),163号令与39号令学习、土壤采样、安全作业(实验室、野外监测)、应急事件模拟演练底共计培训10余次。 九、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2021年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和分析室搬迁改造项目已完成基础装修工作,设计漏项及变更超投资事项已按规定报区政府审批,目前正在进行实验室设备及家具安装工作,计划2022年3月底前完成安装工作。 2021年,通过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申报了2021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拟投入资金180万元,拟购买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土壤、水)、全自动红外测油仪、应急监测车等应急监测设备,进一步完善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应急监测能力,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招投标工作。 2021年,投入资金2万余元,先后购买了3台风速风向仪、4台GPS仪和10个温湿度表,进一步补充了噪声及土壤监测的辅助设备。 十、做好诚信廉政建设 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进行监测工作管理,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加强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范、标准进行监测,以监测数据为依据,尊重客观事实,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抵制不良干预,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约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十一、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监测试点工作,引领科技创新 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试点监测和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力争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地表水体质量的改善提供技术支撑,为全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智能化、智慧化提供技术指引。 (二)改善监测实验条件,提升硬件基础 力争在2022年完成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和分析室搬迁改造项目,不断完善实验室条件,并争取在4月底前完成实验室搬迁工作,努力将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硬件条件打造到渝西先进水平。 (三)做好资质认定准备,保障监测工作 提前做好实验室搬迁后的资质认定准备工作,从人员、监测分析设备、外部环境和质量体系建设上做好充分准备,确保监测工作不脱节。对损坏的设备清理后申请报废,对超期的监测报告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销毁。 (四)补充监测技术力量,强化学习培训 加强对监测分析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顶岗学习,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全站监测分析技术水平。 (五)加强监测质控审核,提高报告质量 进一步强化现场采样监测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数据分析及记录填写的规范性,按照监测执法协调机制,完善原始记录外记录的补充。强化监测报告三级审核制度,增加监测报告复查频次,对编制及发放的报告定期进行复查,确保报告质量。 (六)做好监测设备维护,保障数据质量 做好监测设备维护工作,拟在实验室搬迁后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按规定要求对监测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运维。确保监测设备随时可以正常使用,保证数据质量。 (七)强化药品耗材管理,规范采购流程 进一步强化药品、标准物质、耗材的管理,规范采购流程,通过线下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每年更新确定药品耗材的采购单位,做并好供应商名录的更新。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3月07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07月30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荣杨  联系电话:18223083625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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