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E37422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戴晓锋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自然保护地管护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实施、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以及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调查、巡护监测、建档、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等工作,监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经营服务活动。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55号1幢 | |||
法定代表人 | 戴晓锋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 | 13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2年5月10日进行了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2023年3月2日申请了开办资金变更。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2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重庆遭遇百年不遇高温伏旱天气。中心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林业局指导下,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抵御了疫情、旱情、火情叠加风险挑战,在自然保护地宣传、巡护管理、整合优化、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宣传,增强群众自然保护地保护意识 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旅游日、湿地宣传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自然保护地宣传工作。全年累计向群众发放宣传布袋1000余个、宣传围裙300余条、宣传资料2000余,进一步增强群众自然保护地保护意识。通过电视、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其中手机报点击量近万人。 (二)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一是完成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18个图斑销号和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208个图斑销号工作。二是接受20个人类活动问题市级抽查,对2个反弹问题完成自查整改。三是开展2022年人类活动问题核查工作,对涉及19个图斑完成核查并通过市级审核。四是通过林长制压实属地镇街对保护区日常巡护和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四乱整治严查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人类活动问题反弹 (三)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通过市级审核,已提交国家林草局审批。按照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完成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计划。同时,配合区规资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再优化,将自然保护地内与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一致的图斑通过调研、会商、协调、技术处理,并上报通过初步审查。 (四)严格占用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项目核查,对27号线、璧铜线外电线路、足202脱水站和七塘镇盐店村修建防火通道等项目占用保护地项目进行了严格核查。二是加强湿地管理,完成2022年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和湿地公园迎检工作,核查国家湿地公园疑似违建问题1个,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定期开展保护地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用无人机巡护手段,对自然保护地重点区域定期开展飞巡,比对疑似违建图斑,对发现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积极推进生态环道建设 一期路基工程建设接近收尾,二期桥梁路面工程完成设计、招标和进场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三期景观和附属设施工程开始开展勘察设计。 (六)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 中心负责林长制工作期间,补充3名林长办工作人员,按照市1号总长令要求开展森林资源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乱侵占等“四乱”问题整治,查处问题40余起。 (七)加强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项目,已经完成方案评审工作,计划2023-2024年实施。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 “回头看”自查工作,对208个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巡护核查,防止问题反弹。 (二)完成2023年度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 (三)做好占用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核查工作。 (四)完成生态环道二期项目建设,启动三期项目建设。 (五)实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项目年度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09月05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曾佑伦联系电话:13996096801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