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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2025-06-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781580385J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李江涛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街47号

法定代表人

李江涛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4

327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2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办案主业,案件数量质量大幅提升。狠抓执法办案这个主责主业,抓住数量质量这个关键。完善案件审查、自由裁量权等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区农业执法支队普通程序案件立案58件,其中:宅基地15件,农药15件,兽药6件,农产品5件,动防2件,渔业8件,农机1件,其他6件,移送司法案件2件。结案42件(其中:2023年2件),罚没款10.418584万元。除宅基地案件外,重点领域普通程序案件立案数量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3%。农业生产事故调处5件,挽回损失(含协议赔偿)0.31万元。 (二)聚力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一是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游摊游贩制售假劣肥料和互联网经营假劣农药行为得到遏制。春节节后上班第一天,在大兴镇葡萄广场开展了2024年全市农业执法普法“小板凳”服务队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普法活动,活动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办,区农业执法支队承办。我区10家诚信农资经营者现场展示宣传了种子、农药、肥料等30余优良品种,100余业主和农户参加,现场发放了“坚决抵制购买外地流窜销售的肥料、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等宣传单600余份。重庆电视台和璧山电视台全程参与并进行了宣传报道。2024年,农业执法支队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累计出动执法监管180人次,排查农资生产主体15家,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05家,发现无证经营农药2个并进行立案调查。对“假冒伪劣及套牌侵权扰乱种业种子市场”市级问题清单进行逐一办结,完成生态赔偿磋商1件,赔偿11277.07元。受理投诉举报29件,其中农药17件,种子12件,调解农业生产纠纷5件,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70元。 二是扎实开展“零点行动”,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违法违规屠宰生猪行为得到控制。为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违法违规屠宰生猪等行为,支队在第一季度就组织开展了“零点行动”,行动期间,我队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区7个生猪屠宰厂监督检查7次,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均采用市总队开发的“慧执法”信息化执法系统进行了全程记录,检查内容包括生猪入场、待宰巡查、宰后检疫检验、“瘦肉精”抽检、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消毒、非洲猪瘟检测、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重点对屠宰环节落实“两项制度”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违法违规屠宰生猪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三是扎实开展畜禽养殖用药行动,芬太尼类兽药及畜禽养殖用药进一步规范。重点检查养殖场的兽药采购、用药记录和兽药残留。兽药采购重点检查兽药来源是否合法,是否采购使用兽用原料药、医用原料药和化学中间体,发现问题要倒追经营生产源头。用药记录重点检查是否不如实、兽药残留重点检查是否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是否存在违反休药期规定用药等违规行为。同时按照市禁毒委要求,支队联合区农促中心对芬太尼类兽药进行专项治理,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排查,排查范围为塞拉嗪、替来他明、盐酸氯胺酮和芬太尼类物质兽药的使用情况。2024年行动期间,支队共检查养殖场20场次,检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10个,检查饲料兽药经营户65个,排查动物诊疗机构10个,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 四是扎实开展“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为实现“排查问题全面、整改问题到位”的目标任务,切实整改官方兽医队伍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队开展了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现场稽查和后台数据检查等方式,对官方兽医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镇街存在出具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未依法审查申报资料、未到场到点实施检疫等问题。我队对相关官方兽医进行了书面警示提醒,同时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各镇街,督促其整改。行动期间,发现存在的问题4个,督促整改落实问题4个。 五是扎实开展“亮剑”行动,三个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今年我市“亮剑2024”行动任务有4个专项,涉及我区的有3个专项行动。一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禁捕水域的 3 条主要河流及 51 条支流开展全面巡查,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 428 人次,执法车辆 122 台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 8 件,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数量达 19(张顶),有力地维护了禁捕水域的生态安全。今年5月充分发挥渔政视频 AI 预警系统的作用,并联合公安、镇街开展协作,成功破获一起网捕鱼案,涉案渔获物90余公斤。同月又有三合镇护渔志愿者自发组织10余人,协助区农业执法支队成功抓获一起网捕鱼案,涉案渔获物26.61公斤。今年已向公安移交涉刑案件2件,接收镇街移交涉刑案件1件,并向公安出具涉渔刑案认定意见3件,彰显了协作机制的强大威力;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养殖场等进行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养殖场1家,经检查,未发现非法养殖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将公安查处的玳瑁制品1 件移交西南大学用于教学科研,同时将救助的1尾大鲵放流于青龙湖,有效保护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三是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检查辖区内的养殖企业,重点查处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禁用药品与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落实“绿剑护粮安”的要求,助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养殖场4家,苗种场1家,暂未发现违法行为,保障了水产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 (三)强化执法监管,重点领域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强动物调运监管。严格执行定点调入制度,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备案审核。今年从市外调入屠宰用生猪164289头;饲养用生猪3804头,鸡2045100只。从市内跨区县调入饲养用生猪数量为168093头,鸡2055100只。 二是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定并落实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五统一三级审核”制度。今年以来,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共3369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共651.2头,其中死体11头,产品折合540.2头,待宰前死亡100头,病死生猪和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是加强农机执法和源头监管。紧盯全年“三夏”机耕机播、“三秋”机收等时节农机安全,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办理农机一般程序案件1件,农机安全持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年无事故。今年3月,随着广普最后1台变型拖拉机报废,全区2020年注册登记的渝01变型拖拉机274台,登记备案的外籍变型拖拉机215台清零任务已全部提前完成。配合委法规科开展农机监理平台电子档案的清理,切实摸清底数,注销超期未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51台,督促机主及时注册登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6台,现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57台,正通过执法手段督促28台超期未检的农机及时参加年检。 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实现全链条治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检打联动机制,在元旦春节期间检查重百、永辉超市等农产品流通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4次。全年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00余家,监督抽检农产品样品266批次(其中国家级抽检20批次、市级抽检94批次、区级152批次),抽检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98.87%;风险监测畜产品样品14批次,合格率100%。全面完成了国家、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是农村宅基地执法处置。支队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法律赋予的权责,加大对全区疑似乱占耕地建住宅图斑、群众举报、部门移送、镇街上报、巡查督查等线索现场核实力度,增加了有线索必查、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等执法检查频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现场核实问题点位33个。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以有违法必立案的原则进行处置,截至目前,立案调查15宗(案件均处于中止状态),责令整改完善手续3宗,拟于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责令改正拆除1宗。 六是“秸秆禁烧”督导巡查执法。我区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执法工作,目前是赋权至各镇街执行,落实区、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巡查机制。今年以来,全区总计出动车辆7738车次,出动人员14824人次,执法检查被执法对象12262个次,累计发现扑灭火点417个,合计警告22起,处罚45起,处罚金额33750元。区农业执法支队累计进行秸秆焚烧专项巡察65次,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 发现扑灭火点121个。 (四)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集中开展现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进农村”、“进企业”、院坝会、赶集等形式集中开展现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2024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以“3.15消费者宣传月”、”农资三下乡“和“安全生产月”、“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以及“小板凳服务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活动为契机,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8条,展板10块,切实让农业法律法规深入基层,让现代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进一步压实全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结合小板凳服务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村社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使案例评析成为普法、讲法公开课,为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11月底前将完成执法人员与200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工作。 三是加强媒体宣传,提升执法形象。以长江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耕地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为重点,强化宣传报道,在中国网、重庆法制报、璧山电视台、璧山网等媒体发布宣传信息5条,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执法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农业执法形象。 (五)抓实抓细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见行见效。 一是强化责任清单和约谈提醒。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制定了《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重庆市璧山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十必谈”暂行办法》要求,督促、约谈提醒单位各科队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履职、遵守好各项纪律规定。在元旦、春节、端午、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体廉政约谈和分级约谈工作,约谈提醒120余人次。 二是结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治理。为严肃查摆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支队认真开展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照重点整治内容中的农业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方面,查找出执法人员在受理职业打假人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存在处置不及时的情况,我支队将采取严格案件审查流程;优化单位内部审核制度;加强对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等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树立公职人员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通过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为进一步营造清正廉明的工作环境,今年支队和支部召开3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部署工作会。会上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宣读身边违纪同志的处分决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案例与工作实际作“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主题发言,党员干部自述表态等形式,增强全体人员纪律“红线”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07月1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肖鸿  联系电话:13320336464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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