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救助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759282533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救助站 |
法定代表人 |
黄永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救助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流浪乞讨人员和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负责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困难人员、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指导和支持等,负责站外托养人员管理及托养医治机构的指导检查,指导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护,推进困境未成年人的评估、干预和转介帮扶等。 | |||
住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狮社区泰山街 | |||
法定代表人 |
黄永 | |||
开办资金 |
6.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0 |
239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救助站 |
从业人数 |
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4年,救助站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民政局党组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璧山见实效”贯穿民政工作。严格履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让有困难的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和关爱,让党的关心关爱政策落地。一是开展联合街面巡查。2024年,全区出现极端天气较多,面对18轮强降雨和63天持续高温天气,我们多措并举,组织公安、市政等部门人员多次全天候巡街,主要针对轻轨站、高铁站、汽车站、桥梁、大小公园等密集场所,开展40余人次巡查,救助临时乞讨人员10余人次,避免了流浪人员出现冻伤以及过热病发生。二是严格接收乞讨人员。为切实提高救助率,让临时救助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开展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严格甄别救助人员基本情况,针对有病人员及时送医,全年送医人员达15人次,对于职业乞讨人员,开展教育疏导,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三是开展送温暖到家活动。对于未成年人员,我们秉承关爱到家,在市内采取专人专车送达到家,并与当地民政及社区沟通联系,防止未成年人再次离家。 区救助站是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也是党委政府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机构,关心关注救助管理,也是全社会职责。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6月14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曾秀娟 联系电话:13983937600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