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D73967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周虹志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天前街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虹志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3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1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政治立场坚定。大队全体人员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 工作上立足本职岗位,真抓实干。一是完成2017“绿盾行动“”和自然资源部交办的缙云山综合环境整治2处、自查发现问题2处,并全部通过验收销号;二是完成红石社区113户13936平方米建成区违章建筑拆除整治工作;三是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四是保质保量的完成了街道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养鱼池山坪塘关停及驻村工作等。 用心服务,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干净干事,严守底线,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科室全体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强化党性锻炼,筑牢防线,时时警醒,处处小心,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过好了权力关、金钱关、亲情关,抵制住了各种腐朽思想的诱惑,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周虹志 联系电话:13883705345 报送日期:2020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