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7-1500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4-18 | [ 发布日期 ] | 2017-04-18 |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残
疾人联合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6]78号)精神, 主要职责为: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残联工作的政治性和残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残疾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残联的要求,指导全区基层残联组织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
4、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干事创业。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让残疾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5、突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代表广大残疾人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残疾人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6、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的残联组织覆盖,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发区(园区)、残疾人服务机构、“两新”组织、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的领域,建立残联或残协,强化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责。
7、拓展残联的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打造残联“筑梦善行、残健共融”工作服务品牌,开展助行、助听、助视、助健、助居、助教、助保障、助就业、助维权、助精神提升等“十助”行动。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评价机制。引导、培育、管理好助残社会组织。
8、加强残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表彰、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培养推荐残疾人人才,开展残疾人培训。
9、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事业发展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二、部门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共财政预算说明
1、经费收入预算。2017年区残联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62.86万元。
2、经费支出预算。2017年区残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62.86万元:基本支出264.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46万元。项目支出1197.9万元,为上年结转支出,其中上级支出结转184.128万元,本级福利彩票分成127.2万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38.23万元,残疾人就业扶贫591.87万元;残疾人康复256.46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为残疾人康复服务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残联2017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