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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6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璧山区璧泉小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小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核定编制人数123人,内设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等三个科室。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03人,退休50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60.1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60.15 万元,比2017年减少15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97万元,比2017年增加78.0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34.18 万元,比2017年减少232.6 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上年部门预算结转项目减少。

璧泉小学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7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 0.7 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401.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总额 282.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19.7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5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璧泉小学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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