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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6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草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计划、报告和会议通知、纪要等文稿,审核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印发的文稿。

2.负责公文的收发、编号、打印、传阅、送批、分办、催办、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3.编印《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公报》等刊物,负责璧山人大网的建设维护工作。

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编制、计生、卫生、法建、安全、保密、宣传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对外联系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抓好机关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费、接待、物资、车辆等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备案审查工作。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外联系工作。

9.办理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人大办内设科室4个,下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5.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73万元,比2017年减少47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77万元,比2017年增加115.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1.96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594.5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不必要的项目,一些项目为阶段性项目,2017年实行零结转。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 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人大办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等2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3.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1.44万元,增长63%。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1.9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人大(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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