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38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 2020-01-21 |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4.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0万元,街道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1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万元、住房保障2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9万元、农林水支出166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4万元,比2019年增加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万元,比2019年增加8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补缴2019年住房公积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节日慰问费、活动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09万元,比2019年减少65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经费增加,本级财政收入无增收,为了保障增加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因此减少了部分项目性支出。
2020年街道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系区财政安排的转移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2019年减少12 万元。其中: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4万元,较2019年减少预算12万元;街道公力车编制数3辆,实有公务用车3辆,按5万元/辆预算公务车运行维修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13万元,比上年增加410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治理等市政环卫车辆共计22辆,投入使用频率大幅增加,燃油费及维修维护费增大,以及机关运行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丁家街道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市政环卫清扫、垃圾清运车辆、市政管理等19辆。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9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4.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88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诗洋 联系方式: 023-4148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