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1-003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8 |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负责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评价事务性工作;按规定具体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智慧医院建设、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和网络完全维护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放射诊疗等协调发展,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协助主管部门统筹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核算、药品器械采购等事务性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于2020年4月经批准设立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目前设立编制10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岗位设置有财务、医政医管、职业卫生、医养结合、信息管理员等岗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无2020年年初预算,据实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72.4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11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无2020年年初预算,据实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无2020年年初预算,据实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无2020年年初预算,据实编制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贾冬兵;联系方式:023-415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