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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3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重庆市璧山区御湖小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理想、诚信、礼貌等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御湖小学校是由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学校,内设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三个部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7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5.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21.5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755.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81.2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74.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7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2525.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2.0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755.6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81.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4.4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7.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7.40万元,比2021年增加75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5.90万元,比2021年增加681.2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学生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御湖小学在职人员118人和12人员额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1.50万元,比2021年增加7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柔性人才引进等,主要用于学生爱心午餐及营养午餐等重点工作和柔性人才劳务费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御湖小学校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御湖小学2022年未安排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减少开支,保证学校基本运转,实行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御湖小学2022年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御湖小学2022年没有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安昌春,电话:023-4166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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