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2248/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广普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9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关于广普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广普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报告如下。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镇财政工作在区财政局的关怀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纲领,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市、区关于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基本目标,发挥财政职能、调整收支结构、深化财政改革、服务镇域经济,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2022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 2022年辖区内总收入年初预算总额759万元,批准调整后569万元,执行总额651万元,比预算增加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
2. 根据各项事业发展需要,2022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29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12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088万元;均衡性转移补助795万元;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85万元.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5万元。
4. 2022年我镇一般预算体制收入完成141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完成12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5万元。
(二)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镇财政支出在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下,按照保“三保”的工作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63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数为3340万元,完成2747万元,较上年增长6%,为预算数的82.2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7万元,较上年增长0.7%。主要用于保障党委、人大、政府、组织、宣传、统战、财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正常运转,支持政协、宗教和群众团体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履行职能职责,落实信访、人大监督、培训等。其中:人大事务支出62万元,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45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万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8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万元,较上年降低8.5%。主要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文化下乡、免费开放文化场站等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万元,较上年降低26.69%。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老党员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兑现城乡低保、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等补助政策,重点关注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救助,切实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服务群众工作,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6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2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7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98万元,较上年增长6.5%。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保障人员医疗、计生投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其中:公共卫生支出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89万元,较上年增长22.7%。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垃圾清运;污水管网及设施运行维护费;公共厕所改(扩)建项目等。其中:污染防治支出54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5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5万元,较上年降低42.4%。主要用于:场镇卫生保洁、改善镇容镇貌,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1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2万元;
——农林水支出830万元,较上年增长35.4%。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脱贫和农业综合开发等事业发展,落实惠农政策,兑现农业直补、农业生产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支持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其中:农业农村支出485万元,林业支出1万元,水利支出6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2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81万元,较上年增长48.36%。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支出、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1万元,住房改革支出8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预备费支出22万元.
其他支出:上解支出398万元;基金支出110万元。
(三)年终结转及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11万元;基金预算结余245万元。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 流动资产546万元;
2. 非流动资产300万元(原值503万元,累计折旧20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98万元,累计折旧18万元;通用设备原值171万元,累计折163万元;专用设备原值3.5万元,累计折旧3.4万元;家具等原值31万元,累计折20万元;
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镇净资产合计846万元。
二、2022年全镇财政工作情况
(一)注重税收征管。加强财税工作的领导,提振征收管理的督促和检查力度。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收入情况,做到了及时征收、应收尽收,为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争取上级资金。2022年向区政府争取专门事项补助887万元,支出专项资金985万元。主要用于广普镇人员工资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落实惠民补助、农文旅产业融合等一系列民生项目,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夯实农业基础提供了保障。
(三)锚准支出管理。一是健全内控制度,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支出申报。二是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机关运行成本,重点保障基本运转、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三是提升资金效益,强化政府采购和工程管理,督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四)聚焦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疫情防控,统筹安排40万元财政资金,确保应急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交通要道卡点及隔离点运转。二是聚焦民生保障,落实低收入社会保障政策,发放城乡低保重残补助、临时救助等。三是聚焦惠农政策,发放耕地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
在充分肯定2022年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项目建设要求镇级配套,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上级财政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今年我镇财政收支拟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计划
2023年我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1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63万元,辖区内收入拟计划完成123万元(其中:工商税收收入计划完成103万元;非税收入20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31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6万元。计划上解支出440万元,则到2023年镇可支配收入为3723万元。
(二)支出计划
根据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厉行节约的原则,我镇2023年具体支出拟作如下安排: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4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7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43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96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23万元;
——预备费支出40万元。
——其他支出60万元。
(三)基金预算支出
基金预算支出321万元。
四、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确保2023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不断探索财源,壮大增收经济基础。一是做好收入组织。运用多种手段组织财政收入,形成良好可持续发展机制。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培育和发展地方经济,突出对税源的跟踪监控,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征收,落实违规违法行为项目征管,确保非税足额入库。四是加大资金和项目争取力度。
2.加强支出管理,不断调整优化支出。一是全力保障基本运转和民生支出,量力而行搞发展。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及市、区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整合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财政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动财政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项目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对财政资金投入工程项目及时介入内审和绩效评价。二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财政内控建设。三是加大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力度,做好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预算任务十分艰巨,困难与挑战并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新年伊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代表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将坚持刀刃向内,严控一般性开支和“三公”经费预算;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抢抓机遇,立足新起点,迈上新征程,确保完成全年财政任务,助推全镇各项事业健康平稳发展,助力“十四五”规划目标和基本现代化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