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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3-002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小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小学校主要工作职责:坚持以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围绕学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紧紧依靠全校教职工,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创新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国家“双减”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小学校为区教委所属的义务教育学校,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6人,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1名。设教导处和总务处两个内设机构,设主任共2名。实有在岗在编人员35人,退休职工29人,经批准临聘人员4人(保安),自聘人员7人(幼儿教师3名,学生食堂工作人员4名)。 在校小学生356名,11个教学班,在园幼儿32名,共2个班。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8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00.9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0.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8万元。(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8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729.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0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00.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0.9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0.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32万元,比2022年增加96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32万元,比2022年增加113.6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保等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万元,比2022年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师生人数减少导致幼儿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学前教育发展所需公用经费。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小学校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8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丁洪,电话:023-41695866


附件下载:

广普小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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