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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一部署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承担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赋予指挥权、督导权和考核权。

2.统筹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大、政协联络、群团等力量,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统筹经济发展、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力量,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4.统筹民政、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卫生健康等力量,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服务。

5.统筹公安、司法、信访、平安综治、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民兵、消防救援等力量。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45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5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909.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909.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45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198.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6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3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2.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72.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344.3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412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9.1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909.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6.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63.2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50.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0.97万元,比2023年增加190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97万元,比2023年增加146.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费用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87.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76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等增加,主要用于村干部误工补贴费用、网格员工资、40年党龄生活补贴、临聘人员劳务费、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项目经费、机关办公楼维修和改造费用、街道宣传、广告项目经费等项目工作。

璧泉街道办事处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4.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市政环卫车辆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购置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9.40万元,比上年增加26.47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7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3.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87.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何欢,电话:023-4166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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