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其他单位决算  >  2017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9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环境标准。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法规的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开发规划。

3.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组织实施排污申报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区内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7.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

8.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本区环境状况公报。

9.指导创建本辖区环境标志、无公害标志产品、监督环保标志和无公害产品的生产。

10.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11.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单位资格的审查。提出环境保护领域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参与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2.负责本辖区内市政府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13.依法办理区政府批准立项的符合我区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手续。

14.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有独立编制行政机构1个,事业编制2个(环境监察支队1个、环境监测站1个)。全局共有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污防科、审批科、辐射科。全局共有编制69人,其中:局机关编制人员9人,监察支队30人,监测站30人;年末实有人员68人,其中:局机关在职10(含纪检组3人),监察支队30人,监测站28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0500.51万元,支出总计30500.5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2013.61万元、增长259.38%,主要原因有两方成,一是项目支出方面,2017年支付了重庆市城市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征地拆迁款19200万元;二是基本支出方面,2017年增加绩效目标标准、增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月份。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82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26.5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81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46万元,占4.56%;项目支出27500.25万元,占95.4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87.8万元,较上年增加1013.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零结转,区财政拨付我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1419.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82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96.84万元,增长411.63%。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项目支出方面,2017年支付了重庆市城市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征地拆迁款19200万元;二是基本支出方面,2017年增加绩效目标标准、增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月份。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43.51万元,增长169.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重庆市城市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征地拆迁款和生态创建资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81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99.8万元,增长268.78%。一是项目支出方面,2017年支付了重庆市城市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征地拆迁款19200万元;二是基本支出方面,2017年增加绩效目标标准、增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月份。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9.7万元,增长159.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重庆市城市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征地拆迁款和生态创建资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34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53万元,主要原因是从3月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13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调整;节能环保支出7213.58万元,占2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5.4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使用的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城乡社区支出21308.09万元,占73.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重庆市城市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征地拆迁款和生态创建资金等;住房保障支出59.58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8.65万元,较上年增加314.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绩效目标标准、增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月份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243.81万元,较上年增加49.1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1.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根据市局和区府要求采购了公务车3台,共计238.4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根据市局和区府要求采购了公务车3台,共计238.4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保执法和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3台公务车,增加了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5.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检查、周边区县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9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公务车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851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06元,车均维护费2.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9.15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自查整改,办公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连片整治项目为镇街购买垃圾清运设备,实际管理和使用单位为相关镇街。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3.2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环保专用设备、环保工程项目、项目方案编制、设备运维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1934.62万元。

开展了重点支出评价项目1个,即璧山区“环保物联网”试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是全市环保物联网项目的唯一试点项目,建设目标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步运行“的总体思路,构建环保物联网的整体框架,搭建物联网系统平台,组建璧山环保指挥调度中心,实现支撑环保部门扩展、部门业务协同、环境监管智能化。为提高环保物联网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绩效,为使环保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从环保业务整个流程出发,提出今后物联网建设的几点建议:一是从更加完善的角度全方位打造环保物联网监控体系;二是实现测管协同 ;三是打通正向审批与逆向监管;四是合理确定全区重点污染源监控规模 ;五是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技术体系建设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9581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